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 薛蟠自古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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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 薛蟠自古有
                            薛 蟠 自 古 有

    红楼梦中,葫芦僧乱判葫芦案中说的是,薛蟠为与人争买一个被拐的奴婢(香菱),错手把人打死,自己却逃之夭夭。贾雨村,鉴于贾(正)家是金陵世家,财雄势大,就胡乱地判决薛蟠暴病身亡,倍了钱,就不了了之。
    已经是清晨两点了,一个单身女子,刚吃完夜宵,驾着“宝时捷”准备离开,在倒车时,不小心轻轻地碰了一辆名贵的仿车,一刹儿,就来了四五个大汉,把女子拉下车,暴打一顿。并口出狂言说,我叔叔是某地的知名人氏,你的车值多少钱,报上来,我给你。随后就是一阵全武行,把那女子,打断了骨头,然后萧然地离去。在暴打的时候,围观的人不少,却就是没人相救,也没有人报警。当女子逃到小店的门前,小店主人,赶忙把卷闸关起来,为的是防止女子逃到店里。事情扰攘了多时,女子被送到医院,事情也惊动了电视台,记者把事情的原委和盘托出,于是惊动了广大网民,在强大的舆论压力下,那位知名人士,原来是某地的富商,赶紧叫人去向女子道歉,并愿意赔偿。事情就急转直下,受害者不与追究,肇事者逍遥法外。
    近日网上流传“我爸是李刚”,说的是2010年10月16日晚,一辆黑色轿车在河北大学校区内撞倒两名女生,一死一伤。司机不但没有停车,反而继续去校内宿舍楼接女友。返回途中被学生和保安拦下,该肇事者不但没有关心伤者,甚至态度冷漠嚣张,高喊“有本事你们告去,我爸是李刚!。”后经查实了解,该男子名为李启铭,父亲李刚是保定市某公安分局副局长。事隔多天,李局长才在中央电视台,声泪惧下地“痛哭”一场,并对受害者表示道歉,愿意赔偿损失。结果就是庭外和解,肇事者逍遥法外。
    《京华时报》报道,一段被称为“北京版李刚”的视频被各大网站转载。视频显示,海淀区华熙乐茂太平洋百货东门,一名男子因停车纠纷殴打保安,并大喊“我家是国家安全局的。”商厦安保队长确认此说法。记者在视频中看到,一名保安趴在地上,一名身材高大的男子不顾几名男女的阻拦,冲到保安面前,揪住保安衣领,像拎物品一样将其拖行两三米,并对其踢打。几人上前拉住该男子,该男子爆粗口并喊道:“孙子,你在这儿等着,我家是国家安全局的!跟我装孙子是吗?”。随后,该男子与一名女子驾车离去,趴在地上的保安起身追出,几名路人试图拦车未果。该男子在车里大喊“滚蛋”。 网友根据车牌号人肉搜索出打人男子。昨天,记者联系到打人者的母亲,对方称其的确住在安全局家属院,双方已就此事和解。肇事者,照样逍遥法外。
    看来这几件“我爸是李刚”事情,和薛蟠的是何等相似啊!其实也不要大惊少怪的,薛蟠自古本来有。作官的,权力不是来自于人民,他不需要向人民负责。官人的后辈,之所以口出狂言,其根源是受到长辈“言传身教”潜移默化的影响。如果官人是一个“焦与录”式的百姓父母官,他的后辈能有如此咄咄逼人的气势吗?如果长辈的行为,处处都是人民的公仆,后辈能有如此的嚣张。自古以来,就有富人和穷人之分。用马克思的观点来看,富人的财产,是合法地剥削别人的剩余价值得来的,富人们回馈一些给穷人,尽一尽社会责任,那是应该的,而且还是必要的。不要以为有了钱,就可以为所欲为,目空一切地把个人的欲望尽情地释放。如果长期以往,势必会遭人报复,自己也不会有好的下场。
    网络世界给人们带来自由发言的机会,多多少少都会给他们带来压力,对他们的恶行,有所制约,迫使他们有所收敛。这应该是件好事,但愿能继续,将那不平的现象,一扫而光。
1楼
读竟生先生的随笔,心情常跟着起伏,历史是镜子,今天是影子。道理讲硬,权钱合一,共和大同,遥遥无期。

"就胡乱地判决薛蟠暴病身亡,倍了钱,就不了了之。"

打字打得全对,不容易,得小心。

谢谢先生好文章。
2楼
薛蟠自古有  雨村如今多
3楼
根子在于制度,几乎没有任何约束和监督的权力,必然如此。幸亏有了网络,它可是极权主义的天敌。
4楼
如此不平事真有赖网友揭发,让更多社会现象得以暴光。
5楼
旧版《红楼梦》电视剧中,薛蟠后来又犯血案,树倒猢狲散,他的人头也落地了!恶人终有恶报,不是不报,时辰未到。尤其在网络化的今天,“薛蟠”们怕也要畏惧公众舆论几分吧?谢谢竟生先生好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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