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一分为二”之惑

12楼
[QUOTE][b]下面引用由[u]寒章[/u]发表的内容:[/b]

常来读湖湘思者的文章,深受启发。谢谢![/QUOTE]
很高兴我的文章能给你带来些许启发,谢谢你的鼓励!

在哲学上一元论和二元论的争论早已成为过去式,正如唯物论与唯心论的争论一样可笑。唯物论者曾经这样解释物质:“能够被人认识的客观实在”,这一解释立刻被唯心论者抓住了把柄,如果物质是能够被人认识的客观实在,那么人的认识便成了物质存在的决定因素,换句话说物质与精神谁也离不开谁,谁先谁后之争便毫无意义了。后来唯物论者将物质的定义改为:“独立存在于人的意识之外的客观实在”,这样一来的确在逻辑上完善了,然而却与康德的“物自体”不谋而合——完全独立存在于人的意识之外的客观实在永远说不清道不明!
13楼
能以这样的思辨力,来写哲理性的文章,是需要勇气和理性。
14楼
[QUOTE][b]下面引用由[u]冰云[/u]发表的内容:[/b]

能以这样的思辨力,来写哲理性的文章,是需要勇气和理性。[/QUOTE]
谢谢你的鼓励!
15楼
@dai20041 :
    由于“阴阳”合二而一成为不可分割的“一对儿”,所以这个“一对儿”的“一”当然可以分成“阴”和“阳”这个“二”了,又有什么困惑的?

湖湘思者:
    你所谓的合二为一其实是一分为二的变种,都是将阴阳(矛盾)当成了两个东西,你没有困惑是因为你对唯物辩证法深信不疑。既然阳中有阴、阴中有阳,那怎么可能是“二”呢?有困惑是好事,没有困惑才可悲!你说对吗?

@dai20041 :
    世界是多元并存的,唯心、唯物都是一元论的玩意儿,是一对儿错误,唯物辩证法更是扯淡,纯粹是诡辩术,谁对这些玩意儿深信不疑?
  阴阳说是二元论,阴和阳是两种相反的个性,相互依存才能实现共同的存在,所谓“一”是相互依存的“一对儿”,不是单一的一个,而是不同个性的“混而为一”所以阴阳说的“一分为二”是混而为一的“一对儿”当中的两个个性相反的“元”,不是一元论说的“一分为二”,“一元”再怎么分也分不出个性不同的两种成分,所以,你最好还是别把一元论和阴阳说混为一谈。
   
湖湘思者:
    我们要批判一个东西首先要明确概念,不知你批判的阴阳说是指《易经》《道德经》还是周敦颐的《太极图说》?我主张用“阴阳平衡思维模式”来替代“矛盾对立思维模式”是希望我们能尽早走出辩证唯物主义困境。
    将世界分成一元、二元或多元,统统是辩证唯物主义的东西,认定哪一种区分和解说是“客观真理”只是自以为是者的一厢情愿。要知道世界是不可知的,“道可道非常道”,我们所有的假设和解释都是蹩脚的。
   “一”是人类思维的产物,在现实中没有与此相应的对应物,任何一种假设都有其存在的理由,只有当那一种假设使人类的思想走上极端而带来诸多麻烦,或者使人类的思维产生混乱时,人们才会抛弃之。
    要深入讨论哲学问题,我们非得摆脱辩证唯物主义思维的束缚,跳出辩证唯物主义语境,否则是无法进行下去的,这正是我把“一分为二”和“合二为一”等同视之的原因。
16楼
以上是关于一分为二的辩论,辩论还在进行时,我会陆续载出。
17楼
@dai20041 :
    你想要批判一个东西大概首先要有一些常识性的认识,阴和阳是形容词,是描述性质的词,不同的形容词表示不同的性质,阴和阳显然是代表两种不同的性质并存,也就是“二元论”。一元论认为只有一种性质独存,比如唯物主义所说的“物质性”一性独存,没有“非物质性”与“物质性”并存。所以,阴阳说和唯物主义根本就不是一码事,你说他们“统统是辩证唯物主义的东西”显然没有任何根据。
  世界有可知的,也有不可知的,笼统地说“世界是不可知的”也显然是错误的偏见。“道可道非常道”,是说“道”可道,但要非常谨慎,别胡说八道,不是“我们所有的假设和解释都是蹩脚的”,这又是错误的偏见。总之,人还是有点常识比较好,别一谈什么主义、哲学就连常识都不顾了,那只能是贻笑大方!
  “一元论”搞什么“一分为二”和“合二为一”纯属扯淡,二元相互依存的“二元论”提出“一分为二”和“合二为一”就完全是顺理成章的,和唯物主义根本不是一回事,中国根据阴阳说早就出现了“有一利必有一弊”的“一分为二”以及“天人合一”的“合二而一”,这些根本就不是来源于唯物主义语境,而是唯物主义语境冒用了阴阳说的语境,别批辩证唯物主义反倒让辩证唯物主义禁锢住自己的思想。

湖湘思者:
    你所谓的常识只是你自以为的常识,正是那些所谓的常识才使你远离了真正的常识。你说阴与阳是描述事物性质的形容词,这可大错特错了。阴与阳是事物内在矛盾的两面,是人类对矛盾最早的表述。物质性与非物质性和阴阳根本扯不上边,认为世界只有一种本原的称为一元论;认为世界有两种各自独立、性质不同的本原的称为二元论。我们现在讨论的是对同一事物的认识问题,是对事物内在矛盾的认识。持一分为二思想方法的人将阴和阳(即矛与盾)当成了两个东西,合二为一者却将两个东西合并成一个,走上了各自不同的极端。事物的矛盾是永远存在的,矛盾的消失便意味着一物的死亡。矛盾并非如黑格尔认为的相互对立永恒斗争,旧事物通过矛盾的斗争,沿着正——反——合的路径成为新事物。按这一思路任何事物都能依据自身矛盾变化成为发展进化,由此推之一个国家也能通过本国间人与人的斗争得以更新。这种思路错在他把阴阳(矛盾)分裂成了两个独立的东西,其实阴阳(矛盾)是不可分裂的,它是事物存在根本。阴阳平衡意味着矛盾的对立统一,将对立绝对化,统一便成为一句空话。事物的发展进化不能通过其自身的矛盾变化,只能依赖于他物,事物只能在与他物的融合中才能完成自身的发展进化。
    “世界有可知的,也有不可知的”这样的论述才是纯粹在说胡话呢!这就好比说“这个人是好人,也是坏人”“这朵花是白的,也是黑的”一样犯了浅显的逻辑错误。至于你对老子《道德经》的解释,希望你仔细读懂原文再来讨论,如果每个人都按自己的意思去解释,我们讨论的就不是老子,而是你心目中的老子,那就话变成两个人自说自话了。
    在哲学上一元论和二元论的争论早已成为过去式,正如唯物论与唯心论的争论一样可笑。唯物论者曾经这样解释物质:“能够被人认识的客观实在”,这一解释立刻被唯心论者抓住了把柄,如果物质是能够被人认识的客观实在,那么人的认识便成了物质存在的决定因素,换句话说物质与精神谁也离不开谁,谁先谁后之争便毫无意义了。后来唯物论者将物质的定义改为:“独立存在于人的意识之外的客观实在”,这样一来的确在逻辑上完善了,然而却与康德的“物自体”不谋而合——完全独立存在于人的意识之外的客观实在永远说不清道不明!

@dai20041 :
    我说阴与阳是描述事物性质的形容词,怎么就大错特错了?难道阴与阳不是形容词而是名词、动词?
  什么叫做“矛盾的两面”?“矛”和“盾”表示两种个性不同的存在,和“阴阳”是类似的意思,但如果一“唯物”,都成了所谓的“物质性”所谓“矛盾”就成了扯淡,和阴阳说无关。
  阴阳说这个“二元论”认为两种性质不同的本源相互依存,彼此不能独立存在,所以只能结合成“一对儿”共同存在,所谓“合二而一”是合成“一对儿”,和而不同,不是合成一个。就像是男人和女人都不能独立存在一样,必须相互依存,“成对儿”存在,不是合成同一个人。这就是阴阳说的“合二而一”。
  “世界有可知的,也有不可知的”这样的论述怎么是纯粹在说胡话呢?有纯粹的好人和坏人吗?说一个人在不同的条件下可以表现为好人也可以表现为坏人,难道不是事实?至于花朵的颜色也不是纯粹的,有不同颜色的成分很正常,你的极端、绝对的思维方式恐怕还真是辩证唯物主义熏陶出来的。
  关于《道德经》的解释我认为起码比你懂得,现在你我也只能是自说自话。不知道你能说得清、道的明什么,要是你认为无论什么都不可知,都永远说不清道不明,那你还说什么呢?累不累?

湖湘思者:
    一元论和二元论属于本体论范畴,一分为二和合二为一属于认识论范畴。如果硬将两种不同的争论扯在一起,是争不出结果来的。老子说“万物负阴而抱阳”,指的就是事物隐含的矛盾。他探索的主要是认识事物的方法而非万物的起源,他认为万物起源于道,而道是不可知的,既然不可知也就说不上是精神还是物质了。请问康德的“物自体”是精神的还是物质的?阴和阳、矛和盾指的是同一事物,而且它们是密不可分的,并非事物的某一具体性质,将它们分开便会导致我们思维的混乱。
    我反驳“世界是可知的,也是不可知的”这一论述,因为它犯了自相矛盾的逻辑错误。好人和坏人、白与黑也一样,它们不能同时存在,你的反驳偷换了概念。好与坏、白与黑的确同时存在,但在某一具体情境中呈现出的某种性质却不能模棱两可,例如一个人在残杀婴儿时,你能说他既是好人也是坏人吗?再例如地球比月亮大,比太阳小,你能说“地球既是大的又是小的”吗?我们的语言必须规范,思维必须清晰,唯物辩证法在很多时候已经变成了诡辩,我们必须予以澄清。
    认为世界可知的前提是人类认识到的真理是绝对正确永恒不变的,于是无数相对真理终将汇聚成绝对真理之河。然而如果客观真理——绝对真理并不存在,你还能说世界是可知的吗?
    我认为说不清道不明的是“道”、“物自体”以及世界和物质的本源,但在人类认识世界过程中产生的种种疑难与困惑还是能够慢慢厘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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