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诗评]李兆阳谈诗之三:中国诗歌的本和用:从《诗》变成《诗经》谈起
李兆阳谈诗之三:中国诗歌的本和用:从《诗》变成《诗经》谈起
李兆阳谈诗之三:中国诗歌的本和用:从《诗》变成《诗经》谈起
中国第一部诗集《诗》,集中了孔子以前中国祭祀、讽刺、颂、风谣诗歌,删集而成。其后儒家奉其为正统,因而称为《诗经》。后人如司马迁等,把编撰《诗经》的角色加到孔子身上,更突显了《诗经》的正统地位。
儒家以修身、养性、治国、平天下为人生目标,《诗经》被奉为正典,对这本诗歌的解释,自然被中国历代统治者和历代研究家、书生们加上儒学/儒家色彩:诗歌之于儒家,在乎其用,不在其本,也就在于诗歌对于修身养性治国平天下这些人生目标的功用。在儒家的人生目标中,修身养性关乎自己,也就是现代人所谓的“小我”;再者,因为读书人以“入仕”-- “治国平天下”--为人生最高目标,诗歌关乎“小我”修身养性的功用便被诗歌关乎所谓的“大我”治国平天下的功用所主导,也就是说,诗歌之于修身养性居次,是小功夫,诗歌之于治国平天下才是大功夫。当书生们入仕之后,成为士大夫而“居庙堂之高,则忧其君,处江湖之远,则忧其民”,士大夫的价值观念成为诗歌的主导,诗歌成为治国安民的附庸,诗歌的主导力量不在诗歌本身,而在诗歌之“用”,诗歌的本末因而倒置,失去了根基。可以说,中国诗歌的主体,在《诗三百》被尊奉为《诗经》之后,就失去了诗歌的主体性,成为统治阶级的工具和附庸、或者是历代仕子们的进身的工具。结果,讽时叹世、警生警死、颂圣颂德的文字,自觉不自觉就进入诗歌中,成为诗歌的主体,而那些关乎诗人自身生命喜怒哀乐的作品常常被归为“小我”文字而被轻视。比如说,喜好携妓纵游的白乐天,好写《琵琶行》之类的诗歌,以轻慢的口吻贬损“山东人李白”的诗歌不务正业,王维、陶潜的文字,被加上一层失意之叹的色彩;《花间词》被归于“小”调不谈,柳永的文字被骂为淫词滥调。等等。
其实,这些关乎个人生命喜怒哀乐的诗歌,《诗经》里比比皆是。如果说柳永,因“多情、当此际、香囊暗解,罗带轻分”被骂,那诗经中许多诗歌,就不知道该被打到第几层地狱了。比若说”期我乎桑中,要我乎上宫,送我乎淇之上矣“《桑中》,《野有死麕》:
野有死麕,白茅包之。有女怀春,吉士诱之。
林有朴樕,野有死鹿。白茅纯束,有女如玉。
舒而脱脱兮,无感我帨兮,无使尨也吠。
《桑中》写男女幽会,却那么大方、那么优雅;《野有死麕》写男女野合,读来有露水一样的纯澈、自然与甜美。与这两首诗歌比起来,柳永的文字,虽然写妓馆情缘,却多了一份文明带来的读书人特有的羞答答:诗经写男女,自然直接纯朴,而柳永写男女,扭捏,遮遮掩掩。就连柳永这些经过遮掩、羞答答的文字,还不见容于儒家士大夫阶层,可见儒家士大夫价值观对诗歌的危害、或者说诗歌为其用而主导而带来的危害,可见一斑。
写到这里,想起了杜甫诗歌。杜的诗歌,苦吾苦以苦天下之苦,正合了儒家士大夫的价值观。杜苦吾苦必苦天下之苦,诗歌里穿凿附会的斧痕自然难免(比如《茅屋为秋风所破歌》),但在儒家士大夫文人们尊崇“大我”的意识的遮蔽下,历代文人们对杜甫诗歌盲目崇拜,杜甫诗歌俨然成了另一部《诗经》。实际上,上面所说的白乐天,就是一个扬杜抑李的例子。据说闻一多曾戏言,自己读《诗经》,越读越觉得《诗经》“形而下”。虽说闻这句话是调侃的话,但也从另一个侧面反衬了《诗》成为《诗经》之后,其中许多真实自然而美丽的诗歌已不见容于儒家士大夫们定下的价值框架。
诗歌为其用所害或者文学为其用所害者,评论家们已经谈得很多,这里不多谈。
李兆阳 2007.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