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绝——叫晓鸡

6楼
[QUOTE][b]下面引用由[u]冰云[/u]发表的内容:[/b]

绝句的名,定下了这首绝句诗的韵律![/QUOTE]谢谢冰云姐,我见鸡年将至就先写几句抛砖引玉。希望你也来几句,让美华新年兴旺。
7楼
[QUOTE][b]下面引用由[u]蕭振[/u]发表的内容:[/b]

司晨、报晓中来个叫晓鸡,文东兄好创意。[/QUOTE]谢谢萧振兄,我见鸡年将至就先写几句抛砖引玉。希望你也来几句,让美华新年兴旺,大家开心。
8楼
[QUOTE][b]下面引用由[u]鲁速[/u]发表的内容:[/b]广州的“讲古仔”,特别亲切。[/QUOTE]广州的“讲古仔”,特别亲切。广州的“讲古佬”,也特别亲切。“讲古仔”与“讲古佬”的区别只有讲广州话的才懂。
[em02]
9楼
謝謝文東好詩及提供資料為李將軍澄清.
10楼
[QUOTE][b]下面引用由[u]鲁速[/u]发表的内容:[/b]“李朗鸡”之出处我“仲系唔晓”,敢请指教,切盼。

[/QUOTE]李朗鸡不是李灯筒,请看:
  “市桥皇帝”李朗鸡(原名李辅群)是个恶匪、汉奸,鱼肉乡民,作恶多端,恶迹累累。笔者生长市桥,与当地土匪头子韩潮有旧,1941年秋,由韩介绍,充当李朗鸡司令部(汪伪第四十旅司令部)的少校副官,做副官室的负责人,与李本人经常接近;他的亲信,如梁震岗、辛镜塘、黄志达等又与我的恶霸家庭为世交,关系甚深,李心腹侍从副官祁卓林与我私交更厚,因此,关于李的各种罪恶活动,颇有所知,兹分段记述如次。

  李朗鸡的出身

  李朗鸡是禺(番禺县)南山门乡人。幼年家境贫困,自少流落沙所(即珠江三角洲的沙田地区。一说被卖去沙所,亦在禺南),不务正业;迨年事稍长,即在沙所围口的鸭围替市桥土匪、恶霸黎潮看鸭为生。

  禺南的沙所及其附近各处从来就是土匪出没的地方,他们长期以来都以东涌、大口涌、榄核沙、鱼窝头等地为啸聚之所,而以沙所为其主要根据地,所以通称“沙匪”。李朗鸡与沙匪常多往来,10多岁时即已加入以梁苏仔、梁震岗(又名梁猛虎)为首的“广东堂”沙匪集团。李朗鸡嗜赌如命,常常在“银牌”、“摊馆”与沙匪混在一起,独喜赌牌九、番摊,每次输光之后,便伸手向人借钱再博。他最常借二元,“二元”广州俚语叫“两鸡”,“两鸡”和“朗鸡”谐音,从此“朗鸡”便成了李的别名。又禺南、中、顺一带沙所,好些近水地方有一种外表似青竹的“朗”,有一种小鸟经常喜欢潜伏在“朗内”俟机捕食鱼虾,这种小鸟,土人叫它为“朗鸡”。因李盘踞一方,专肆抢掠,其行动也似这种小鸟,故“朗鸡”成了他的浑名。李朗鸡的绰号很多,做沙匪时,一般大小喽罗以及其他匪徒叫他“肥仔”、“亚肥”、“肥鸡”、“亚朗”;投敌并当上汪伪军旅长、司令后,他的下属,多称他为“肥司令”、“肥公”,敢于直呼他为“辅群”的,只有辛镜塘一人。辛的“贼历”较深,按照沙匪内部的辈份来说,李朗鸡算是晚辈了。李加入沙匪集团后由于他凶鸷狠毒,深得匪首梁苏仔、梁震岗以及贼师爷辛镜塘等人的赏识,所以很快便由一个小喽罗,一跃而成为当时沙匪集团中仅次于梁苏仔、梁震岗、“先生端”(即何端,后来脱离沙匪集团,另外成为一股)、辛镜塘这四名匪首,而成为第五名著匪了。
11楼
  李朗鸡投敌经过

  1939年春,市桥沦陷。早在1938年冬广州沦陷前,禺南一带国民党的军队已先后撤走。过去的市桥是由当地土豪、劣绅、地主、恶霸利用封建姓氏关系统治着的,尤其是谢、韩、黎三姓的地霸豪绅有更大的势力。当广州沦陷,禺南国民党军队撤退,市桥即将沦陷的前夕,以谢韶笙为首成立“市桥自卫办事处”,幕后主持人则为韩叔矩(曾任李福林第五军军法处处长)。

  市桥自卫办事处成立后,市桥自卫大队亦相应产生了。韩叔矩便想借梁震岗的实力来作自己的本钱,要梁做市桥自卫大队队长,但因梁不甘由“支队司令”降格为自卫大队长,更不愿放弃各沙所原有的地盘,故不愿出就新职。于是韩叔矩便把李朗鸡推出来,叫他以“广东省第一游击区第五支队大队长”的名义,兼任市桥自卫大队队长;至于大队副则由另一沙匪小头目黄志达(花名叫“受难保”)充任。

  李朗鸡、黄志达两人于1939年旧历二月二十五日晚,由东涌等沙所率队约200人进入市桥。这股名为“自卫大队”的土匪,当日军侵入市桥时,便闻风先逃,渡河到市桥对面南便基,专对老百姓进行奸淫掳掠;日军撤退后,他们又重新回到市桥,照样横行霸道。市桥自卫大队部成立不久,新造日军警备队队长佐佐田便对李朗鸡进行利诱,促其投日。于是这帮无恶不作的沙匪集团,便在“保存实力”、“维护地方”的幌子下,公开附敌,当了汉奸。

  李朗鸡对地方居民的压榨

  李朗鸡盘踞市桥,除焚烧、抢杀、奸淫、掳掠以外,对于经济的掠夺,同样是非常残酷的。兹举其要端如下:

  1、强征军粮,年掠黄金10万两。

  当李朗鸡投敌,当了敌伪市桥自卫大队长、禺南护沙总队长等职位以后,便变本加厉地对农民压榨、勒索,以“征收军粮”来代替过去的“勒收禾票”。究竟李朗鸡每年从农民身上掠夺去了多少财富(军粮)呢?据我个人粗略的估计,最低限度每年不会少于六七千万斤谷子。——这仅不过是指禺南一地而言,假如连同在李朗鸡控制之下的东莞大虎、小虎、万顷沙及中山九区一部分合并计算在内的话,那就至少在一亿斤或一亿斤以上了。若以当时100斤谷子约等于1至1钱半黄金的价值,李每年掠夺去的财富,折合黄金当在10万两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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