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了廖康先生的文章,还有风中秋叶,依林等人的评论。对各位的见识学问钦佩不已。
东西方人的性格,的确是有着差异的。西方人注重个人,主观性强,比较个性化。东方人社会性相对强,注重整体性,一致性。还有东西方文化发展和历史背景的不同,就决定了两种文化在思想体系,美学观念上的不同。
我觉得,“自怜”这个概念似乎不是很确切。文学,是可以用来进行自我抒发的。而自我抒发,本身就有着很深的社会性和现实性。文学可以通过自我抒发而表现现实,批评时弊。表达文人更高的理想追求。埋怨自己的怀才不遇,可以说有自怜的成分,而更多的是通过自己的角度对现实社会的一种批判和否定。这是中国文人的入世态度使然,而中国的仕官体制是其社会的背景。“达则兼善天下,穷则独善其身。”是文人的为人处世的准则。兼善天下,并不是自私的出仕做官,是以自己的理想来改造世界,为社会贡献。在王权统治的社会里,理想往往不能实现,所以“独善其身”就是合理的选择。这里的追求,还是“善”,而不是“怜”,怜是现象,善是本质。当然,怨,还是有的,但这种怨,实际上是愤的一种体现。
王权制度,是中国历代有识之士不得施展报负,只能以诗来抒其不平的始作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