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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执子之手,未必偕老’也说爱情》
楼主
风中秋叶 于 2009-01-19 01:02:02
《读‘执子之手,未必偕老’也说爱情》
醋鱼《执子之手,未必偕老》,写得真好!不仅文字好,更见真性情,欣赏不已!随先生文字,也留几点墨水,请勿见笑。
爱情
来时
是暴烈的温柔
去日
昨日之日不可留
变心的人
要走
何必满脸泪流?
纵使你
声嘶力竭跪地哀求
心不能留
人亦不能留
太多人
连自己都管不住
更何况爱友?
天意
要把爱情回收
戴安娜
焉可常握
查尔斯之手?
风中秋叶临屏随原意着墨
01-17-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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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文刀 于 2009-01-19 01:15:19
风中秋叶兄好!
我怎么就没有读见“醋鱼”呀?
就诗论诗,似首阙和末阙好,中间两阙,要么简点,要么干脆不要。
意见也不成熟,这里只供参考。谢谢。
文刀
2009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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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风中秋叶 于 2009-01-19 01:33:17
读文刀点评,大有益,甚喜,真不愧是美华文刀!你之点拨,如拨云露月,好多了。特意留着原作,让网友再次见识文刀锋芒。
醋鱼,文学城一流写手,惜没来美华献文。
爱情
来时
是暴烈的温柔
去日
昨日之日不可留
变心的人
要走
何必满脸泪流?
天意
要把爱情回收
戴安娜
焉可常握
查尔斯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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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文刀 于 2009-01-19 01:41:06
谢谢风中秋叶兄的接纳!
真佩服诗人的灵性!
是的,你修改后的《爱情》,
也正正就是我想读到的《爱情》了。谢谢。
文刀
2009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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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风中秋叶 于 2009-01-19 01:48:09
文刀兄,你之点评常显真知灼见,令我深有同感,亦心悦诚服,每谓文刀“有料”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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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文刀 于 2009-01-19 01:56:59
哈哈,
风中秋叶兄谦虚了。
要我跟上你的文才,有可能的,
不过,那是我下一辈子的事情了。谢谢。
文刀
2009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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