翡冷翠 vs. 佛罗伦萨:译音及其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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翡冷翠 vs. 佛罗伦萨:译音及其原则
说到译音问题,我贴篇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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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康[/B][/ALIGN]


徐志摩将意大利一城市名译为翡冷翠,阿城极其欣赏;不仅音似,而且意思恰当。因那城市的官邸和教堂专用一种绿纹大理石,将城市点缀得如同一粒翡翠。1
然而,这么美的译名却始终没有流传开。而那座城市却以佛罗伦萨著称。为什么?我虽然没有去过那里,也能够想象翡冷翠更有代表性。但它输给佛罗伦萨,其中的道理使我想谈谈译音之必要和译音的原则。

最早提及译音之必要并订立原则者是唐僧玄奘。他总结多年翻译佛经的经验,建立了“五不翻”,指导译坛众多佛教学者集体译经。他说的“不翻”并不是不翻译,而是“不意译”。他认为在以下五种情况下要译音:

1)      秘密故(也就是佛教的秘密,如咒语,要译音)

所以唐僧的紧箍咒若译成了汉语还是白搭。不学梵语,就想拿住孙悟空?非得用那拗口饶舌、难为发音、贴近原文的声音才能生效。难怪无论你说“芝麻,开门!”还是“Sesame, open!”都不管用。那原本是阿拉伯魔法,不学人家的语言,就是不 灵。

2)      含多义故(不是指一词多义,而是指需要长篇大论解释的概念,应先译音,再 讲解普及)

比如将梵语bhagavat译音为薄枷梵。原词虽指佛陀,还含有“自在、炽盛、端严、名称、吉祥、尊贵”六义,光说佛陀,不足以表达其世尊。同理,功夫的英译现在 是 Kongfu,以别于 martial art,方显出功夫之“耗时、耗力、守元、固本”等要 义。

3)      此无故(中国没有的东西)

与其它四类相比,此类不同之处大概是指我们没有的具体事物和人名地名,也是下文要详加讨论的一类。此不赘述。

4) 顺古故(既已有的译音,不再重译)

在唐僧译经之前,梵语 Anuttarasamyaksambodhi 已经译音为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其意为能够觉知佛教的一切真理,并如实了知一切事物,从而获得无所不知的智 慧。但这个词实在太长,虽然唐僧沿用了,后来还是被简化为阿耨菩提。现代的典型例子是莫斯科,这是根据英语发音翻译的。虽然俄语念作莫斯科瓦,但由于中国人已经习惯了莫斯科,现在仍然顺古。

5) 生善效(既只可意会,不可言传者,要译音)2

梵语 Prajna的意思和智慧差不多,但佛教徒认为它和一般智慧不同,认为它是直接了解一切事物本质的特殊智慧。我等不信佛者,大概体会不到,无法苟同。不管怎样,既然译者认为不同,就译音为般若,让和尚、尼姑和居士们潜心揣摩这可望而不可及的能力。“推拿”现在译音为 Tuina,也许可以算作此类译音的现代范例。 以前推拿曾译作 massage,不仅贬低了这种疗法,还容易和性行业混淆,难怪保险 公司不肯纳入承保范围;而 chiropractic therapy (脊椎按摩疗法)另有一套理论, 虽有相似的手法,亦有格格不入之处。其间差异,让常人看来,远大过智慧和般若的差别。

唐僧订立的这五条法则指导译音上千年。很多中国原来没有的概念,始于译音,通过讲解,逐渐普及,终于化入中文。久之,我们甚至不知道它们原来是外来语。比如:“万劫不复”这一成语里的劫字,就是从“劫波”缩略来的,而劫波是梵语 kalpa 的译音,这是个极为久远的时间单位。古代印度人认为,梵天,即众生之 父、婆罗门教的主神,他一个白天就是一劫,等于人间43亿2千万年(另一说等于 432万年)。“天上一日,地上一年”及“洞中方数日,世上几千年”等说法都来自佛教这一观念,但是比例小多了。古代其他民族皆没有“劫”这么大的数词和概 念,这与印度人喜爱思考远在天边的事物和事物的本质有关。佛教还认为,劫有 “成”、“住”、“坏”、“空”四个时期。到“坏劫”时有水、风、火三灾,要烧毁一切,然后重创一切。所以“劫”又引申为巨大的灾难,遂有劫难、浩劫等词汇。中国人还创造性地运用“劫波”的概念,有了成语“劫后余波”。上中学时,老师在解释此成语时糊弄我们说,劫道也有在水上干的,如混江龙李俊的勾当。多年后我才知道此“劫”与劫道毫无关系。

近代的例子有“幽默”的概念。这是上个世纪才进入中文的,仍在融入的过程中。不知是否有人考证过究竟是谁最早从什么语言译音而来?由于法语 humeur 的发音 比英语 humor更接近“幽默”的读音,我猜想是从法语译入的。西文的原意是“体液”。在近代西医发展起来以前,欧洲人认为人有四种体液:血、痰、黄胆汁、黑胆汁。血多了会活泼;痰多了会迟缓;黄胆汁多了会暴躁;黑胆汁多了会忧郁。如果四种体液积量适中,人的禀性就平和,脾气就好,出言就诙谐。鲁迅和林语堂对此译音曾有争论,代表了两种主要意见。一方认为“幽默”会误导读者,让人想到 《楚词•九章•怀沙》里的“孔静幽默”,以为是描绘寂静无声,所以还是译作“诙谐”为好。另一方认为“诙谐”不足以表达这一与人禀性有关的概念,为了“生善效”,应该译音,再普及。为此,林语堂身体力行,写了不少文章,做了很多讲 演,推广幽默。虽逢国难当头,不甚适时,但在文化交流发展上,其功不可没;硬是把这一概念普及了。现已常见“幽他一默”的发展用法。再过几百年,没准哪位误人子弟的先生会把幽默解释为“幽然心会,默然领略”之简要。

其实,更多的译音并不是外来的概念,而是人名地名。尽管不少外国名字有意义相同的中国名字,译者一致认为,还是译音好,且便于交流。比如我们熟悉的大英雄佐罗,西班牙语原名是Zorro,意思是狐狸。虽然英文的Fox和中文的狐都是姓,但没有人这样意译其名。不仅因为 Fox 和“狐”难以传达 Zorro 这个名字的声音给人 的雄健的印象,而且一个名字若在不同语言中有如此不同的发音,不易于名声的传播。更不用说很多姓名在其它语言中不一定有意义相同的名字,有时虽能译意,但其意作为名字在另一种文化中可能令人感到好笑。比如意大利著名作曲家威尔第,原文 Verdi意思是绿色。英文倒是有Green这个姓,但若有人说他喜欢 Green 或绿先生写的歌剧《失足女青年》(La Traviata 乃《茶花女》之意译),肯定会让人迷惑不解。美国民权运动的先烈马丁•路德•金 Martin Luther King 若译成王先生,那连 他是哪国人都会搞错。大名鼎鼎的撒切尔夫人 Mrs. Thatcher 要是译成“茅棚匠” 夫人,那就不仅是好笑,而且威风扫地了。

译音显然是必要而且是重要的,但从西文到中文译音的现代三原则并非广为人知,甚至一些专业译员都不清楚。这三条原则是:名从主人、名无意义、名当简洁。中文和大多数语言不同,它不是拼音文字;在译音时,往往不能象欧洲语言相互译音时那么方便、准确,但也不尽然。欧洲语言虽然可以把姓名里对应的字母搬过去,但按各自语言念时,发音可能颇为不同。中文要按原文,也就是主人自己的发音来译,有时可能更准确。比如古罗马最著名的统帅 Caesar,中文译作凯撒,保持了拉 丁语发音的雄壮,而英语抿嘴念出来的声音接近西撒,远不如原文洪亮。俄国前总统的名字有译作叶利钦,也有译作叶尔钦。叶尔钦是按英语 Yeltsin 译的,但俄语 里的 L 在此发音仿佛其后跟有元音 i,译作叶利钦更接近俄语的发音。又如墨西哥 Mexico 中的 x,西班牙语发音如 h,中文的译音,至少中间的音节要比英语念得 准些。这当归功于名从主人的译法。

第二条原则的目的是避免误解。由于中文没有大小写之分,没有印刷符合提示,人名和地名完全靠读者自己判断。上世纪前50年,当人们还不大熟悉西方名字时,有的出版社曾在译名下加横杠,帮助读者认别。这种作法早已不见了,这就更要求译者不把人名和地名译出意思来,以便读者第一次看到新名字,就会因为它没有意义而想到它是人名或地名。比如中美洲的哥斯达黎加 Costa Rica,要是意译为富饶海岸,人们当然不会认为那是个国家;如果译音成高思达丽佳,恐怕也会令人迷惑。当年我偷读《飘》,时间有限,只得一目十行,俄狼屯是什么地方?我一直以为是个荒郊野村,可总觉得有点不对劲。读了好几章,才琢磨出来那是亚特兰大市 Atlanta 加了意思的译音。翡冷翠这么美的名字之所以流传不开,就是因为它有意义,可能产生误解,让人以为是某种玉石之类的东西。《华夏文摘》曾经刊载过一篇拿美国地名开玩笑的短文,其中 Washington 译作“花生屯”、Maryland 译作“麦里烂”、Ohio 译作 “饿还饿”,非常有趣,同时也表明名字的译音不应有意义。

译名要简洁,这似乎不言而喻,但其中还有个道理,往往被译者忽略。英文名字有的较长,但元音未必很多。而中文每个字都有元音,按汉语拼音的说法是就韵母,如果用汉字把英语名字的每个音都表现出来,可能是在用元音表现辅音,往往费力不讨好。比如反抗罗马统治的起义英雄 Spartacus,有译作斯巴达克,也有译作斯 巴达克思。原文结尾的 s 是轻辅音,不译似乎更好。另如把 McDonald 译为麦克唐 纳尔德就不如麦克唐纳,近年又被麦当劳代替了。Mc 看上去没有元音,因是 Mac 的简写,念起来有元音,加上 Donald 共有三个音节。开始我对麦当劳这译音不以 为然,习惯后想想,这个名字译得既简练,又贴近原文发音,还上口,难怪店主采纳并为大众接受。维克多 Victor 与维多利亚 Victoria 是同源的一男一女两个人 名。不译作“维多”是为了避免误解成“只多”,不译作“维克多利亚”,是为了简洁。我曾将一位总裁的名字 Fairchild 照搬字典译为费尔柴尔德,校对建议改为 费尔柴德,成为我的一字师。如果念着顺口,与原名发音近似,只要不会产生误 解,就应该尽量简洁。犹如阿耨菩提的原始译音,译者虽然忠实,读者也会省略。与其浪费了无数笔墨,最终还是让时间淘汰掉那些多余的字,还不如让译者从一开始就节笔。

顺便提一句, Mc 是苏格兰语 son of 之意,有人曾把 McDonald 音意结合译为 “唐诺子”,未能流传。一是因为它太象中国名字,二是不能将这种译法推广。否则,姜子 Johnson 听上去象是一位先秦的哲学家;拐子 McQuire 惨点儿,残废 了;骡子 MacLure 更惨,不是人了;兔崽子 O'Toole 或 O'Hare 就是骂人了(O' 在 爱尔兰名字里意思是 son of;第一次飞到芝加哥,我不禁莞尔 )。

译音有时也须和译意结合起来,比如芒果,译自英语 mango,源于马来语 manga, 音既相似,意思又明确,一望而知它是某种水果。翻翻字典,此类佳译不胜枚举:有译自尼泊尔语 palinga 的菠菱菜-菠菜;译自女真语 xeko,源于哥尔德语 seko 的西瓜;译自美式英语 taffy (toffee 英)的太妃糖;译自蒙语 xaba 的哈巴狗; 译自英语的保龄球(bowling)和扑克牌(poker);还有个转译自英语 typhoon 的 台风,这个词其实源于粤语发音的“大风”,到西方绕了一圈,俨然披着气象术语的外衣回了娘家。3明眼人看得出来,这些词都是具体事物的名称,它们与人名地名不同,需要最后那个字来帮助表明“身份”。正是为了和这类普通名词有所区别,译自外来语的专有名词不应含有意义,以免误解。

任何原则、规矩都有例外的情况。语言是活的,破例尤其多见,比如商品或厂家名称:奔驰 Benz、星巴克 Star Buck、可口可乐 Cocoa Cola,等等。但这类译名不同 于一般译音,而更象用中文起名,要找几个好字搭配在一起,叫得响才行。客户如果明智,会给译者更多自由和时间,积极创造、仔细甄选,甚至开会讨论决定。这就远远超出一般翻译的职责范围,自然不受上述原则约束。从事商业翻译,译者要清楚自己的作用,是在帮助交流?还是在帮助推销?交流需要准确,推销需要美。从事文学翻译也有准确和优美的矛盾,有时“信而不美,美而不信”,令人感叹:翻译如同女人,漂亮的不忠实,忠实的不漂亮(女士们的板子举起来了)!这是意译的题目了,但与译音也不无关系。写诗作文,把意大利城市 Firenze 译作翡冷翠的确优美。但一般交流还是用毫无意义的佛罗伦萨才不易误解,尽管那是按英语 Florence 译音。若依照现代三原则当译为“斐伦塞”,但佛罗伦萨既已通行,就只好顺古了。
2004年8月27日

 
尾注:

1      《闲话闲说》,阿城著,作家出版社,北京,1997年。第133页。

2        以上“五不翻”见《唐玄奘三藏传史汇编》,光中法师编,东大出版社,台北,民国78年。第509-510页。

3        以上各汉字外来语见《汉语外来词词典》,刘正琰等编,上海词书出版社,上海,1984年。

1楼
廖先生此文对"洋翻中"对"唐僧五原则"指导中国翻译上千年的论述令人茅开顿塞,如沐春风。在汉语受外来语“侵犯”日益增加(那些科技新玩意都是洋人发明,咱又不想整日只念诗经,咱也想玩新的)的时代里,进行行为规范,态度端正,文化贯通何其难也!

译音显然是必要而且是重要的;
pickup 是翻成“皮卡” 好, 还是“小卡车”好?

“幽默”,我以为翻得堪称典范。音义声和联想,全齐了。
“电子邮件”,“电子政府”,“电子民主”则让人不想说话,“电子”,带电粒子也。

谢谢先生好文章。

2楼
不觉得这城市的官邸和教堂有绿纹大理石, 至少很不明显,
据说这个翻译只是一种比喻. (在西尼约里亚广场 Piazza della Signoria看到过这个解释)

佛罗伦萨大教堂(Duomo)的装饰确是辉煌壮丽,但也没有绿色的感觉.

当然, 这只是俺个人的理解和印象..
3楼
后来我也参观了佛罗伦萨,觉得阿城说的有些勉强,尽管那大教堂外面有些绿色条纹。
4楼
真是好文章, 康王爷博学, 佩服.

至于Firenze (英译作 Florence), 小土豆是属意翡冷翠的, 翻译原则是死的, 专有名词(特别是地名), 仍是译得传神好. Atlanta 译成俄狼屯是过份了, 现今或作亚特兰大, 或大西洋城, 两者都可以接受. 因此, 音译, 意译也无不可, 也许有人会质疑如此地名会不统一, 但是, 谁有权决定哪一种译法方是最正确呢? 除了当地人(如果他们懂中文的话), 我们都是拿别人的名字乱搞吧.(英国人把广州译作Canton, 中国译仍China 也是胡来.)

翻译不内含意义, 说易做难. 看看: 夏威夷 (Hawaii), 拿破仑 (Napolean), 亚历山大 (Alexander) 从字面都会令人作出联想. 但如果我们译为赫维尔, 纳波仑, 亚历山带 , 多没趣!

翻译倒要避忌讳, 以前有一位港督David Wilson, 上任时由文胆译为魏德巍, 结果全港哗然, 以其译名中有”双鬼拍门”, 不吉. 后来才改了卫奕信. 前者本以音译, 后者乃附以意义以安民心, 可见不能”一本通书看到老”. 约定俗成, 一个好的译名必须为人普遍接受才定下来, 大众比一切翻译原则更有智慧.

而一旦被广泛接受, 就不应轻易为求标奇立异去擅改了, 否则是乱上加乱. 又或在第一次翻译时, 同时标出原名(最好是以当地原文, 或拉丁化发音), 那就不会发生令人误会Atlanta 是” 个荒郊野村”了.

5楼
对,小土豆,是亚特兰大市。

多谢心之初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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