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心之初
前日,婆系(学 “央视”,龟缩造词)的教授搬完新房,请我们去他家吃饭。饭前,我第一次和很多咱中国人一起,认真地饭前祈祷。祈祷词是用中文念的,既亲切又陌生。祷词的文采像是台湾,声音有些易中天,祷词的阴阳顿挫几乎没有,听进脑,只觉超常怪怪。
我是信基督的,在心里,虽然还没受洗。我喜欢静静地站在教堂,和我一起生活在同一片土地上的人们每周庄严肃穆一会。西方人,生下就信上帝,他们心之初时的童心里就有上帝;而我们,曾有过的是“战无不胜”。“全无敌”,非百分之九十九。要是红太阳的光辉能永远照着多好,我们知心的话儿就老都有人讲。
我喜欢星期天早上站在教堂里一小时庄严,人不该无信仰,因为有“不懂”人总得给自己找点信的,好好虔诚地信仰,因为人科学得太少。每次我在礼拜,听着神父说教,眯上我的小眼,我就跟个孩子一样,不一会,就想起了毛主席。那会,咱每天都给他祝愿,但他的“什么”却不能永远。
现代社会开始于文艺复兴以后,前边人类是生活在黑暗的中世纪。黑的足够长,人不用一会黑一会亮。老在黑夜呆着,没准也挺好。赤县早已天不黑,到处都夜生活,天下白,雄鸡都不用唱了。
其实我喜欢把“任何”都说出来,但祷告这种庄严,在我看来,要从小就听。咱中国人现在都不太会真真地深情(我觉得这样把名词当动词用还行,苏芮十几年前就把名词唱成动词)。二三十年,咱的痞文化,调侃真情调侃爱,真情和爱(内容和形式)很少在。
酒肉后来穿肠过了,席间,大家都在谈一分一股的股票。那刚来不久的一人主谈,谈得神采飞扬,谈得中西合壁。如今时代进不了,洋面包吃得愈少,愈爱在中文里夹上些英文词,还要环顾左右。好像电视上许多播音主持也这样。
我曾看过点佛教,两年前还想在老婆这“停薪留职”,到张家界拜李娜主持为时(还梦想能在黄昏落日时听她唱《青藏高原》)。遭老婆痛斥:你个王八蛋,当年勾搭我时,怎不说。后来读了个啥书,那书上说:基督教和佛教的区别只在于,出家和不出家。想想也是,出家,用六识管理六根,人就没香火了,怎么永远。学圣经,学得超常慢,但我会坚持。
主呵,我在人生的一个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信你爱你,信在心里爱在心里。请宽恕我们这些龙传人吧,不知我们的语言适不适合念祷词。
5/7/2009
[em56][em38][em56][em38][em56][em38][em56][em38][em56][em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