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得承认,我很不搭调地混迹于这个队伍滥竽充数了一把。波赛芬妮第一辑三册经典图书之一《派蒂格鲁小姐的大日子》(Miss Pettigrew lives for a Day)给我造成的第一波震荡,颇可堪比书中派蒂格鲁小姐撞见伦敦时尚圈名媛杜伯里小姐(Miss Dubarry)时那一声着了魔、本能逸出的“噢!”。邂逅的霎那,我也找不到别的词了,看到如此明艳、如此女人味、发散着不属于我们的时代、如此清隽秀雅的封页,唯有一声“噢!”即刻脑短路,不管不顾连简介都没好好看,就恨不得立即据为己有。
上流社会的微妙人际关系被与之格格不入的派蒂格鲁小姐冲撞得七零八落,恰恰是小说的推进力,和幽默感的根源。当我看到,派蒂格鲁小姐撵走了牛皮糖一般的菲力,气走了本来想霸王硬上弓的尼克,帮拉福斯小姐的闺密杜伯里小姐赢回了心上人的信任,在迈克尔PK尼克几乎要认输的时候,大吼一声“揙他!”(Sock him one!),以至于迈克尔觉悟并行动,最终抱得美人归,我不禁和拉福斯小姐一样好奇,派蒂格鲁究竟会什么法术居然一下子把所有人都搞定了?
当然,她的心思和说话方式也很有趣。比如每逢香艳的男女拥吻场面,她就忍不住闭上眼,担心她那“纯洁的心灵”(her virgin mind)遭受污染,n遍Oh,dear,not again!极为传统的她看不惯尼克为人,暗地骂了几声“该死的”(damned)和“见鬼”(hell),之后又悔恨不已,因为“神父说,想法里的诅咒和说出来一样恶质甚至比说出来更懦弱”(Our Vicar once said that to swear in your mind was just as bad and even more cowardly than to swear out loud).以至于拉福斯小姐不得不暖言安慰,不不不,这两个词充其量不过表达方式,称不上诅咒,已经不算“不道德范畴”(they've quite come out of the sinful category no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