[散文]刘学刚习作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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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刘学刚习作选
                                老锅
     
     一口老锅,是故乡阅历深厚的眼睛。灶台熏染成锅底一样的颜色,它依然黑亮如初。
     父亲常常说,一口锅,一只脚踏进去,拿东西敲打锅沿,那脚底麻麻的,便是好锅。现在想来,老锅莫非是故乡的根?锅在灶台上一蹲,整个村庄便不再迁徙而从此敦实沉稳。
     锅的肚量很大,锅是见过大世面的。在锅眼里,你不过是一粒谷子。传说锅早年热血沸腾气可吞天,就在他飘飘欲仙之时,突然被抛进一个冰冷的模具里,极像一脸喜气的乡亲,准备迎娶小麦做新娘时,却迎来了一场连阴雨。大喜大悲过,大热大冷着,一口老锅的经历,肯定会让一个饱经沧桑的人吃惊。所以,再冰冷的年月,往锅里一煮,就化开了;再生硬的日子,往锅里一放,就绵软了。在岁月中游走的一口锅,看起来更像一个月下荷锄归的庄稼汉,脸色黝黑黝黑的,宽阔的肩膀能扛起一座大山。    
     我们是一些空空的粗瓷碗,除了一次次让锅底朝天,我们不知道还干了些啥事。我们用胃消化掉青青的菜白白的馍,却用心理解不了一口老锅。如同吵着闹着上山看桃花的孩子,缤纷抢了眼,馨香夺了魄,谁会驻足过冬的铁褐色枝条?然而,锅并不在乎这些。即使遭遇冷落,只要锅底一把火,锅上一块肥肉片,便褪尽铁锈焕发了青春。说来就这么简单,锅最怕清闲,烟熏火燎着,最持久耐用。“闲着,能闲出一身的病来!”年事已高极少稼穑的父亲昨天还这样说过。    
     一处宅子,可以没有五禽六畜,可以没有五颜六色,但不能没有一口锅。有口锅往灶上一放,生活就开始了。锅底的灰烬越积越厚,屋顶的炊烟越飘越高。在灰烬和炊烟之间,一口锅用它的博大和深沉,直观地表达着生活的圆满。毁掉宅子的办法只有一个,当掀去老锅的时候,灶台像深深塌陷下去的眼窝,没了精气神的宅子一夜变老,说不定哪一阵风就能把它带走。在故乡,浓烟,不叫做烟,而叫温暖;热气,便也不是气体,是魂魄。    
     我偏执地断定,无上美味在民间。故乡的黄昏是静谧的,一声悠长的牛哞,使时光变得更加飘忽而缓慢。锅如佛,端坐在火的莲花之上,灶里飞出几颗火星,溅成西天的霞光。院里的鸡们总是那么不紧不慢地刨食,石磨下敞着的巢口,是深情的眼睛。站在屋檐下的镰刀,手搭凉棚,眺望田野,镰把平滑细致,被汗珠打磨得均衡合手,那种形状叫完美。乡村此时独有的气息,任谁闻过一回也忘不了。刺鼻的牛粪和呛眼的灶烟相纠缠,干草的味道和热炕上的馊臭相交织。井里新汲的水,无色也无味,倒在锅里一烧,就有了一丝丝甘甜。这种气息不可言传,它是酵母,揉和着每一个贫瘠的日子,放在锅里一蒸,便是饱满灿烂的白面馍馍。这白馍,嚼在口里,全身没有一处毛孔不熨帖;咽到肚里,就是无边无际的舒坦。
    然而,老锅离我们越来越远。我们的家园,被种上了茂密的钢筋水泥。柴火垛越来越少,煤气灶越来越多。高压锅电饭煲们很是矫情,它们志得意满的神态,让我们一天天失去味觉,我们早年骨子里沉淀的铁质,说不定哪天就和臭汗一起挥发得一干二净。
    一口老锅,早晨煮热一轮太阳,晚上烧开一瓢瓢月光。熬冬为夏,蒸春为秋,一口遍尝世间炎凉的老锅,是我们一生的念想和依靠。


                       是谁在家园守望
                            ————《老锅》创作谈
                                                                  
      “是母亲,给了我们安乐窝,用柔弱的臂膀遮风挡雨;而父亲,正奋力将这窝移到向阳的坡上。”是一位编辑朋友说过的话,一直记得。《老锅》是写父亲的,采用的是象征手法。
      写作就是精神还乡,就是让灵魂飞回故土。我像一个迷失多年的孩子,凭借草帽、草垛、老屋、咸菜瓮这些指向标,寻找着最初的栖息地。且行且吟,像乡村的马路歌者,我把我的这些文章称为“故乡的消息”。这是我内心的一个契机,它缓缓打开了我的陈述。写作《老锅》源于一次不经意的回乡。我从我的城市来,一个人的城市;我父母和女儿在妻子的乡镇医院。过道墙壁上的字迹早已模糊,像一些过去的人和事,天井的地面呈暗绿呈灰黄,草的动作很张扬,看上去像极了都市里焗油拉直板的长发美眉,蛛丝从墙角开始网罗飞虫。老屋老了,因为冷落,因为没有烟火没有人气。想起父亲的话,屋闲着,不如让别人来住。锅盖帘已经发潮发霉,下面是一口锈迹斑斑的老锅。我的思绪在黯淡和潮湿的岁月内部滑行,渐行渐快,形成一条河流。沉浸在这种氛围之中,那种感觉是敏锐的。“找到故乡就是胜利,而没有一件事能比皈依精神的家园更幸福了”(叶赛宁),习作的原题是《锅在民间》,当时感觉就是锅在灶台上,后来接受《特区文学》总编宫瑞华先生的建议,题目改为《老锅》,多了一些苍凉和厚重。
      令我始料不及的是,《老锅》发表以后得到了较好的反响。有的读者读出了对都市生活的厌倦,对传统文化的追寻。有的读者觉得一口锅蕴藏了千般滋味,乡村生活并不只有温馨、澹定。有的读者认为文中的老锅担当起的是“生活的基本”这个意象,可以读作是故乡,也可以读作是其他。其实,我写作《老锅》是在回到小城以后,这是我的创作习惯,有些东西还是需要沉一段时间的。
      小城。一个夏日的黄昏。我把汽笛听成了牛哞犬吠,把高楼读成了高粱玉米。挥也挥不去的背景音乐。此时,故乡离我很远,又仿佛很近。刺鼻的牛粪和呛眼的灶烟,干草的味道和热炕上的馊臭很容易地找到了我的身体,感官被故乡的气息刺激着,我的思维也鲜活了。“一口老锅,是故乡阅历深厚的眼睛。灶台熏染成锅底一样的颜色,它依然黑亮如初。”当我写下这个句子时,我知道我在“力图寻找老锅背后可能的信息”(引自阿贝尔评语),我看到老屋屋顶的炊烟了。“草垛醒了,灶膛亮了,炊烟高了,太阳红了。多么朴素清新的早晨。多么宁静温馨的日子。”(习作《草垛》)一根炊烟一根主线,站在了云的上面。顺着这条线索,我看到了灰烬和炊烟之间一口锅的直观、博大和深沉。它很像我沉默寡言的父亲。在叙述中,我极力模糊二者之间的界限,追步着《白杨礼赞》的笔法。同时,我醉心于一种沉静舒缓的氛围,就像木秀于林风起于山石,我的老锅扎根在这里,“故乡的黄昏是静谧的,一声悠长的牛哞,使时光变得更加飘忽而缓慢。锅如佛,端坐在火的莲花之上,灶里飞出几颗火星,溅成西天的霞光”,老锅不是一个独立的存在。在虚实相映之下,我竭力摹写故乡风景的浑成之美,它们相与为一不可分离,包括院里总是不紧不慢刨食的鸡们,包括屋檐下手搭凉棚眺望田野的镰刀。有老锅的日子才是充实和耐嚼的日子,飘着炊烟的地方方能让人五里一回望。对老锅的追忆与向往,是现代城市移民的心理向度。
      有对乡村特有的宁静,也该有对喧嚣的独特免疫吧。但是,城市的嘈杂还是让我清醒了,我的女儿将生活在煤气灶高压锅周围,于是有了最后的一些文字,公式化的,就像国产电影的结尾。只能这样了。甚至中学时代蹒跚学诗的痕迹或隐或显地出现在我的文字中,浓郁了我的抒情意蕴,也使语言还沉溺于过去的口吻。不是乡音,乡音是打在记忆里的一块补丁。只好这样了。
      你祈望做一个家园的叙述者。你懂得老锅常用常新的缘由。但是,城市的油烟机使你衣冠楚楚,你强烈的怀念与陈述,最终是没让自己在那片天空下消失。于是,文章便有了一点稍稍明亮的色彩。

1楼
                         家园守望者

                                 草垛
     
      草垛是村庄的太阳。每每回老家,一看见守望在村头的草垛,心就暖了。  
      草垛墩实而沉稳,站在场院里一声不吭,和村庄的男人一样真实,寒冷硬是不敢进村。草垛的妻子苗条而飘逸,她的名字叫炊烟。如果谁家的烟囱几天不冒烟了,冷冷清清的,一准是这家的草垛顶不起大梁。外面的草垛越高大粗壮,家里的炊烟越丰腴秀颀。有了草垛,灶也底气十足锅也大腹便便。草垛和炊烟的小日子过得挺红火的,家里的饭菜香喷喷,地里的玉米黄灿灿。草垛,是庄户人家生活殷实的标志。  
      外村姑娘来相亲时,媒人老远就指着那威武的草垛给姑娘看:小伙子,是个好把势!庄户人的意识里有这么一个推理:你垛不了草垛,肯定干不利索农活;你干不利索农活,还不是让老婆孩子跟着挨饿。所以,麦子脱粒之后,垛草垛成了村里最隆重的表演。该流的汗流了,该收的麦收了,垛出的草垛实际上是三夏会战一个圆满的句号。一身轻松的麦秸们通过一柄杈团结起来,这个过程多么令人陶醉。  
      似乎所有的喧嚣都被草垛的博大所包容,场院复归于沉寂。孩子们进了福囤进了城市,无边无际的寂寞便留给了草垛。农村就有这么一群人,他们忙活大半辈子,儿子住上大屋娶了媳妇,自己不中用了却闹着分家,说什么老了,就图个清闲。在场院里,沸腾热闹的团聚,是有了麦粒;清静绵长的日子,是草垛的。秋雨中,戴上苇笠的草垛目光祥和;冬雪里,披着棉衣的草垛神情平静。炊烟在后面怯怯地喊他呢!是在倾听麦苗返青的脚步吗?是在翘首春燕北飞的翅影吗?草垛的心事,最清楚的莫过于黄土地了。黄土沉默着,一如站在上面的草垛。  
      草垛醒了,灶膛亮了,炊烟高了,太阳红了。多么朴素清新的早晨。多么宁静温馨的日子。站在村头的草垛,站成了一个村庄的封面。草垛身后,生动着一篇拙朴富庶的家园。一根炊烟一根主线,站在了云的上面。


                        咸 菜 瓮
   
    有家的时候,就有了咸菜瓮,咸菜瓮和三间土屋是故乡同时结出的两个果子。在青菜奇缺的冬天里,我们和咸菜瓮唇齿相依,是咸菜瓮支撑起老屋的笑声。庄户人的日子是清淡的,咸菜瓮把它腌得有滋有味。
    咸菜瓮无根,却比任何植物扎根更深。外地的风来过小院几回,想动员它外出打工,咸菜瓮纹丝不动,风叹息一声,绕着它转了几圈,带走了一些轻浮的薄膜。有一次,我晾在铁条上的褂子不见了,全家人都以为它跟风出走了,不料在咸菜瓮身边发现了它。像一个做错了事的孩子,它蹲在那里。咸菜瓮,是小院永远的守望者。家有咸菜瓮,心里塌实。母亲怀我时,就大口吃咸菜,大碗喝水,咸咸的水领我来到了这个小院。
    一日三餐,咸菜瓮变戏法似的,总能变出不同的花色品种。两块咸菜头,一壶热烧酒,父亲的脸大红大紫地炫耀,如秋后的高粱晒米。我一年比一年高大,它一年又一年付出。我是咸菜瓮养大的孩子,我身上流出的汗水都是咸的。
    为了给咸菜瓮减负,我家又添了几口小缸,很专业,有鲜蒜系,有香椿系,真正兼容并蓄博大精深还数咸菜瓮。每年夏秋时节,我们把吃不了的青菜和吃剩的菜根菜头放心地交它保管。青椒对白菜头说了什么,我们不知道,白菜头中标后已经有了一股辣味;芫荽根对萝卜说了什么,我们不知道,萝卜成名后已经有了一丝香气。
    我有些纳闷,咸菜瓮用了什么办法,使菜们消除了年龄界限跨越了语言障碍,而不分地籍不分信仰地进行交流?我常常掀开盖帘偷看,菜们神平气宁,大姜贴近咸疙瘩,豆角稳住鲜黄瓜,菜们的沟通是这样地悄无声息。一把年纪的咸菜瓮营造出一个美丽的童话世界。在咸菜瓮的故事里,没有尊卑贵贱之分,王子和乞丐都叫咸菜。所以,从里面培养出来的咸菜个个表里如一,心地纯正。
    有了咸菜瓮,才算安了家。有了咸菜瓮,清淡的日子不再有。把三间土屋放进去,会丛里面跑出大瓦房吗?咸菜瓮开口笑了。
2楼
                        土地上的事物

                           土豆儿

     土豆儿是村姑的小名,庄户人叫习惯了,长得再大也叫土豆儿。随便进一个村庄,你打听一个姓马的姑娘,那人准会说:不认得,你说小名我知道,你说大号,嘿嘿┄┄ 土豆儿,养在深土人未识。  
    村里别的姑娘都风风火火的,个性张扬。你看红辣椒,只一眼就热血沸腾,辣妹子够味;黄瓜看似娇羞,在绿秧里半遮半掩,可一有风,就搔首弄姿,卖弄风情。长着窈窕身段的豆角,早长发飘飘地进城当了模特。只有土豆儿,安分守己。  
    一个诞生在春天的生命,注定茂盛一生。惊蛰刚过,土豆儿就往上探头探脑,往下小腿乱蹬。上面盖着的不是微膜,是太空被,保暖,不压嫩。外面世界花花绿绿的,土豆儿深居闺中,根须儿所及尽是养分;露出巧手,在阳光下绣出朵朵白花,惹得蜜蜂争风吃醋,一天跑好几趟。土豆儿非常珍惜在土里100多天的成长期。既保持内心的纯净,又笑迎八面的来风,这就是土豆儿的品格。难怪庄户人都说:还是土豆儿,最让人放心,没污染。你下了决心,决定要娶土豆儿。看了土豆儿敞在蓝天下心形的叶子,你以为你读懂了土豆儿。  
    但是,你必须等待。篱笆比你更清楚这一点。你不是麻雀,看几眼印象平平就飞走了;你不是蜜蜂,看人家过了花季就分手。其实,土豆儿很懂事。麦收家家都忙人人都累,土豆儿就换下绿罗裙,穿一身布衣,出现在厨房里,调节得人们胃口大开疲劳全解。土豆儿不要“三金”不要摩托车不要家庭影院,一把菜刀,一个菜板,一双筷子,一口铁锅,就行了。  
    这时,你认识到土豆儿的可贵了。黄瓜、豆角,有冰箱还行,条件一差,露水夫妻,长不了。当年唱通俗歌曲走红大地南北的小辣椒,现如今空在屋檐下,靠细数檐雨打发日子,真是红颜易老。还是土豆儿,还是去年模样,既不年轻,也不显老,平平淡淡,朴朴实实,从从容容,穿梭在民间。很多年以后,想想这些,每次你都流泪。  
    你,从心里爱土豆儿,这是真的。你说:土豆儿,给我生一大堆孩子吧,让它们个个像你,多好。土豆儿说:你把我横一刀竖一刀,有几个芽就切几瓣,种回我出生的地方,你必须这样做,等我干枯成一滴昏黄的泪,就没用了。你第一次怀疑自己的耳朵,一时间,竟以为是一个小时侯听过的民间传奇。如此悲壮而伟大的分娩方式,平生你第一次看见。  
    以后的日子,你常常坐在菜园的空旷里,默默地想一些事情。你看到一个个小小土豆儿齐刷刷举起稚嫩的手臂,争着回答春天的问题时,你说你终于了解了女人,了解了女人的你终于站成了篱笆。

                              教女儿认识牛

     现在城里的孩子已经很少见到牛了,工业城市的发达与牛的距离越来越远,说不定哪天,牛真的成了外星动物。女儿,我要花上一整天的时间,带你到乡下的老家看看,从村东到村西,从牛棚到坡里。  
    说来我总是幸运。我的童年和牛一起度过,嫩草上的朝露最为牲口所欣赏。那一沟肥草,年年为我的牛生长,叶片宽阔,茎杆粗壮,握住牛绳,仿佛握住一年丰收的光景。女儿,握着你胖乎乎的小手,我又看见了那片肥嫩鲜美的青草。  
    远远的,刺鼻的,是牛粪的气息。女儿,请不要捂起你的鼻子,在氤氲着这种气息的村庄里呼吸,你会像草木一样绽放清香。这牛粪味儿,闻久了沁透心肺。它,是一只手,对有些人是一种阻挡,对寻根的人,则是暖暖的牵引。真正有价值的东西大抵这样。  
    女儿,村东场院里晒太阳的那头老牛你必须认识,论起来应该是咱的一门亲戚。它曾是你姑姑家的整壮劳力,帮咱耕过二亩地运过四圈粪拉过六车麦子。现在,它老了,老成村庄的一部分,眼里满是慈祥的光芒。也许有一天,我也会拎个蒲团,挨着它坐下,在飘忽而缓慢的时光里,静静地反刍过去的岁月。女儿,这是一个令人眼窝发热的情节,呆久了,我会一脸一脸的泪水。  
    牛的眼睛特别大。乡亲们形容一个人的眼大,不说虎目圆睁,也不说眼如灯笼,就说他长着一双大牛眼。有人说,眼大无神。牛又生性木讷不善表达,行动迟缓,跟不上时代节奏。于是,便有人觉得牛软弱可欺任意东西。最深造的大海是平静的。女儿,当今社会,世风流转,光听其言只看其面,往往真假不分良莠难辨。一旦缰绳落入他人之手,拉着不走拽着倒退,人,永远都要有一点牛的脾气。  
    女儿,你听见牛哞了吗?一声牛哞,将远远近近的农家凝成一团连成一片。牛沉默寡言,偶尔一喊众声哑然。为什么古代出了那么多优秀诗人那么多锦绣诗章?牛的做法,死啃硬吃,不是没有道理。胃消化不了的,交给岁月。女儿,唐诗宋词,永远是艺术的极品,背过了,总有一天会在体内发酵在血液里汹涌。你要学会安于寂寞,有一种牛的坚忍与执着,万不可做花枝招展状。三年不鸣一鸣惊人,这是许多名人成功的路径。  
    牛,不是狗,只会摇尾乞怜;牛,也不是猫,善于摆尾做秀。较之全牛,牛尾是小气了点,却是既灵活又实用的部位。赶走不必要的烦扰,保持身心的纯净,这就是牛的尾巴。牛尾巴拽不得的。一拽,躲闪不及,会遭牛踢,稍不留神,牛尾甩在脸上,几道红红的血印。牛也好,人也好,最别人拽他的尾巴。女儿,牵牛,要抓牛的鼻子,这一点非常关键。  
    女儿,从村东走到村西,从牛棚来到坡里,你看见我们的脚印了吗?那段土路上依稀有几个,一阵风就能把它们带走。然而,这深刻在大地上的、梅花状的就是牛的蹄印。路面再硬,也会留下生命的痕迹,因为牛的内心充实因为牛习惯了脚踏实地因为牛负载着常人不能承受的重量。  
    女儿,到乡下走走,看看耕牛闻闻牛粪听听牛哞。这对于认识生命理解生命,花一个白天是值得的,花上整整一年时间也是值得的吧。
3楼
                               年味二题

                                      慌年
  
    一进腊月门,父亲就掰着指头进行过年倒计时了。那神情仿佛是站在地头为扬花的小麦推算收割的日子。
  小孩盼年,过年就有压岁钱;老人盼年,过了年就是寿比南山。到了父亲这里,就要慌年了。这不,木柴码了一过道,眼瞅着就要顶破大门楼。灶口熬得眼通红通红的,蒸馍馍煮猪头做豆腐,憋着劲儿要跟太阳赛赛跑。钟表上足了弦,也没父亲的脚步快;父亲的手脚再听使唤,也不如爆竹的花朵开得欢;只要这节日的花一绽放,即刻就果实累累了,累累果实是一张张饱满灿烂的笑脸。
  眼瞅着小麦扬花,白面馍馍的香气就直往鼻子里钻;闻见空气中挤满的火药味儿,年味就浓了,年集就热闹了。爆竹市场就在年集的边上,就像一通热情洋溢的开场白,精彩的还在后面呢!大人赶集,手忙脚乱;小孩赶集,游手好闲。大人慌着挑肥拣瘦,专往人多的货摊挤;小孩急着瞧热闹出风头,泥鳅一样钻来钻去。古人造字,形象生动,这么多鸟扑棱扑棱地飞来,这么多鸟唧唧喳喳地啼叫,“集”的含义,一目了然。听见爆竹心慌慌,瞅着年货眼花花,既然过个肥头年,就不怕钱袋子松垮垮。父亲刚把鱼呵肉呵拖回家,猛一拍脑瓜,我刚才怎么就忘了买花椒和八角,没了这佐料,年味可就变得不地道。
  腊月二十三祭灶日。花花绿绿摆了祭品,整整齐齐剪了灶马。刚擦着火柴,父亲就催着灶王爷快马加鞭“上天言好事”,吃了柿饼和糕点,嘴巴要甜,“下界保平安”,再有七天来过年,行动要快,实在不行就搭乘“神州五号”载人飞船。腊月二十四,父亲磨刀霍霍,硬硬心肠,直奔鸡栏。可是手下发软,刀落了地,鸡满院乱窜,淋漓的血刺眼呢!全家人不忍正眼看,鸡也懂事,忽然一歪头便倒了地。父亲喃喃道:这样杀的鸡,煮出来味道才香。没了鸡叫,父亲反倒一夜没睡着。第二天一大早就去了坟地,和爷爷汇报一年的劳动表现。
  春节没有脚,来得却比网速还快。年三十这天,一眨眼,家家门上贴了春联,红红的,就像秋后的高粱晒米,向太阳炫耀着自己的果实。年三十过大年,包饺子庆团圆,一夜连双岁,睡了一觉,其实就是打了个盹儿,人人都长了一岁。一抬头,小孩长得比秋天的玉米秸还高,老人活得比村头的老槐树还老。
  拜年赶个早,后脚追前脚,进门先下跪,磕了财神磕长辈。大年初一忙完这些,父亲又坐立不安了:过了一年,也不知坡里的麦子长成啥样了,我去看看吧。
              
                          倾听春节
   
    意大利现代画家基里科说,真正有价值的东西是闭着眼睛看到的世界。竖起耳朵,倾听春节,一些曼妙的声音,是一只暖暖的手,领我们走进一个新的福祉。
  春节还很遥远,就有了一些细微的响动。这响动,必须凝神谛听。轻轻的,如小麦灌浆;细细的,如玉米吐缨。这声音,如天上的太阳,虽然遥远,却也感受到它的唇温。春节一直在运动,它是一条潺潺流淌的河,在五里外的集镇上涨潮了,流水与笑声相撞,浪花溅进了远远近近的村落。
  一天喊三遍,雨也淋不湿的声音,是炊烟。现在,母亲忙着蒸馒头煮猪肉,一刻也不得闲。春节就站到农家的屋顶上,从早喊到晚,声音柔和又悠长。小麦进了囤,玉米入了仓,它的喊声,其实是一件很富手感的衣衫,正披向游子归来的双肩。在感觉中,春节就是一列全速前进的火车,轰隆隆的是心的跳动。
  根扎进厚重的风俗,春联是家门口新种植的两棵树,上面落满了拙朴的麻雀俊逸的燕子。多看几遍,这些隶体楷体的鸟们就会开口歌唱。你一句通俗我一句美声,歌不尽春节的颂词,唱不完喜悦的心情。春节走到哪里,哪里就是一片红色的森林。它的脚步声,是一盏熠熠的灯盏,一束比一束明亮,照亮了高高低低的屋檐。春节好!春节好!屋檐下的人们一脸吉祥的光芒。
  倾听春节,起先是隐隐约约的,用心捕捉,继而渐渐明亮,渐渐辉煌,终于鞭炮烟花般弥散在中国大地上。就在耳边,就在眼前,朗声笑着的是鞭炮,灿然开放的是笑脸。
  倾听春节吧。世上还有什么比这种声音更清澈纯净,更能穿越苍茫时空,打动一个民族的心灵。
4楼
                        记忆,关于一所乡村中学

                           我在乡下教书
   
     客车喘着气,翻过一片山岭,便是一个小站。小站旁边,卧着一所乡村中学和我最初的一些岁月。在琅琅书声中发动的客车,显得轻松多了。
    校门旁边,自然是一个耳朵似的小屋。喝完看门老大爷端来的一碗热水,我想我的脸上很阳光了。我住的那间宿舍,原先是个仓库,课桌乱七八糟地横着,一律带着岁月磨损的痕迹,散发出旧旧的伤感,像一群从前线撤退下来的老兵。住进去的时候,我买了一盆花,零星的几片叶子,泛着淡绿的微光,我的心说不出有敞亮。那段时间,我迷上了养花,经常向学生讨要一些月季的枝条或者玛瑙的种子。我亲眼目睹了一棵刺梅从返青、发芽到含苞、吐芳的全过程。很多日子就这样过去了。
    最让人感到温暖的是冬天。第一场雪推开校门的时候,我正拿着铲子往炉膛里填炭。炉子是早早搪好的。第二年我就学会了搪炉子。和泥的时候,掺上沙子、麻刀,然后从炉条的上面一层一层往上抹,均匀地涂在炉膛上,搪好了,还寻几块小石子或者碎砖头,很随意地塞进泥里,像极了绘画时的点染。这样搪好的炉子,节煤,保温,耐用。炉条上再搁两三稍大的砖块或者石头,一炉的煤就有了底气,这情形,很像老师站在自己的一亩三分责任田上。生炉的第一天自然是祭炉日,办公室人人都凑了份子,也就是现在流行的AA制。跑腿的活通常是我干,在稀稀疏疏布着几个小摊的小镇上,我开始和菜农讨价还价,在称好了大白菜临算帐之前,硬要人家再搭上一块生姜不可。有一回用开水烫酒,竟把酒瓶烫破了,索性连水也喝了进去。校园的冬天真暖和,寒风使劲敲打着门环,我们埋进作业堆里,竟没有听见,等到房门大开,以为上级又派人来检查工作,一看,是风,并不像传说中的那么严厉。
    几乎每天都是这样。腋下夹了书本,经过塔松氤氲着的庄重的气息,经过砖铺甬路和两边木槿天真的微笑,在教室门前,我准备着表情准备着可能精彩的开场白。我是语文教师,当然也教过政治历史,还吹过一阵哨子,领着学生在操场上跑圈。乡下安排课程,不是根据特长或者专业,而是“需要”。“需要”这个词语,让我好长一段时间腰板好直,活象书架上那本西装革履的新英汉词典,神气得紧。我用普通话组织课堂,所有的树叶都竖成了耳朵;我用教鞭轻轻敲打某一个汉字,直到它闪现金属的光泽。在自习课上,我来回走动,像农人沿着田埂察看庄稼的长势,也许一场春雨过后,那两片子叶上面会长出多少嫩绿的风景。
    黄昏的校园是静谧的。有风从我脸颊上拂过,就像是往事。在一只蝴蝶的提示下,我听到了操场北面一朵喇叭花内心的歌哭。那些个黄昏,我迷上了伤痕文学,读的最多的是何士光的《草青青》。那个女人来过一次便失去了地址,她哭湿的手绢早就干了,在晾衣架上正和我的领带调情。我记得我写过这样一首诗,诗的结尾是:“红手绢,红手绢,/用了这么多年——还是新的。”我不想让我的夜晚太平静,我总在临睡前读几页《北方的河》。许多年以后,一家文学期刊社要刊发我的作品,还索要了一些附件。照片是放下电话接着去照的。最喜欢读的书:张承志《北方的河》,最想做的一件事:在大地上行走,我坐在电脑前面,不假思索地敲打着。
    我在乡下呆了七年。临走的时候,往车上搬行李,几乎全都是书,一本本像厚厚的日历,它们是我曾经存在的证据吗?客车在翻越山岭时,像是憋着一股劲,等到了柏油路,它呼吸均匀,显得沉稳多了。

                         我的那些庄稼们

    站在城市敞亮的教学楼上,乡村校园离我越来越远。有时极目远望,得到的也只是一缕细若游丝的钟声,一角暗淡沉默的红墙。
    离开那所中学已近十年,我以为我成了城市的一块砖。那天清晨,南来的风敲打我的窗户,这声音我熟悉,是老校长站在了单身宿舍外。校园还记得我,记得这只冬季里乡村练翅秋来时城市飞翔的鸟。很长时间没回去看看了,看看曾是我的那一块责任田。
    那所中学,是一面宽敞三面绿。远远望去,是众多庄稼举在头顶的一颗硕大红润的果实。我清楚它的分量,我数得清饱含其中的缕缕阳光。就这么几排平房,把土地的潜能发挥得淋漓尽致。父兄们栽下树苗浇上心血忙完这些就走了,不远处很多农具在喊他们呢!他们干完的事,就是留给我的最大事情。
    和一本诗集去报到的那天,老校长就领我认识各种庄稼。麦子向我鞠了一躬,高粱的脸红红的,我一一记住了他们的名字记住了这拨动心灵的号码。爱睡懒觉的地瓜,越表扬越谦虚的谷子,一身布衣却白白净净的棉花,我用丰富的手语和他们交谈。眼前的校园是一部打开的乡土诗集,紫色的喇叭花绣出精巧的插图。好大一页书啊,一行行白杨在黄色的背景里挺立。这时,随便一声鸟啼,就是最动听的朗诵。那一刻,我手中的诗集掉下了地来。
     两棵白杨之间挂着的那口老钟,让校园有了磁性,吸住阳光吸住花香吸住蛙鸣汇成了一片琅琅书声。于是,我深入到庄稼们中间,察看他们的长势。地瓜这家伙又走神了,眼光长成长长的瓜蔓是不行的,会影响生命的质量。我轻抚了一下他的垂髫,提醒他精力要集中在下面,下面的书本里有机肥多,保准营养他个腿脚粗壮。下雨天玉米有时歪斜着身子,我拽了拽她的绿罗裙,端正她的坐姿,告诉她生长要始终向上,去接近太阳去长成一个亭亭玉立的姑娘,才会收获一身金黄。那口老钟用深沉和浑厚记录着古老的岁月,我的庄稼们用翠绿和金黄唱和着鲜亮的生活。我喜欢这古朴中跃动着灵秀的校园,我率领我的庄稼们一茬茬走进秋天。
    我的教室和父兄们的庄稼地是如此地唇齿相依,好象同住在一家土炕上,我在炕头,父兄们呵护着我的那一边。所以,我找不到一条法则,可以分开他们的庄稼和我的学子,我已经承包了乡村校园这块责任田。当夜里机器在不远处唱起民歌,父兄们的庄稼畅饮琼浆玉液时,一豆烛光照亮了我的教案,那汉字闪烁着橘红的光芒,成了一只只小小的萤火虫,我看见我的庄稼们梦的颜色了。大豆的梦飞黄腾达,高粱的梦红得发紫,还有棉花,她在做着白云的梦呢!
    都是同一块土地上的收成,我的一点点成绩庄稼的一点点进步,却让父兄们那么高兴那么激动。一年到头,远亲近邻围坐一桌,这家就因为孙女戴了小红花而多喝了一壶热烧酒,古铜色的喜悦在爬满沟壑的脸上跳跃着;那家几碟小菜簇拥着一条红烧鲤鱼,一进屋东墙最显眼的地方挂着的儿子的奖状,红红地炫耀着一年的丰收,整个屋里都亮堂堂的。没有父兄们的汗水,就没有我的责任田里的收成;我的收成,又为他们的丰产储备了更多的力量。
    我还是离开了那块土地。我至今记得我是敲响那口老钟才启程的。离开的那天,接过老校长递来的绳子,我的右手好一阵颤抖。左臂笔直下垂,目光昂扬向上,我敲响的是预备铃声,优美而抒情,那是大地的律动。那时候,心中只有一种感觉:头上的天好高,脚下的地好厚。城市的柏油路太窄太硬,城市的高楼挤瘦了天空。就在那一刻,通过一根意味深长的麻绳,那口老钟传授给了我十年内功。

                            梦乡的入口
   
     门朝南开着,是平房。这很正常。就像向日葵,无限可能地收集着阳光。北面是一些体育器械。跳箱敦实沉稳地横着,显得很自信。它后面还是有一个篮球探出了大脑袋。我想起了小时候的游戏:老鹰捉小鸡。我是来做梦的,表情天真内心纯洁。
    这是体育组的办公室。整个学校只有一名体育教师,西面是偌大的操场。办公室的东墙开了门,进去,是教师单身宿舍,我的宿舍在北面,中间隔了一道墙,自然也有门。每晚穿过三道门,才能放倒自己,我的宿舍显得错落又有点含蓄。屋子常年是深深的暗,像跌入遥远的时空。只要有阳光,我的被褥往往晾在外面,我喜欢看它们微风里陶醉的表情,沉静,闲适,像一个阳光下眯着眼睛看风景的人,我喜欢他的耽于梦想的气质。身子下的被褥蓬蓬松松的,柔弱无骨,我很容易地找到了梦乡的入口。
    我教书的这所学校位于乡镇中心路的北面。路上的牛车汽车摩托车缓慢或者迅疾。路的南面是村庄。悠长悠长的牛哞炊烟覆盖着,村庄成了一个在静谧时光中缓慢走着的老人。在我看来,道路是一条河流,村庄学校是它的两岸。一棵树,在河之阴生长着,吐一些鲜鲜的叶子,结一些嫩嫩的鸟鸣,世界多么美好。我开始把自己当作树一样活着了。
    我很幸运,当我开始独立思索的时候,有了一间属于自己的小屋。夜里,我要连续拉动三根灯绳才能到达我的小屋。常常,只有一盏灯为我熬红了眼睛。乡间的夜晚是真正的夜晚,没有路灯,间或有此起彼伏的狗叫,整个校园就像熟睡的婴儿,我是它跳动的心脏吗?我买的一本《崛起的诗群》,已经被我翻得边角都翘起了,像耕过的土地。我喜欢上了朦胧诗,开始以为写的是朦胧的爱情。一旦陷溺其中了,我再也不想自拔也不求自拔了。我的那间小屋,是一个密封的罐头,带给我无边无际的孤独。“谁现在孤独,谁永远孤独”,好象是一个女诗人说的。我用阅读打发寂寥而漫长的夜晚。阅读给我带来了更深的孤独,因为无人可以倾诉。我用诗歌来消解夜晚的孤独,和我的心灵进行着一次次的对话。
    我的小屋只住过一个客人,他笔名叫黑子,也爬格子。黑子高中毕业,没有考上大学,在一家啤酒厂干活。他骑着自行车,走了一百里路,一路打听着找到了我。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冬日的阳光一声不响的,还是那么从容散淡,我还是很熟练地在学生的作业本上打着红勾勾,突然,一个黑瘦的男孩像一枚飘飞的叶子落在我的眼前。也许是烩火烧吃多了的缘故,那晚我们关了灯,让自己亮着。黑子枕着我软软的枕头,我枕着厚厚的诗歌期刊,我俩就像两行现代诗的句子,头挨着,脚伸向了可能的无限。他背诵着自己新鲜的诗句,是在路上偶然间拾到的。诗歌是我们的灯盏。还是睡不着,他打开了他内心的隐秘:他和他厂的一个女孩同居了,在外面的民房里,那女孩怀孕了,家里人都不知道,厂里人也不知道,他不知道该怎么办,他想逃离他的故乡和工厂,如果女孩愿意跟着,他会选择一所靠海的房子,然后面朝大海,看春暖花开。我们又谈到了海子顾城和骆一禾,食指的灶台温暖了这个冬天的夜晚。他说他要睡了他说醒来还不知道自己在什么地方。
    黑子走了,骑着他破旧的自行车,他带走了我的书《崛起的诗群》,他的身影像一枚落叶,越飘越远,我的目光无法确定他的去向。诗人真的是落叶吗?居无定所,任意东西。长亭又短亭。很多年就这样了。很多人漫长的一生,用这么一句古诗,居然就可以概括了。我再也没有见到我的书。依然记得那书是黑黑的封面,那是黑夜的封面,“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来寻找光明”。
    一个晴朗的周日,我走出学校,爬上了西面的山丘。我不知道,站在景山公园俯视古都北京,会是怎样的一种感慨。我站在山顶,只看了校园的一角红墙,我看不到我的小屋,它隐在了时间深处。
    路上,缓慢或者匆忙,许多人许多车,在走,西去或者东向。
5楼
                          宛转或者灿烂

                          永远的黄鹂
   
    黄鹂,单是汉字,就已构成视觉上的灿烂了;单是音节,就已充满听觉上的宛转了。“羽毛新刷陶潜菊,喉舌初调叔夜琴”,古远的诗句就在枝条上翠绿着。面对此情此景,谁不耳聪目明?  
    仿佛凤凰栖于碧梧,仙鹤至于高松,只有翠柳,只有春天里的翠柳,才能展现黄鹂的全部美丽。鸟是树金黄的心跳,树是鸟翠绿的羽毛。黄鹂鸣于翠柳,是鸟在其中生命得以辉煌、人在其中心情得以超然的一种极致。黄鹂就这么一叫,天就澄明了,地就碧绿了,人就轻松了。  
    那是春天里一幅最美丽的画面:黄鹂早早醒来了,柳树早早就站在等待里,谁都不想辜负这明媚的春光。尽管这个春天来得太晚太晚,这是盛唐的秩序被打乱后第一个色彩清丽的春天。让花草落泪去。让马蹄纷乱去。蜀中的天堑之险,应该把喧嚣挡在外面的。浣花溪畔,有花便是韵脚,有水定在吟咏。那一刻,诗圣走在黄鹂的歌里,黄鹂歌在诗圣的诗里。“两个黄鹂鸣翠柳”,这其中的一个,便是诗圣自己了。看着一行深受鼓舞的白鹭,诗圣把耳朵望成了八方。黄鹂唱着,诗圣吟着,两个黄鹂奏出千年不去的绝响。  
    我,就是被这一声绝响惊醒了的。沿着诗歌曲折的河流,我寻找千年之前的那个春天,那个明快的诗歌的春天。说白了,我在寻找一个答案:诗圣作诗1400多篇,出口就是经典,为什么独独一首《绝句》最为流传?为什么万里之外的那声莺啼一直响在耳边?  
    大河的源头是一行行晶亮的泪珠。从一根树枝逃往另一根树枝,北方之大,竟容不下两对倦飞的翅膀。“三年饥走荒山道”,诗圣哀鸣着入川了。几间拙朴平和的茅屋,尽管还穿风漏雨,但足可以歇一歇落叶般漂泊的心灵了。翻过篱笆的千朵万朵浸染着诗圣的梦境;柴门吱嘎作响,可是邻翁来话家常?只一瓢浣花的溪水呵,就冲走了所有山外的风尘。诗圣沉郁不起来了,诗风陡地一转,变得明快活泼、恬淡朴素。入目翠绿金黄,入耳宛转悠扬,诗圣那有心思去惆怅?这破破烂烂的茅屋,不就是一棵苍翠劲健的大树吗?  
    社会嘈杂了吧?生活无聊了吧?环境污染了吧?那就读读诗圣的《绝句》吧。曾有一页日历沉重得几乎翻不过时,我目光的翅膀一时竟无枝可栖。忽听两岁的女儿小雨咬字不清地背着《绝句》,眼前不禁一亮:那千年之前走在春光里的不是诗圣,而是一个普通老百姓!屋能盖头,田足糊口,小老头品尝出了生活的富足。  
    对于黄鹂,孙犁先生说:“它们的啼叫,是要伴着春雨、宿露,它们的飞翔,是要伴着朝霞和彩虹的”。对于诗人,他们的灵感,是要泥土和大地来孕育,他们的诗篇,是要和老百姓紧紧相连的。  
    诗圣之所以为诗圣,是因为他比我们更清楚风雨之后阳光的重量,更会选择一棵平凡的翠柳,然后放声歌唱。

                              虞美人
   
    一种花草,名之以美人的名字,花色五彩缤纷,有着千娇百媚的神韵,根系深长,离开故土便会枯萎死亡。如此美丽而孤傲,恐怕只有虞美人了吧。  
   “单瓣丛心,五色俱备,姿态葱秀,尝因风而舞,俨如蝶翅扇动”。品着《花镜》里的描绘,恍惚间觉得花不再是花,而是一个娇艳多姿、翩然而舞的女子。影弱还如舞,花娇欲有言。它要诉说什么?“汉兵已略地,四方楚歌声。大王意气尽,贱妾何聊生”。这是一个柔弱女子在男人时代最刚烈的表达,她高亢的声音让许多长枪一时间找不到词汇。她,是虞姬。  
    虞美人,草本植物,茎枝纤细。虞姬,缟衣綦巾,窈窕淑女。虞美人,耐寒,喜向阳,宜植沙质土壤。虞姬,硝烟改变不了青春的颜色,只要伴着项王,唯愿山高路长。  
    项羽也许不是秦朝末年最优秀的男人,但肯定是一个值得虞姬为他慨然赴死的男人。  
    那是一个深夜,深得只有曼舞的水袖。娇小的身躯挡不住四面的楚歌,一柄长剑只能在莹白如玉的脖颈上做一次凄美的旅行。“项王啊项王,在你迎风屹立胸襟开张的时候,我只是你征衣上的一颗纽扣。而今,你要跃马疆场突围杀敌,我怎会延缓你的马蹄?”  
    虞美人的根很深,虞姬的爱扎得更深。芳魂化幽草,羞作汉宫春。在江上草和汉宫春之间,虞姬毅然决然地选择了前者选择了死亡。相传第二年春天,虞姬的墓地“嗟虞墩”上开满了一种小花,五颜六色的,人们都叫它——虞美人。  
    虞美人很美丽,它的美丽在于它的傲骨在于它所坚持的土地。虞美人很鲜艳,因为那是碧血凝就,是一种死后重生的绝色。不知人世间所有美丽的东西,是不是都来自彻骨的痛?是不是都接受了血的洗礼?是不是都经历了一番生命的涅槃?  
    有一则鬼故事:一万年才修得人形,再有一万年才修得七情六欲,才可以站在所爱的人面前,流下第一滴眼泪。  
    有一个女子,站在所爱的人面前,用第一滴鲜血,溅他出鞘的宝剑,用所有的热血,化而为花,厮守着他们生活的土地,生生世世。人已没,爱还在,弥而不去,终成香魂,在天为蝶,在地为花。  
    历史的杀伐声早已远去,汉家的霸业早已随江水流逝。只有虞美人,还是青春的模样,年年春天,开遍大江南北。习习春风里,那是一群翔舞的蝴蝶。百岁光阴一梦蝶。  
    啊,虞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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