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被告 》

12楼
[QUOTE][b]下面引用由[u]文刀[/u]发表的内容:[/b]

回寒章:
我们这里的情况一样——实行皇权,话过一划。
说你违章,就是违章,有意见就去个鸡笼那里提(啼)。
一张罚款通知单下来,快去缴款,晚了,再补缴滞纳金,按日递增。呵呵。

       ...[/QUOTE]
我曾在学校带一个班的数学课兼教务工作(事多,常加班,没人愿意干),评高级职称时因为教务工作不算工作量而没有通过。虽然连教育处长都觉得我委屈,但就是不给改。

13楼
大抵又是
哪一天哪一回你没留神,踩中了哪位领导的尾巴了。
有口难辩,还不就是那句话吗——大石压死了螃蟹。

                                           文刀
                                       2016年1月15日
14楼
[QUOTE][b]下面引用由[u]Huangtian[/u]发表的内容:[/b]

[/QUOTE]
事属侥幸,但机会总在,而且不少。
感谢荒田兄点评![em02]
15楼
回自由、寒章、文刀:
以我在大陆36年的生活、工作,绝对理解各位所言。
人治可恶,蚁民可悲。
16楼
[QUOTE][b]下面引用由[u]文刀[/u]发表的内容:[/b]

大抵又是
哪一天哪一回你没留神,踩中了哪位领导的尾巴了。
有口难辩,还不就是那句话吗——大石压死了螃蟹。

                                          ...[/QUOTE]
我从小知唯命是从,觉得领导都对我好。
“教务工作不算工作量”这评职称规定是针对只有几个教师的学校定的,顺便把我这百多教师三千多学生的全县最大学校一刀切了。
可能觉得切得不合适,下年职评时,教务工作不但算工作量还算班主任,但是这都永远与我无关了。
不知这些东西,是赌还是运?
现在,我觉得活着就好😊
[em02]
17楼
[QUOTE][b]下面引用由[u]蕭振[/u]发表的内容:[/b]

好文章,《成为被告 》!
生动风趣,出人意外。如果警察困在电梯的结果发生在别的地方,结果恐怕不是一了百了了。
好文章![/QUOTE]
同样的罚,目的不同。[em83]

电脑版 Page created in 0.1094 seconds width 4 quer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