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爱我吗
□ 瞎子
(一)
我第一次看到她的时候,她正在给孩子喂奶。 难以置信她居然敢在大庭广众的医院等候长椅上做这样的举动,虽然是在异国一个偏僻医院的一个偏僻角落。可问题是我就坐在她对面。 吸引我的是她洁白而坚挺的乳房,而不是那个婴儿。碰上这么冷不防的事情我看谁也把持不住自己,再说她的乳房的确丰满而美丽,粉红的乳头和白皙的皮肤在折射的阳光下格外相称——后来我才意识到这些都是破绽。我压根没看清那是个什么样的孩子。当然理由很充分,那个小屁孩躲在严实的襁褓里面。 看来我的目光的确过分赤裸裸了些,她竟然抬起头对我微笑了一下,里面却没有任何羞涩的意思,倒是似乎在表示能够理解我的色狼表情。 我的脸腾的一下就训练有素地红了,虽然知道自己不是柳下惠,可无论如何也不能被看成登徒子,至少在公共场合我还是很注意要表现得人模狗样。于是我装做很窘迫很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赶紧起身走向洗手间。 从洗手间出来,我很自然地不再回到原来的座位,而是径直走向牙科诊室。那是一条狭长而阴暗的通道。我一路低着头,仿佛刚才的一幕仍然让我不能恢复常态。我的双手揣在风衣兜里,手中,是冷冰冰的东西。只有金属才有这么冷。 虽然我的目光专注于地面,眼角的余光却留意着四周。牙科诊室门前,有个老太太正坐在长椅上,仿佛在打瞌睡;一对年轻的热恋男女在互相倾慕地望着对方,窃窃私语;一个医院的清洁工正专心地打扫着地面,似乎对身边的事物浑然不觉。 可是他在过去的一个小时内已经在这里连续打扫过三遍了。 我轻轻冷笑一下,双手握紧了冰冷的金属。一股类似直流电的感觉瞬间通遍全身。突然想起了《多情剑客无情剑》里的语言——那是我闲暇时最爱看的书——我的双手干燥而稳定。 我从风衣兜里掏出格洛克19式9毫米手枪,每只手一支。这是我最喜欢的武器。有时候我也纳闷儿,为什么奥地利的轻武器我使着这么趁手。 在清洁工、老太太和那对热恋的男女的目光射到我脸上以前,子弹已经穿过了他们的要害。从老太太笼在袖子里的手上,无力地滑出了一支精致的白郎宁。在射杀她以前,我已经发现她隐约的手柔美而纤细,没有一丝皱纹。 大概是个很温柔的年轻女子,平时,我一定特别不忍。 热恋中的男子在死亡的瞬间转过身来,似乎想用女伴做挡箭牌。他脸上惊惧的灰色和他腰间闪露的手枪清晰可辨——那是一支德国造的卢格P08——这么多年了,惊鸿一瞥我就能分辨所有手枪。在他的手还未触及腰间的时候,一枚9mm的帕拉贝鲁姆弹已经穿过了他的额头。 所有这一切都是在瞬间发生。我之所以絮絮叨叨仅仅是因为自己喜欢讲述这样的情景。跨过俯身倒下的清洁工(他是背对着我的),我一脚踹开了牙科诊室的门。 只有一个医生和一个病人,大概他们以为外面的保安已经足够严密了——医生当然只是无关紧要的倒霉鬼——很快他就仆倒在自己的不锈钢工具上。那个病人,因为突如其来的惊恐仍然保持着张嘴的姿势,这让我觉得很滑稽也很便当——我把枪管一下子塞进了他的嘴里。 他就是我要找的人。 他的手上正拿着那张价值二百万的光碟,他那张脸也值三十万。一声轻响,他的脑浆和鲜血从后脑勺散开,洒落在洁白的墙上,象一阵暴雨。 我看了看表:10秒。至少还有15秒的闲暇。我从医生的衣兜里翻出他的证件:国际刑警组织特别观察员——我意识到刚才可能一下子打死了五个国际刑警。 这无关紧要,在我心里只有仍未付清的一百万。我把他的证件揣好。把窗户打开,从这儿跳出去,我平凡的身影就能淹没在流动的人群中了。 在双脚刚落地的时候,我突然听到了细微的呼吸。接着脑后的一阵剧痛让我晕了过去。
醒来的时候,她正笑吟吟地看着我,这应该算第二次见到她了。 后脑依然很疼,我晃了晃脑袋——因为无法手摸——它们被一副冰凉的手铐铐在椅背。我冲她笑了笑,我将此归咎于在异国他乡能碰到一个中国人并不容易,尤其是年轻的中国女子。 她手里摆弄着那张光碟,漫不经心地问我:“死前你想知道什么,我可以满足你。” 我嘿嘿一笑:“听口音,你是北京人罢?” “是,又怎么样?” 我没答话,目光被旁边桌上的一样东西吸引住了——一个婴儿玩偶,做得和真的一样。 我苦笑了一下。 她嘲弄地看着我:“在注意力分散的时候眼神再好的人都容易被骗。” 我不得不承认她说的是事实。 忽然我好象想起了什么,笑嘻嘻抬起头问她:“那你的奶子是不是也是假的?” 笑容立刻停顿。她的脸色因为恼怒而灰白,慢慢踱到我跟前,手里的一支德国HK4式袖珍手枪的枪管正对着我的眼睛。 我突然伸手,闪电般地夺下了她的枪。在说话的时候,我已经把双手的拇指弄脱臼,从手铐里脱了出来。 现在是她被铐在那把椅子上。 黑黢黢的枪口下,她眼中的恐惧夹杂着怒火。她狠狠地盯着我,仿佛一头关在笼子里的母豹。幽深的眸子在地下室刺眼的灯光中显得更加深不可测。 我忽然发现她非常美丽。 我把枪扔在一边,拔出搁在踝边的匕首。在凝视中,闪着寒光的刀尖慢慢划过上衣,所有的扣子轻易地分开,让我可以如此近地端详那双高耸的乳房——我当时都没感到奇怪,她怎么不穿文胸,也许是觉得这么美丽的身体不应该受到任何束缚。 她的嘴角是轻蔑的笑意,虽然其中的害怕掩盖不住。她的身体因为无法克制的愤怒而微微颤抖,透过轻触的刀尖可以清晰地感觉到。 我把刀藏回原处,从桌上拿回自己的格洛克,用枪口顶住她的额头。然后慢慢走近,在她脸上轻轻亲了一下。 与此同时我闻到了她身上淡淡的乳香。 一个没有化装没有洒香水的年轻美丽的北京女子。 她的身子在瞬间的接触中激灵一抖。这也许是发现我嘴唇的冰冷,也许是因为不知道我接下来要做什么而感到惊恐。我悄悄笑了笑,扣动了手里的扳机。
(二)
初秋的风凉爽而惬意,坐在哐啷作响、摇晃着的火车车厢里,可以很悠闲地感受着窗外的阳光。这种市郊短途火车破旧而缓慢,却是我最喜欢的交通工具,为此,从向塘机场到市内,我没有打车。身边的人都是每天来来往往坐同一趟车上下班的,我和他们一样的装束,操一样浓重的地方口音——和他们一样平凡,扔在里面,根本找不出来。 所以我很惬意。 车缓缓进入了南昌车站,太阳的余晖斜斜地射来,人群从车上涌下,仿佛一堆蚂蚁,向四面八方消散。我熟悉这里的每一个缺口,正如我熟悉相邻的半边街(因为这条街只有一面有房子,另一面是铁路的围墙)的肮脏,熟悉街上卖茶蛋的老太和卖香烟的流动小贩一样。车站的人也懒得堵这些逃票的,他们每天都要看到相同的情景。 在半边街所有密集而满是灰土的矮楼中,我打开一扇满是灰土的门。首先是开窗,让房间中久不流通的空气散发出去。我把蒙在所有家具上的白布小心地扯下——上面也满是灰尘,放进浴室。洗干净一个酒杯,给自己倒了点芝华士12年,我倚在床上,打开手提电脑,接上了手机。一阵刺耳的MODEM声后,我很不愉快地发现有封新邮件来自那个熟悉而现在我并不想见到的地址。 将酒一饮而尽后,我又倒了一杯,不大情愿地打开了那封邮件,本来我是想上网聊聊天的。和每次一样,邮件内容无非是某个人的照片,他(她)的资料,最近的行踪,当然还有价码。这次多了个简短而缠绵的问候: “都他妈六个月没开工了,你丫的是不是手都潮了?!” 我嘿嘿笑了一下,这六个月,我拒绝了黑子若干次,看来他真有些急。也是,我不开工,他只能去码头上扛大个。我轻按了一下鼠标,打开那张照片。 屏幕上她冲我甜甜地笑着,眼睛眯成了一条缝。这应该是最近的照片,因为她把短发蓄长了,散散地披在肩上。我呆呆地凝视片刻,再一次一口把酒干完,关上了电脑。
巨大的轰鸣声把我从半梦半醒之中扯出来,耳膜隐隐作痛——所以我特别不喜欢坐飞机。走下飞机,我发现北京的空气比我想象的还要浑浊,四周看了看,只有一片昏黄。我很爱惜地拍了拍身上的名牌西装,带着一副北京款爷特有的漫不经心的表情钻上了辆的士。 司机从镜子里飞快地打量了我一下,调了调说话的口气:“哥哥,您去哪儿?” 我连眼皮都没抬,随便地说:“凯宾。” “好咧。”司机回答得很得意,仿佛牛逼的不是我,是他。 这一带充分展示着北京作为大都会所具有的雍容和优雅,密集的饭店都不是摩天大楼。我很喜欢凯宾斯基饭店,正因为它不很高,颜色又是棕灰色的,要不是前面是象块砖头似的燕莎中心,它一眼望去,会很不起眼。接待的是个德国佬,让我充分感受到了作为中国人的自豪感,但他不卑不亢的态度和其他中国同事点头哈腰的表情却又让我极不痛快。 吃过晚饭,我叫了部车到附近的三里屯,这里是北京有名的酒吧一条街。我钻进一家据说是最好的酒吧,坐在一个阴暗的角落里,等她到来。她这几天每晚上都会到这儿喝酒。 屋子里闹哄哄的,又不透气,我毫无心情地喝着冰冻的喜力,偶尔看看表。两个钟头过去,空气越来越混浊,也越来越喧闹,我的耐心快耗完了。 我百无聊赖地看着窗外的马路,这是条比较僻静的街道,路灯不大亮,来来往往的车也不是很多,我借着分辨掠过的汽车的牌子和车牌号码打发时间。忽然,一辆银灰色的凌志飞速掠过,差点我就没辨认出来它的车号。我正好对这个无聊的游戏也有些厌倦,对自己说再等五分钟如果还不见她就走人。刚想到这儿,她就在门口出现了。 她的头发已经蓄到披肩,还化了妆,样子和以前有很大的不同,如果不留点心,很容易就会忽略。不知怎么,还是觉得她不化妆的样子好看些。我一边胡思乱想,揣在衣兜里的另一只手一边轻轻地抚摩着那只安静而温柔的格洛克。把最后一点喜力喝完,我朝她走去。 我的脚步突然加快,在那张佯醉而不怀好意的脸刚凑到她的跟前,一把匕首已经顶在他腰上。 他似乎有些惊慌,大概是因为匕首的锋利已经穿过他所有的衣服,肌肤感觉的冰凉很快让他从醉中清醒。我很亲热地用手把他的脖子搂住,轻轻在他耳边说:“酒醒了就回家睡觉去,再让我看到你,就拿你耳朵下酒。” 他很听话,顺从地立刻消失。我目送他远去,转过头来,她懒懒地说:“手还挺快,是不是觉得自己还挺有正义感?我可知道你安的是什么心。嘿嘿。”甚至都没侧过头正眼瞧我,这让我感觉自己刚才有些傻逼。 我没说话,可能是有些尴尬,没法回答,只是又朝她的方向把凳子挪了挪。灯光闪烁而昏黄,我却依然能发现她隐藏在披肩的长发下耳朵上微微的缺口——那是我送给她的礼物。虽然我在扣动扳机的最后刹那让子弹从她耳朵上方擦过,她还是在刺鼻的硝烟味中晕了过去。等她醒来,我早已远去,只剩下耳朵上这个永远留下的残痕。 伤口早已愈合,只在耳朵的轮廓上留下一个小小的凹入曲线。我出神地瞅了一会儿,不禁莞尔起来。她似乎感觉到了什么,转过脸,白了我一眼。 这个我认为是见过的最美丽最吸引人的白眼立刻让我残留的尴尬烟消云散,突然觉得她是个老朋友,至少想和她以这样的方式说话。于是我开始妙语连珠,滔滔不绝,而且尽拣肉麻的说。她虽然还是很少看我,但好象在听我说话,听到精彩的段子,也忍不住轻声笑起来,于是不好意思地用手背掩了掩嘴。 眼看事态在朝对人民有利的方向发展,我不失时机地提出换个安静些的酒吧,话里透露着对这儿庸俗的喧闹的不屑。她微笑着,用眼角瞟了我一眼,冒出一句让我面红耳赤的话:“没看出来你脸皮还挺厚的。” 我呵呵一声,张大嘴傻乐,妄图用“你说对了”的表情显示自己毫不在意的风度,可依然象猛然吃了一大口黄连,满嘴发苦,心说这他妈是什么事儿,不是自己找CEI么。就在我以为彼此的关系要回到石器时代的时候,她又接着轻轻说了句:“那好吧。”让我象被风浪打晕而分不清东南西北的水手,不知道她到底想要干什么。 在附近一个安静的吧台,我和她翩然而至。酒保是个沉默而目光灼灼的人,直视着我们。我依然要了杯芝华士12年,然后征询地望着她。她犹豫了一下,还是要了杯蓝山。在悠扬的排箫音乐中,我们相对无言。 她从包里拿出一条薄荷圈糖,礼貌地先递给我。望着她美丽而纤细的手,我微笑着摇了摇头。她耸耸肩,放了一颗在嘴里。我能听见糖在她嘴里不停滚动的轻响。看来她的舌头挺灵活,我这么胡思乱想起来。看了她一会儿,她就坐在那里一言不发,也不看我,似乎在专心地吃糖。突然发现她吃糖的表情象个自得其乐的十三四岁的小姑娘,不禁莞尔。她发觉了,抬起头,疑惑地看了我一眼。 “你怎么喜欢吃糖啊,象个丫头片子,小心发胖。” 她把最后一点糖咯嘣咯嘣嚼碎,然后啜了一口咖啡,象是自言自语一般轻轻地说:“这糖很甜,可含到最后就酸了;不像咖啡,一开始喝时挺苦的……” 我笑吟吟地接过她的话,“可到最后也是酸的。” 她没有再说话。 我很悠闲地听着隐约如背景般的音乐,一边慢慢地喝着酒,一边默默地看着她把两个骰子以45度角保持平衡。但总不成功,虽然瞬间两个骰子似乎能够以这样一种怪异的姿势维持稳定。终于,我悠悠地说道: “世上的事情就是这样,虽然有时候看起来你的愿望很接近就能变成现实,可它就是永远也不能实现。” 她抬起头,看了我一眼,没言语,也不再玩这种无聊的游戏,而是要了瓶斯米尔诺夫,向我叫板。我以一种语重心长的态度回应她:“算了吧,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别勉强自己,那没意思。”我的话似乎达到的是火上浇油的效果,她的态度坚决而不可理喻,突然变得豪情万丈,似乎非得和我见个高下不可。我实在拗不过她,于是问小姐要了两大杯冰块,以防不测。 很快,她的脸呈现出桃花一般的粉红色,在轻柔的灯光下,眼神幽深而美丽,妩媚不可名状。从她眼波的恍惚和迷离中,我隐隐感觉到她已经有些醉了。 突然,她似笑非笑地对我说:“你是个杀手,而且是单干的。” 我心想,这有什么,第一次把我敲晕时,你不早就知道了吗。我向来自己一个人做,一方面可以最大限度地保持隐秘,另一方面也可以没有后顾之忧。我笑了笑,仿佛也喝高了,舌头有些大的样子,“你不也是么?” “我知道你知道。” “我知道你知道我知道。” 我们相视而笑,然而两人都没有开口。过了半晌,她突然很认真地看着我: “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吗?” “问吧。” 从她嘴里冒出一句让我手心出汗的话: “你要杀我吗?” 我有些愕然,抬起头,正好发觉她耀眼的目光射向我,瞬间感到一阵眩晕和惊慌,赶紧低下头,喝了口伏特加,也许是惊魂未定,竟然有些辣嗓子,禁不住低声咳嗽起来。 我知道她在微笑,再不回答就真是一败涂地了:“你想听假话还是听实话?” “假话。”她依然笑吟吟的。 “可能,很难说。” 她的反应是微微一笑。我漫不经心地端起伏特加,示意想和她碰杯,她惶惑地举起杯,大家都一饮而尽,我也模仿她的口气,一字一句地问她: “你会杀我吗?” “可能,很难说。”这话我很熟悉。 “嘿嘿,你很滑头啊。”我有些勉强地看着她笑。 “是。”她依然笑吟吟的。 接下去再说了什么就再记不清楚,似乎我们俩都喝醉了。
(三)
第二天我是在肋骨的剧痛中惊醒的。睁开眼,她正用那只温柔的格洛克使劲地抵住我裸露的胸口。大概是没能马上习惯光线的缘故,早晨的阳光显得明亮而刺眼。也许是因为这刺眼的阳光,也许是因为她长久凝视着我的目光,我不大愿意睁开眼。 她骑在我身上,白色的被单从她肩上柔顺地滑落,太阳的光线给了她完美的曲线一个同样完美的晕辉。不同的是,她的目光滚烫刺目,而我的则是迷滞昏沉。她声音极端温柔,虽然手里的枪顶得我胸口非常疼痛: “问你个问题。” 他妈的,又来了,我边打哈欠边说:“问吧。” “我会杀你吗?” “可能,很难说。”我的口气极度地漫不经心,只是尽力想分辨这是什么地方,目光也没有在那支枪和她身上停留。头痛如裂,让我不禁咒骂起这瓶该死的斯米尔诺夫。看了好一会儿,我才能正常思维,看来,这里似乎是她的住所。 我突然发现左肩一直到肘部有咬过的痕迹,有的地方甚至破了皮,渗出过血,这才想起昨晚她对我下的“重嘴”。奶奶的,丫可真够狠的。我心中暗想。 她追随着我的目光,也看到了我身上的伤痕,扑哧一声笑了,眼睛眯成了一条缝,很妩媚的样子:“我是不是挺凶的?” “是。”我立刻老老实实地承认,装出一副深受其害的无辜样子。 她忽然不笑了,只是低下头,静静地端详着我,眸深如水,给人以望不到底的感觉。我尽力把目光迎上前去,可最后还是心虚地左右逃窜:“干嘛呢你?” 突然,她把我的格洛克扔在地上,美丽的头颅和一头散乱的黑发埋在我的胸前,纤细的手指轻柔而缓慢地拂过我身上的伤口,象一阵小心翼翼的风。我听见她的声音很小很羞怯: “你,爱我吗?” 感觉有点眩晕,我不知所措地笑笑。脑子里正想用什么含糊的措辞来应付这个单刀直入的问题,突然,呼吸瞬间停顿——三个微小的红色光点在对面的墙上移动,迅速朝这边靠近。 我来不及多想,立刻抱着她滚下床,与此同时,一阵密集的轻响传来,对面的墙上立刻出现数十个弹孔,碎屑在空中四散飞溅,床上的被子和撂在那边的枕头仿佛被无形的手操纵着动弹起来,细细的羽绒絮在房间里漂浮。 有那么一瞬间,我和她趴在墙角的地上,不能动弹,耳边,9毫米帕拉贝鲁姆手枪弹发出细小尖利的呼啸声,仿佛是一阵得意地窃笑着的暴雨。这种熟悉的声音只能来自一种武器——德国人造的HKMP5系列的微声冲锋枪——用这种枪的人不是特种部队就是雇佣杀手,他们只在乎能不能消灭目标。我低吼了一声,翻身而起,拣起旁边的格洛克,趁着间歇的工夫,迅速朝窗外望了一眼。街对面的窗户里有幢幢的人影,很不清楚。在我猫下腰的刹那,似乎感觉到一辆银灰色的凌志从街角疾驰而没,如同眼花时的幻影。 我这一探头招致的是更猛烈的射击,我大致估摸了一下对面的方位,高举着枪,没命地射击起来。 隐约听到对面楼里有一声绝望的惨叫,还没等我露出笑容,一阵暴风骤雨似的子弹又射了过来。玻璃渣子和窗框的木屑漫天飞扬,压得我抬不起头,只能缩在那里。 这时候突然发现她不知道什么时候不见了。女人哪,关键时刻就是经受不起考验,多半是躲到哪个安全的角落去了。 正在脑子里乌七八糟想着的时候,她又在床的那边出现——不知什么时候到那个位置的。她在到处有细屑飞窜,子弹呼啸的房间里竟然直着腰,似乎对危险浑然不觉。她还是全身赤裸,不,不能说她身上什么都没有,至少多了一根斜挎的草绿色背带,手里也多拎了一样东西。 我使劲揉了揉眼睛,才敢确定那确实是一架LAT500式82毫米火箭筒。 这是我头一回看见一个拎着无后坐力火箭筒的、没穿衣服的年轻女子。 她手腕很轻巧地一抖,火箭筒就到了肩上。似乎根本没有瞄准的过程,一阵微弱的火光和声响从尾部逸出。我暗喊一声他妈的,赶紧躲到一边,她也迅疾地猫下腰。不到一秒,就听见对面楼里的那声巨响,这儿的地面似乎也跟着微微震动。跟着,千创百孔的窗帘仿佛有了生命,突然横空飞舞,屋子里飘荡的粉尘和碎絮也急速地旋转起来。 然后是一阵突兀的寂静,所有震耳欲聋的声音似乎在瞬间消失了。我站起身,仍然瞠目结舌地望着她。 “看什么看,还不赶紧穿衣服撤?!”她边穿衣服边白了我一眼。 我好象当头棒喝,于是赶紧行动,一边喃喃地说:“你用的家伙也太大了。” 她嘴角带着不怀好意的笑容,斜着眼上下打量着我,说了句非常暧昧的话:“你的家伙也挺大的。” 我立刻又训练有素地脸红,伴以憨厚而窘迫的神态,仿佛自己是个老实巴交的正派人,满脸茫然而无辜地嗫嚅着小声辩解:“没有,没有。格洛克的大小还是比较正常的。” 她好象也觉得刚才的话有点太黄了,没再正眼看我。气氛似乎有些尴尬,大家都没有说话,只是匆忙地从楼的后门溜走,分道扬镳。现在想起来,当时连再见都没有说,更没人再提遇袭前她问我的话,好象它并不曾经说出口。
(四)
我在宾馆里蒙头睡了两天,然后漫无目的的在西单、王府井的大商场里闲逛,哪儿人多往哪儿钻,似乎觉得越是人多的地方越安全。原因与其说是害怕,不如说是无聊。 这是个周末的中午,太阳很好,有些凉风。我从汹涌的人群中挤出来,高举双手,活像一个投奔人民军队怀抱的国民党残兵——手里是午餐,麦当劳的汉堡和纸杯可乐——还是离这些凶猛无情的人流远些好,我的食物容易受伤害胜过我的心,甚至我的胃口。突然,隔着人群,我又看见了那个熟悉的银灰色身影,它在远处的街道上驶过,慢慢停下来,跟着长龙般的车流。我心中一动,举着午餐走向街边,拦住了一辆的士,钻进了后座。“去哪儿?”司机打着哈欠,懒懒地问。 “跟着前面那辆银灰色的凌志,别太近了。”我把午餐小心地放在旁边的座位上,掏出张四巨头,递了过去。他从观后镜里打量了我一眼,一声不吭地接过。 两部车中间始终隔着几辆其他的车,的士司机的技术很好,一路隐蔽而有效地跟随着,对红绿灯的变化拿捏得非常准确。我心中暗自佩服,这家伙,玩跟踪肯定是把好手。 凌志从北太平庄上了三环,一路向东,然后从和平里下来,通过和平街北口的中日友好医院,一直向北,都快到了亚运村。 这时,路两边似乎是一片高档住宅小区,精致的铁栅栏里全是有铁锈红色的外墙和绿色落地玻璃的高层楼宇,气派颇为不凡。凌志慢了下来,朝一个等在路边的女子开去。 那个女子很快地上了车,然后凌志绝尘而去,速度奇快。我想当时我的脸上肯定带着古怪而难以言说的微笑。 我没有发话,当然的士也就一路地跟着。其实当时我脑子里是乱得不行,没法整出个头绪。过了好一会儿,我才重新能够思考,注意力也集中在远远前面的那辆凌志上,直到它再次停下。我立刻让司机接着往前开,从他们的身旁掠过,他们正走出车门,一边亲热地说着话,没有发觉有注视的目光。 再走了一会,我下车,打发走司机,拦了另一辆车,回到宾馆。换过一身黑色的西装后,我再次来到哪个高尚的住宅区,手里拿着从电脑里打印出来的她的相片。 我找到管理处,负责人是个退伍军人,我很严肃地向他出示了那张国际刑警组织特别观察员的证件。十分钟后,我进入了她的寓所。 比我想象得要简单和脏乱,除了一台配置不俗的电脑,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到处都是长毛绒玩具,活象一个有钱的初中女生的宿舍。我巡视了一圈,然后在电脑前坐下,把格洛克放在一边,打开了电脑。让我意外的是电脑里竟然没有基本的密码口令,这让我准备的各种解码工具毫无用处。 我细心地在电脑里浏览,不放过每个文件。她的电子邮件倒是有口令,不过简单得令人出奇,居然是123!我甚至没有用上解码软件,随手敲完就进去了。 她的邮件很少,只有寥寥几封,但加了密,是发信人设置的。我毫不犹豫地输进了一串熟悉的数字,大门果然应声而开。里面的照片我都见过,包括帮我挣了二百三十万的那个家伙。最后一封邮件是两个星期前的,我望了它一会儿,把鼠标移到标志上,轻轻按下。里面果然是我的照片,甚至有我的一些详细经历和性格特征。我快速浏览了一下附件目录,打开了随附的价码表。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应该是挺高兴的。因为我比她值钱——是她的一倍。 应该没有什么再可以看的了,我把所有的附件和整封信都打开,于是电脑上布满大大小小的窗口。 房间的窗帘是开着的,只有一层白纱。夕阳的斜晖透过这层纱洒进房间。我呆呆地盯着电脑屏幕,全神贯注如同在玩电脑游戏。我把格洛克的弹匣卸下,让子弹散落在桌面。 它们在金色的阳光下熠熠发光。我轻轻拾起一颗,它的表面象年轻的肌肤一样光滑而呈流线形,抚摩上去非常舒服。我象抚摩一个情人般的抚摸着它,感觉着它的美丽。一种金属特有的冰凉的美丽。天渐渐变黑,我只是沉思般地坐着,电脑的光线变得清晰而刺眼。 不知道时间过了多久。我早已把自己到来的痕迹收拾妥当,静静地坐在客厅角落的沙发里。那支温柔的格洛克,就放在面前的茶几上。我双手十指交叉,顶住下颌,仿佛一个老谋深算的智者在为一个重大的决定思考。突然听到一阵开门的轻响,接着灯被打开,于是整间屋子温暖而明亮。她的目光从墙上的开关移到室内,发现我坐在角落里,吓得“啊”地叫出声来。我的脸上有微微的笑容一闪而过,立刻又冰冷而平静。 她把门关上,斜倚在上面,死死地盯着我的眼睛,似乎要从我阴冷的目光下面找出什么。我竭尽全力让自己不露声色,如同龟缩在城堡里面的士兵。过了很长的时间,我从她幽深的眸子里看到了绝望的神情。这一次,她的生命应该到了尽头。她几乎是用泫然欲泣的声音轻轻地说:“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 一段寂静后,“可能,很难说。”我很平静地回答,突然感觉到眼眶不可抑制的潮湿,仿佛在网上泡了一整夜,刺眼的光芒让我的眼睛过敏。我知道再不行动,可能眼前清晰的人影就要模糊了。我闪电般地拿起已经上了膛的格洛克,枪口对准了她。与此同时,她如同困兽最后的顽抗,一伸手,那支袖珍HK4幽灵般地从袖子里滑出。 两声枪响几乎是同时响起。在看到格洛克的火焰后的瞬间,我看见HK4乌黑的枪口中也冒出了一缕青烟。一个圆形的黑影在眼前迅速扩大,从它后面一圈一圈螺旋般青灰色的烟迹轨道中,可以知道它在飞速地旋转而来。 从理论上来说,我不能看到这些,即便我有超强的视力,何况当时我已经不能看清楚面前的任何事物了。这也许是我生命中最后的遗憾,因为无法在最后一刻把她看清楚,很后悔上次凝视她的时候没有太在意以至于现在要想起她的容颜还得在脑海中苦苦搜索。事情总是这样,在你拥有的时候往往不会珍惜,等你意识到要珍惜的时候,肯定是你不再拥有的时候。最后的瞬间,灯光在我眼里散射出不规则方向的光芒,在那颗精致的子弹穿过我的眼睛的时候,有一滴泪水刚刚悄然而出。 似乎是一阵极为短暂的灼热,在未接触我眸子以前,它前端的灼热已经把眼球表面透明的保护膜撕开了。它迅速地穿越了我的视网膜,直奔大脑,眼球内的液体因为它的灼热而即刻沸腾,从任何可能的缺口飞溅而出。在意识离开身体以前,我感觉到的是一种完全陌生的黑暗,如同一个瞎子。我的鲜血和脑浆飞溅在沙发后面的墙上。 她在死一般的沉寂中呆呆地看了我半晌,然后走上前,缓缓蹲下,把我嘴角残留的捉摸不定的微笑和上面的鲜血抹去,轻轻亲了一下。彼此的唇都是一样的冰冷。 在她打完电话十分钟后,那辆银灰色的凌志又悄悄停在门口。她上了车的前排,开车的男子亲热地搂住她的腰,语气轻松而愉快:“事情挺顺的罢?就知道这小子斗不过你。 我已经安排妥当,明天来收拾。”她依偎在他宽厚的肩头,温柔而低声地说道:“黑子,咱们走吧。” 我的尸体第二天果然被收拾妥当了,黑子没有食言。上午的太阳射进寓所,一个年轻的小伙子,挂着国际刑警的胸牌,正在检查我的尸体和遗物。他抬头朝外看了看,觉得挺晃眼的,于是拉上窗帘。他从我苍白的手中取下那支格洛克,很赞叹地欣赏了一番,然后卸下弹匣,仔细查看。 突然,他象发现了什么似的对后面正在四处查看的一男一女两个同伴大声叫道:“黑子!你们过来瞅瞅,这傻逼弹匣里的全是空弹!” 她站在黑子高大魁梧的身影里,听到这话,身子不禁抖了一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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