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杂文][原创]《只是当时已惘然》(旧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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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杂文][原创]《只是当时已惘然》(旧作)
只是当时已惘然
 伊人  

他们见面,在她充满兵气的卧房。  

从她光洁如绸缎的脸庞,他读出十五满月浩荡的思绪,读出风云变幻中的浩荡山河,就凭这一凝视,他读懂了她,从身到心。  

见了他,心性高傲的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

  一朵怎样摄人心魂的奇葩啊,宝蓝色的叶,紫霞般的瓣,无比的矜持,绝世的冷艳。他俯身吻了吻花瓣,花瓣颤抖,刹那间房间里涨起色彩斑斓的情潮。

他们相恋了。

二十三岁,她才懂得爱情,尽管三岁能背唐诗,七岁写出第一篇小说;虽然, 她对红尘男女的爱恨,下笔时带著出尘的冷隽,如今她成了普通女子,只渴望被人爱。  

他有家室,两人还是深深相爱著。孽缘竟成了当时一段佳话,“因为懂得,所以慈悲。”她对他有著长者的宽厚。他的风度,他的博学和机智牵引出她心底处的爱。

他们结婚了。他们的婚礼只得到一位印度女孩的祝福。那一天,那朵霞光灼灼的奇葩照破滚滚红尘。  

倾城的炮火,成全了两个自私的男女,她笔下的战火,竟能带出“真心”。可是,现实中的他,逃亡到温州,身边有其他女人陪伴。  

她去看他,“望得见温州城了,想你就住在那里,这温州城就象含有宝珠在放光。”爱的光温润著她心里的奇葩,他却心有别恋。

他沉默,她为他的情人画像,画著画著就哭了:她在情敌的脸上发现了爱人的影子,他面对著两个女人泰然自若。

她回去,面对滔滔黄浪,伫立,涕泣久之……

 “我已经不爱你了,你是早就不爱我的了,你的信我亦是不看了……”终于,她 恢复以往的冷静,决绝地告诉他。  

然而,当他回到上海,两人爆发了争吵之后,第二天早上他去看她,她泪流满面,轻呼一声他的名字,泣不成声。  

最后一次的见面,竟成永诀。  

“我只将是萎谢了。”她哀怨地说,当时只有二十六岁。这句话诠释了她的后半生。

萎谢的是冷艳的奇葩,萎谢的是被瑰丽青春所供养的爱情,一代才女的绝世才情随之萎谢,在生命结束前的好多年之前。
“可是我一天不能克服这种咬啮性的小烦恼。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虱子。”这段爱情就是最可爱也最可厌的“虱子”,所制造的奇痒让她迷恋终生,也烦恼终生。  

她是张爱玲,人们心目中永远的奇葩。
1楼
是呀,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因为“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虱子”,而爱就是那充满了我们生命每一寸空间的虱子啦。
2楼
读曾宁作品,神出鬼没的戏说是一类,委婉醇厚的随笔又是一类,
可贵的是二者均以学问为根底,她是用功读过一些书的,未必博览,但读透了,所以能拿来随意挥洒。
1226XMD的妙论:爱就是虱子,值得再三回味。不是吗?爱的功用就是生产痒。
3楼
哈哈,荒田兄,听说你结婚已经三十多年了,那你痒过多少回啊?
4楼
曾JJ的笔下像放烟火,诡异的色彩变化,很好看!~
5楼
回曾宁:婚姻未必一味产生痒,七年之痒是偶发性的(即第七年)
张爱玲的虱子说移到这里,说的是爱--浪漫的爱,这才是奇痒,搔它,能搔出胡兰成的《今生今世》,张爱玲的《倾城之恋》。举凡情诗,都是痒的产物。至于婚姻,过分务实,痒未必多 却多负累,不好等量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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