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OTE][b]下面引用由[u]自由[/u]发表的内容:[/b]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平等必须有一样东西凌驾于所有人之上,"如此说法不敢苟同。所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说的是,人人在法律面前,是平等的,而不是由一个东西凌驾的。
有人认为,天道是衡量真...[/QUOTE]
“世界是依照客观规律来运行,事物的双方是互相制约,互相依靠的,世界的运行,不是依靠真理,仁义道德来维系”
你说的客观规律其实根本不存在,那只是人类的一种假设罢了,即使有也不可能为人类完全认识。
客观规律和客观真理意味着完全脱离人类的主观意识而单独存在,如果那样的话人类如何能认识它呢?人类认识世界必须依赖主观意识,这一前提注定了客观规律与客观真理只能是不可能实现的幻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