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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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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作者:weiwangren315 |
所属分类:散模远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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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谁会比你更爱你自己 |
文章内容: |
二十二岁的男孩应该有一张青春飞扬、清澈见底的脸。 他没有。 他手上的刺青标志着曾经有过的经历。 快餐店里,使用频率最密的是他的姓,即使是十三岁的洗碗的小丫头,也可以随时招呼一声——去,把垃圾倒了。 他永远随声而至,厨房里忙了他就去配菜,收碗洗碗的忙不过来了他就去洗碗收碗,说他是师傅,其实更像一个杂工,而且是一个看上去总乐呵呵的杂工。 站在老板的立场,我很感念他的好,但看他永远一付无怨的神情,心中也会有些不忍,也曾半玩笑半认真地对他说,他应该学会说——NO! 当一个人的好被司空见惯后,他的好就像晒干了水分的苹果,还是原来的东西,分量却轻了。 只有他的眼睛,还可以毫无遮掩地告诉我,这个习惯了被人呼来唤去的人曾经有过绝然不同的另一种个性,那才是他骨子里的风格,它蜷伏在你看不到的角落,也许一辈子都在那里困着动也不动,也许一点火星就能炸响一声雷,没有人知道它会在什么时候醒来。 没事闲下来的时候,三四个人坐在一起,关于他的话题总是丰富多彩,说他爱了谁喜欢了谁,并为人消得人憔悴。店内的女子,除了我这最老的和那最小的之外,能爱的能喜欢的听闻他都依次喜欢了爱了,每一次都是刚开个头就断了下文。每一次我都只当是年轻人之间的笑谈,直到他剪了发,才惊觉他的消瘦,像刚从集中营里回来的战犯。 他也自怜自己的憔悴,但每日下了班就没了人影,照旧和从前号子里的难兄难弟老乡、发廊里的姐姐妹妹进进出出。他每次都喊冤,说女孩的手都没摸着,钱就花完了。大家都笑他是散财童子,全打了水漂。他其实是明白的,但又一直不肯或是不愿明白过来,就只好自圆其说,钱挣来是花的,年轻时不玩等结了婚就玩不成了,他喜欢在女孩面前买单。他说这些的时候,仿佛世界末日的来临,仿佛得了绝症得赶在临死前花光他最后的一枚硬币。 他这么说,我就相信,原来他真的是二十二岁,他真的还很年轻。 我羡慕他的年轻,羡慕他能一次又一次地投入自己的情感,而每一次他能毫无保留地将热情燃烧殆尽,每一次他都能大声地说爱说喜欢。 我大概是老了,十年的空间变幻,或许我该是另一个时代的人,总觉得他爱的能力让人不可思议。 每一次的燃烧之后,除了一堆灰烬,又留下多少值得追忆的痕迹呢?难怪他总是不自信地问,是不是自己长得不够帅女孩子不喜欢?是不是自己说话带地方音太重真的很难被人听懂? 每一个经过他眼前的女孩,他都恨不能设路障关卡,拦着追问爱或不爱,喜欢或不喜欢。 爱人与被人爱,本该是一件美丽的事,在适当的时间向适当的人适当地表达自己的感情,才能成就一段美满的姻缘。 重要的是享受过程。 我想他的本意尚未深思熟虑到婚姻,对他而言,老婆就像农忙时正好需要的一把镰刀或一头牛,不过是过日子的另一件工具罢了。 就像他很想买一部二手手机,等到年底好回家过年。他需要一种点缀。 他是瘾君子,女孩是他命中注定的毒。 我希望他胖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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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最后发表或修改时间:2004/12/29 5:49: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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