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约集三两同好简奥斯丁的朋友,去英格兰乡村走一走。乔顿庄园(Chawton Manor),巴斯(Bath)石板路,还有95年BBC版傲慢与偏见里的“彭伯利”:柴郡(Cheshire)的莱姆公园(Lyme Park)-- 当年饰演达西先生的科林.菲尔什(Colin Firth)就从宅前的湖畔湿漉漉走来,令人荡气回肠地撞上他命里的伊莉莎。
发出这项诱人邀约的,是英国女作家亚利山德拉.波特(Alexandra Potter)。在她的第六本都市浪漫小说《达西先生与我》里,波特穿插着介绍了简奥斯丁的生活写作环境和经典剧集的拍摄实景地。对于喜爱简奥斯丁的读者而言,单单这些讯息本身,就足以构成一次英伦踏青的理由。
小说的女主角,叫艾米丽.阿尔布莱特(Emily Albright),是纽约一家书店的经理。在经历了一系列让她啼笑皆非的蹩脚约会后,艾米丽对身边的男性失望透顶。她是个奥斯丁迷,更是不折不扣的达西迷。一个偶然的契机,让她决定去英国参加圣诞节期间的简奥斯丁之旅。
让艾米丽大跌眼镜的是,同行的书友,清一色年逾花甲的老太太。只一人与她年纪相仿:斯派克. 哈格里夫斯(Spike Hargreaves), 男性,每日电讯报记者。他放弃了与女伴赴瑞士纵情假日的机会,留下来做一项访谈:为什么达西先生是众多女性心目中的理想情人。斯派克傲慢自负,不修仪容,言语粗鲁,艾米丽打从一开始就讨厌他。
旅途中,艾米丽坠入一系列超自然的奇遇,她居然看见了活生生的费茨威廉达西先生,和他交谈约会,甚至差点儿让他爱上了她。另一方面,艾米丽在老年团队里磕磕碰碰,她与斯派克之间的误解也日益深重……
小说伊始,艾米丽的文秀形象会让人联想起老电影《甜姐儿》(Funny Face)里打理书店的奥黛丽.赫本,而艾米丽那间温馨的小店又很类似《电邮情书》(You’ve got a Mail)里梅格.瑞恩的街角小屋(Shop around the Corner)。这些柔和而知性的现代气质,使女主角十分迷人。
然而当故事一路靠拢《傲慢与偏见》本身,只能以诙谐轻快的笔调复述却无法超越读者早已熟悉的情节时,艾米丽,这位摩登伊丽莎白,就远远不及原身那么血肉丰富了,她的仪态、思维、语言,都显得相对薄弱。
反过来,波特留给斯派克的发挥余地大一些,和简奥斯丁一样,波特是用女性视觉来观察和描述男主角的。因为要着力表现他“傲慢”的演变,他的并不刻意显现的善良品质隐在暗处,这些暗影,反而帮助立体化他的形象。不幸的是,在这本小说里,平行出现了另一位足以黯淡斯派克的男主角:达西先生。由达西和斯派克,一虚一实争夺艾米丽的情感,这其实不算一个好主意。
《达西先生与我》,最能吸引眼球但同时也许是最失败的地方,就在于这位奥斯丁小说里空降的大众情人,男性公敌。他的光彩风度,无人比及。可是在故事的最终,却仍是斯派克抱得美人归。而达西先生,被归咎太自我,太强势,还食古不化。讨不到艾米丽芳心,他短暂的“出轨”而空白了若干章节的《傲慢与偏见》,终于落入墨迹,他无可奈何地回头找伊丽莎白了。
自然,达西只可能搭档伊丽莎白,是简奥斯丁让他们成为经典的神仙眷侣。波特绕不开这个事实,于是她只好证明,达西先生再有魅力,也有综上所述诸多缺憾,他不是一个真实的男人,而从属于一段文字传奇。那么顺水推舟,现实中的艾米丽,也只得发派给现实中的斯派克。
为了这些不必要的证明,波特不得不牵强地调度情节。她把达西先生这位“古人”拖入现代的对话,充分强调他的格格不入,她也给他扣了一项莫须有的用情不专的罪名,一个非伊丽莎白.贝内特的“我”。这层调侃和贬抑,大概是奥斯丁迷所反感的。
相比起来,数年前曾获得英国年度图书大奖的《布莉奇特.琼斯单身日记》(Bridget Jones’s Diary)同样可视作《傲慢与偏见》当代漫画版,它却完全剥离了与原书可能的联系,因而成为一本具有独立意志的关于女性成长的生活读本。
作为小说,《达西先生与我》是不够出色的。但是它所提点的建议,放下书本,实地走进简奥斯丁的生活创作空间,却引人遐想,值得操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