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 舊詩的格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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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平”小議

  關於孤平的定義,在網上已經有過好幾次爭議了。為什麼會有爭
議呢?歸根結底,是因為一個不為人所相信的事實,孤平自古至今沒
有統一的定義。唐宋時沒有,直至到清代乾隆以前也還沒有,而現在
一般所奉的是現代詩律學者王力的定義。
  那麼王力的定義是不是就統一了呢?不是的。事實上,在對孤平
的定義上,自古至今都分為兩大派。下麵就這兩大派作一點敍述。
  一派即如王力所述(簡稱甲派),孤平的定義是,韻句中除韻之
外只有一個平聲字。這個定義有一點兒不明確,使有人誤認為,仄仄
仄平平也是孤平。事實上,兩平相鄰就不是孤了。甲派所定義的孤平
只適合於五言,而且只對韻句而言,所以歸述為只有一種實例:仄平
仄仄平。引伸到七言則是:仄仄仄平仄仄平,平仄仄平仄仄平。
  另一派是從字面定義的(簡稱乙派),顧名思義,孤平即是兩仄
夾一平。為什麼可以從字面定義呢?因為古人根本沒有嚴格的定義,
甚至沒有可信的說法,於是乎後人便只好顧名思義了。乙派關於孤平
的定義並不限於五言,七言也包括在內,也不限於韻句。由乙派所定
義的孤平就會有很多種實例,任何位置,只要是兩仄夾一平,就是犯
孤平,如仄平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仄平仄。
  現代學者裏,如果王力算是甲派理論的代表,啟功或可算是乙派
理論的代表。啟功在他的妒葉納陝鄹濉分卸啻翁岬焦縷劍姹岡?
如下:
  “律句中忌‘孤平’,是從來相傳的口訣,但沒有解釋的注文,
也沒說哪個字的位置例外。如果有人看到‘孤’字而推論到句首句尾
的單個平聲也要避忌,豈不大錯?因為‘孤平’實指一平被兩仄所夾
處,句子首尾的單平並不在內。”
  “君至石頭驛 (‘頭’字孤平)”
  “往日用錢禁私鑄 (‘私’字孤平)”
  “如果己處(引者注:五言第四字或七言第六字)孤平被兩仄所
夾,或孤仄被兩平所夾,都是非律的。”
  有那麼多的犯孤平的實例,怎麼好寫詩呢?所以就有了拗救的律
法。相對而言,詩律上對韻句的要求比出句更嚴格,韻句中,又由左
向右至韻字,一字比一字嚴格。所以出句可以寬一些,允許有拗句,
即使有犯孤平,也不算嚴重。這種出句犯孤平的情況雖然不嚴重,但
也不能完全被忽視,所以就出現了救。救不是光救孤平,但救孤平的
情況占了很大比例。
  甲派於是有一種說法,既然叫拗句,就不叫犯孤平。這是一種混
淆的說法,因為犯孤平其實只是拗句中的一種而已。但乙派還是比較
容忍這種說法,不是很嚴格地限制出句中的犯孤平,條件是有足夠的
補救。補救的方法有同句補救,如平仄仄平仄;對句補救,如仄仄仄
平仄,平平平仄平,或平仄仄平仄,仄平平仄平。
  於是兩派都把重點放在韻句上。除了甲派所定義的犯孤平的情況
外,乙派定義還多了一種情況,仄平仄仄仄平平,也算犯孤平。
  清代學者趙執信有《聲調譜》,很能作為詩律討論的依據。趙執
信在《聲調譜》裏,也沒有關於孤平的定義。在提到仄平仄仄平的句
式時他說:
  “仄平仄仄平則古詩矣。此格人多不知者,由一三五不論二語誤
之也。”
  另外,關於出句仄仄仄平仄的句式,他這樣說:
  “起句仄仄仄平仄和平仄仄平仄,唐人亦有此調,但下句必須用
三平或四平,如仄平平仄平,平平平仄平是也。”
  “上句第三字平,下句第三字可仄;若上句第三字仄,下句第三
字斷宜平。此在首聯,唐人亦有不拘者,若二聯則必不容不嚴矣。”  
  趙執信似乎頗支持乙派觀點的,一是並沒有關於孤平的定義;二
是關於上句屬孤平的,下句必須要救。
  趙執信沒有關於孤平的定義,使我更確信唐宋時並沒有關於孤平
的定義。旁證于宋代的《詩人玉屑》(宋•魏慶之)和明代的《唐音
癸簽》(明•胡震亨),我幾乎可以下結論了。《詩人玉屑》和《唐
音癸簽》都是關於詩的專著,在述及詩病時,從未提及孤平的定義,
都只提到“八病”之說,而“八病”俱與孤平無關。詩的八病詳見後
附。
  為什麼犯孤平是失律呢?不是有“一三五不論,二四六分明”的
說法嗎?回答這個問題,首先要回到律詩的基本要求,律詩最基本的
要求是盡可能多用平聲,少用仄聲,以使詩讀來高亢清朗。這個基本
要求不僅對整首詩而言,而且也對單句而言,所以犯孤仄可以,犯孤
平不行。如平平平仄平,是合律的;而仄仄仄平仄,卻是出律的。
  關於特拗平平仄平仄。這種拗句在古人的詩中出現之多,使人覺
得它根本就不是拗句。最近有學人用電腦統計,平平仄平仄的句式
比仄仄仄平仄和平仄仄平仄出現的次數還多。也證實了我原來的估計
。有人說這種句式是杜甫首創的,開始我也信以為真,後來發現王維
早有了。對於這個拗句,有兩個情況是必須注意的。一是對句必須是
仄仄仄平平,或平仄仄平平;二是句子不能寫成:仄平仄平仄。第一
字絕不能是仄,因為這樣就雙犯孤平了。

附:
  
詩的八病:平頭、上尾、蜂腰、鶴膝、大韻、小韻、旁紐、正紐。

平頭:第一字與第六字同聲,第二字與第七字同聲
上尾:第五字與第十字同聲
蜂腰:第二字與第四字同聲
鶴膝:第五字與第十五字同聲
大韻:與韻相犯,一聯中有與韻同音者
小韻:除韻外,一聯中有相犯同音者
旁紐:一聯中有同韻母而同聲調者,如田延連
正紐:一聯中有同韻母而不同聲調者,如壬荏衽

小土豆: 可見 “孤平”之說, 根本沒有定論. 今日寫詩的人已較少, 趨向是把格律稍寬, 而不是一成不變. 更有甚者, 是主張把一切不必要的規限, 如孤平, 三平等廢除, 至於”八病”, 更是作繭自縛了.
小土豆是贊成保留平仄的, 另外韻腳亦重要, 否則詩不成詩, 可是最重要的是詩的境界, 而不是格律. 有意境, 格律寬一點不妨. 沒有詩意的, 格律嚴密的亦只有軀殼, 沒有靈魂., 味同嚼蠟了
古詩雖比近體詩少了拘束, 可是比近體詩更難寫, 是因意境要求更高的緣故.

希望這篇轉貼, 可拋磚引玉, 得到大家的指正.
1楼
《舊詩的格律問題》很有见地,可惜我对格律一窍不通。
于是产生一个头疼问题:对旧体诗的评论。不能说对旧诗一概不懂,好歹读了这么多年,也背下一些。但每次发言都不能不绕开音律,只是,不合音律就不算旧体诗了。
2楼
老師,

舊體詩自然要講音律.
可是, 音律是舊詩的工具. 而不是舊詩是音律的奴隸啊.
有了音律, 就有如音樂中有樂理, 可以讓作曲家有據可依. 可是, 當我們欣賞音樂會時, 應該是問"我們是否被這音樂或演奏感動", 而不是問: "這首歌的樂理對不對? "
畢竟, 詩是藝術, 而不是土木工程吧.
3楼
每次寫舊體詩時,孤平的現象都容易出現,有時是救無可救的,相當頭痛,往往高手作詩時,故意用一平音字令其下一字產生較嚮亮之效果,那就變成拗句了,這是寫詩的最高境界,這個說來容易,作時難的意景,總言之不能以律傷詩就是了。

相信寫舊詩的人,在不知不覺中才會寫就的,如果怕犯律時,怕這個怕那個,恐怕就是不能寫出好句子了,是嗎?

[em30]
4楼
小土豆:着实没料到你于汉语诗律如此有心得,我‘小’看你了,失敬,就怪你叫‘小土豆’。很佩服你对汉语诗律的学养。在荒田“词三首”的贴子里边我已致谢你不知你看到否?
旧体诗词可不写,她又不时兴;要写就应尊重她的规章。有约束才有自由。
我偶为诗。于‘孤平’只重视‘仄仄平平仄仄平’一式。此句第三字万不可仄,若犯,救不可得。究其细,是汉语的音乐感问题。而这‘乐感’靠培养,不是人人有的。反正这处若犯了听起来很不舒服。
如你所说,诗好不在格律。但诗有她的形式美,不能不重视形式。少数情况要迁就‘气’、‘骨’,如“一代天骄,成吉思汗...”,汉学精深的毛澤东岂不知‘汗’字应读平声?
懂诗律不一定能诗,“王了一(王力)的诗就写得不好”(沈君逸先生语);能诗(指旧体格律诗)一定要懂诗律。我主张“律句”是基本规矩,而诗韵可放宽到词韵。

我是初学上网,好多规矩不懂,要有可笑的地方告诉我。


5楼
问好陈善壎先生!听荒田兄介绍,你还是我的湖南老乡哩!握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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