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心之初
自打我生命的血在身体里改道,自打我胸口有了让我更像男人的长疤,我便对生命有了不少新感觉。没死过,不知活着好,没在自己的坟前伫立过,不知道该对还握在手里的生命好。亲人救了我的命,尽管我常惹亲人生气。与死神错过后,更觉得对家人好,该对人人都好。人,决没自己想得那么牛,别说跟天斗,跟地斗,就是自己跟自己斗,输赢也得两说。
别了凌云志,心境仿佛重更踏实;重读小人书,童心好像再复生。
最近,我想把英语说得再好些,再流畅些,为了和我们生活在一起的美国人的耳朵,总的说,美国人是友好的。最近开读美国小人书,要学那怎样用简单的话就把事说清楚。
美国的小人书真是好,教育,幽默,严肃,搞笑一起搞。硬壳,白纸,决无错别字,每天看上一段,好爽。虽说在美国二十多年了,多少度风雨,多少度春秋,从前太忙,一直都只把英语看成挣钱的工具。
错过学英语的最佳时侯,日后操练竟如此难。好在成年了,懂了点坚持。从小孩书读起,英语定会真进步。我坚信。更重要的是我觉着读小人书长童心。童心看世界,世界多好看。读小人书还帮着长知识。知识不分国界。比如碰到:“什么是动物?”。别看我上过中外二十多年学,也教过大学,但对这问题,还真说不好。美国小学二年级课本上讲:动物,就是自己能把自己从一个地方动到另一个地方的生命。哇!讲的多好?我喜欢这定义。动物和植物都是生命,相对于植物,区别正在“自己能把自己动”。
再瞧咱中国书上给动物的定义:动物是多细胞真核生命体中的一大类群,称之为动物界。动物身体的基本形态会在它们发育时变得固定,通常是早在其胚胎发育时,但也有些会在其稍后的生命中有个变态的过程。
烦不烦?随便说啥都把人往晕乎地说,不管大人还是小孩。
小人书里常有最简单明快的表达,我爱。
5/3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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