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更多的译音并不是外来的概念,而是人名地名。尽管不少外国名字有意义相同的中国名字,译者一致认为,还是译音好,且便于交流。比如我们熟悉的大英雄佐罗,西班牙语原名是Zorro,意思是狐狸。虽然英文的Fox和中文的狐都是姓,但没有人这样意译其名。不仅因为 Fox 和“狐”难以传达 Zorro 这个名字的声音给人 的雄健的印象,而且一个名字若在不同语言中有如此不同的发音,不易于名声的传播。更不用说很多姓名在其它语言中不一定有意义相同的名字,有时虽能译意,但其意作为名字在另一种文化中可能令人感到好笑。比如意大利著名作曲家威尔第,原文 Verdi意思是绿色。英文倒是有Green这个姓,但若有人说他喜欢 Green 或绿先生写的歌剧《失足女青年》(La Traviata 乃《茶花女》之意译),肯定会让人迷惑不解。美国民权运动的先烈马丁•路德•金 Martin Luther King 若译成王先生,那连 他是哪国人都会搞错。大名鼎鼎的撒切尔夫人 Mrs. Thatcher 要是译成“茅棚匠” 夫人,那就不仅是好笑,而且威风扫地了。
第二条原则的目的是避免误解。由于中文没有大小写之分,没有印刷符合提示,人名和地名完全靠读者自己判断。上世纪前50年,当人们还不大熟悉西方名字时,有的出版社曾在译名下加横杠,帮助读者认别。这种作法早已不见了,这就更要求译者不把人名和地名译出意思来,以便读者第一次看到新名字,就会因为它没有意义而想到它是人名或地名。比如中美洲的哥斯达黎加 Costa Rica,要是意译为富饶海岸,人们当然不会认为那是个国家;如果译音成高思达丽佳,恐怕也会令人迷惑。当年我偷读《飘》,时间有限,只得一目十行,俄狼屯是什么地方?我一直以为是个荒郊野村,可总觉得有点不对劲。读了好几章,才琢磨出来那是亚特兰大市 Atlanta 加了意思的译音。翡冷翠这么美的名字之所以流传不开,就是因为它有意义,可能产生误解,让人以为是某种玉石之类的东西。《华夏文摘》曾经刊载过一篇拿美国地名开玩笑的短文,其中 Washington 译作“花生屯”、Maryland 译作“麦里烂”、Ohio 译作 “饿还饿”,非常有趣,同时也表明名字的译音不应有意义。
译名要简洁,这似乎不言而喻,但其中还有个道理,往往被译者忽略。英文名字有的较长,但元音未必很多。而中文每个字都有元音,按汉语拼音的说法是就韵母,如果用汉字把英语名字的每个音都表现出来,可能是在用元音表现辅音,往往费力不讨好。比如反抗罗马统治的起义英雄 Spartacus,有译作斯巴达克,也有译作斯 巴达克思。原文结尾的 s 是轻辅音,不译似乎更好。另如把 McDonald 译为麦克唐 纳尔德就不如麦克唐纳,近年又被麦当劳代替了。Mc 看上去没有元音,因是 Mac 的简写,念起来有元音,加上 Donald 共有三个音节。开始我对麦当劳这译音不以 为然,习惯后想想,这个名字译得既简练,又贴近原文发音,还上口,难怪店主采纳并为大众接受。维克多 Victor 与维多利亚 Victoria 是同源的一男一女两个人 名。不译作“维多”是为了避免误解成“只多”,不译作“维克多利亚”,是为了简洁。我曾将一位总裁的名字 Fairchild 照搬字典译为费尔柴尔德,校对建议改为 费尔柴德,成为我的一字师。如果念着顺口,与原名发音近似,只要不会产生误 解,就应该尽量简洁。犹如阿耨菩提的原始译音,译者虽然忠实,读者也会省略。与其浪费了无数笔墨,最终还是让时间淘汰掉那些多余的字,还不如让译者从一开始就节笔。
顺便提一句, Mc 是苏格兰语 son of 之意,有人曾把 McDonald 音意结合译为 “唐诺子”,未能流传。一是因为它太象中国名字,二是不能将这种译法推广。否则,姜子 Johnson 听上去象是一位先秦的哲学家;拐子 McQuire 惨点儿,残废 了;骡子 MacLure 更惨,不是人了;兔崽子 O'Toole 或 O'Hare 就是骂人了(O' 在 爱尔兰名字里意思是 son of;第一次飞到芝加哥,我不禁莞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