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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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鞋》(随笔)


巫一毛

來美國多年,什么都适應了,就是還不穿高跟鞋,只穿平底鞋,或是球鞋。我這雙腳,不太長卻特別寬厚,根本買不到合适的高跟鞋。
 
“你這對豬蹄儿,都是那些年光腳光出來的。”媽媽老愛說。

也是呢,那年爸爸、媽媽挨整,被免除工資、工作,我們全家下放到農村時,我才十歲。

一天清晨,我學著村里別的孩子的樣子,背著糞筐去鉤屎——搜集狗、豬的糞做肥料。每交給隊里十斤糞,就可以取得一個工分﹐合五分錢。

“哈哈,城里來的丫頭子,鉤屎還穿鞋呢!”小狗子笑我。

“她還不曉得鞋子不好做。” 鄰家的英姐護著我說。

從那天起,我就不穿鞋了。何況媽媽也沒錢給我們三個孩子買鞋了。

我的腳皮漸漸地磨厚了。夏天走在沙石鋪的大路上,慢慢地也既不覺得燙,又不覺得疼了。雨天里走在泥濘的羊腸小道上,我也會用腳趾深深地嵌入爛泥里以免跌倒。下雪的時候,要么就整天呆在家里,要么就在媽媽的膠鞋里塞上一大把棉花,踢踢拖拖地穿了出去。

春節到了。村里的孩子們都穿上了新衣服、新鞋子。

“媽媽,我也要新衣服、新鞋子嘛。”我吵著,不肯穿那件爛得一條條的棉襖去拜年。

“毛毛,農村人講迷信,過年一定要穿新的。咱們不興這一套。馬上就是春天了,還要什么鞋。”媽媽哄著我和她一起去了。

春天來的時候,我已經會放牛了。十四歲的英姐也說了婆家,學著繡花、做鞋了。英姐家里窮,她哥哥說不到媳婦。她爸爸就給他們“換親”,英姐的哥哥娶英姐男人的妹妹。

爸爸不許我學做鞋,說有那個工夫,還不如多看些書。牛儿吃著草,我和英姐就坐在草地上,一個看書,一個納鞋底。

“你怎么看得懂呢?”英姐羨慕地問。

“你要上學的話,也看得懂的。”大隊小學里,只有我一個女生。

“家里不叫念書,有什么法子呢?”她把針在頭皮上蹭蹭,用勁在厚厚的鞋底上扎下去。

“你把書上的故事講給我听,我給你做雙鞋。”一天英姐突然說。

“真的?英姐,真的?我給你講故事,還給你唱歌。”我是宣傳隊的隊員,每次去工地慰勞挖河的民工,我都帶頭呼口號,還來段獨唱樣板戲。

一部《西游記》講完了,八個樣板戲唱光了,我的新鞋也做好了。厚厚實實的白布鞋底,深藍色的鞋幫,鞋頭上還繡了几朵小花。我那份樂啊。

英姐說鞋是逢年過節走親戚的時候才穿的。既不逢年,又不過節,我就每天晚上洗了腳睡覺前穿著新鞋在床上走一圈。泥巴地的房子,新鞋走上去是會弄髒的。

  “媽媽,我們什么時候走親戚?” 我老問。“明年,毛毛,明年媽媽帶你去天津看舅舅、姨姨。”
“為什么今年不去呢?”我并不肯就此罷休。

“天津在几千里路以外哩。”

“我可以走嘛。”

“走、走、走。走遠點,別在這儿讓我心煩了。” 媽媽把我轟開了。

鞋小到不能穿的時候,我們也沒走過一趟親戚。英姐倒是出嫁了,再也沒人給我做鞋了。

婚后,英姐連著生了兩個女儿。她生第三胎時,正好是春節。听說她生了雙胞胎女儿。年初三我就赶了去看她。

“英姐,快讓我看看你的雙胞胎女儿們。”我一進屋就喳喳開了。

屋里暗暗的,她躺在床上。我走近了一些。看到她在哭。

“月子里的人,讓她歇著吧。”她婆婆進來了。

“英姐,我走了。”我把帶給她的天津寄來的糖果放在床頭,跟著她婆婆出去了。  “她為什么哭?”一進堂屋,我迫不及待地問。

“咳,命苦啊。”她婆婆眼圈紅了,“已經養了兩個賠錢貨,又來了兩個吃飯的。大年初一,圖個吉利,初二才把兩個小討債的丟到河里去了。”

不記得我怎么离開她家的,這兩個可怜的女孩子,倒是隨著河水,清清爽爽地去了。不像其它同命運的女孩儿們,一生下來就給倒提著,往尿桶里一丟了事。

這以后不久,我們全家就因爸爸、媽媽得到平反而离開農村,我也沒再見過英姐了。

     爸爸、媽媽到大學里教書。我到附近的中學上學。

     第一天上學,我興高采烈地把兩條大辮子梳得光光的。剛走到教室門口,班主任老師就把我攔住了。

“老師早!”我恭恭敬敬地說,笑著。教室里有那么多女生,我想赶快進去。

“你的鞋呢?”老師問,并沒回答我的問候。“我……”我嚅嚅地不知說什么好。 不是年節,不走親戚,為什么要穿鞋。

“回家去,穿了鞋再來上課。”

當我哭著跟媽媽說完老師沒讓我上課的理由后,媽媽反而笑了。

“咳,搬家一亂,加上在農村住了那么多年,我倒忘了這個。別哭,媽媽帶你去買雙新鞋。”

在我的學期小結上,班主任除了千篇一律的“能高舉毛澤東思想偉大紅旗”之類的評語外,寫下了這么一句話:“一個學會了穿鞋的、純朴的鄉村姑娘。”

(原载于《读者文摘》,稍有改动。)
1楼
苦乐童年,勾起人们的多少回忆!特别是那个英姐,因为生了女儿而倍受歧视,在大年初一仍然里以泪洗面,虽不着一言,却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好文,向楼主学习!
2楼
又见好文:)

光脚的丫头却也能走得很远
足够快慰平生:)

多多上帖:)
3楼
这双脚丫子,走进了美国主流社会的殿堂--Re:巫一毛: 鞋
非常感人的故事。短短一篇故事,把童年沧桑、朴真的人性、落后的封建风俗、自强不息(逆境中勤奋向学)等尽囊其中!

再次证明:动人的故事不需要华丽的辞藻,不需要矫柔造作的场景,只需要真实。

艾华冒昧更动了一处手民之误的地方,海涵:

清清爽爽的去了
清清爽爽地去了
4楼
一篇《鞋》,几乎就把我看“傻”。
功底深啊,巫一毛先生!(尽管我知道你是女性,但我仍然还要坚持这样地称呼。)
一句“能高举······伟大红旗”,给我们点出了“没鞋穿”是在什么年月;
一对教大学的夫妻要下放到农村劳动,给我们点出了“臭老九”的苦;
一个逢年过节走亲戚才穿鞋和没穿鞋不准上课的强烈对比,给我们点出了城乡的巨大差别;
等到鞋子不合穿都没有去走亲戚是由于没钱呀!
当你读到“屋子暗暗,她躺在床上”“看见她在哭”的时候,你不哭。但当你读到“初二才把两个小讨债的丢到河里去”的时候,你总想哭。
好深沉的反思啊,巫一毛先生!文刀向你学习!谢谢你。
                                                                    文刀
                                                                2005年2月28日
5楼
是美国的还是甘肃的《读者文摘》?苦中有乐的往事,让人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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