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农村合作化运动
1953年春,中央发布《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决定农村由互助组过渡到初级社再到高级社的生产组织形式。成立中央农村工作部,任命邓子恢为部长。
中央针对农村合作运动中出现的冒进,3月8日发出《关于缩减农业增产和互助合作发展的五年计划数字给各大区的指示》,指出:“目前无论在老区或新区,均已发生了‘左’倾冒进的严重现象,如不立即有效制止,将招致生产的破坏。”3月17日,毛泽东亲自批发《中央关于布置农村工作应照顾小农经济特点的指示》,指出强迫命令错误的原因,“就是党政机关在布置任务时对小农经济的私有性、分散性这些本质的特点认识不足,不予照顾”。
合作化运动暂趋平缓,1954年春,全国农业生产合作社由53年春的1.4万多个发展到11万个,增加近7倍。
到1954年冬和55年春,一些地区出现行政命令、违反自愿原则强迫农民入社等冒进行为。农村中出现农民出卖牲畜、杀猪宰羊的大批现象,合作社内生产情绪低落以及“中农不投资、贫农要预支”等现象。
1955年1月中央发出《关于整顿巩固农业生产合作社的通知》,提出对农民“反复进行思想教育”,提出“停(停止发展)、缩(实行收缩)、发(适当发展)”的方针。
3月下旬邓子恢写成《对浙江省目前合作化工作的意见》,用中央农村工作部名义发往浙江省。一个月后浙江的农业合作社由55000个压缩到40000个(“文革”中说浙江砍了20万个合作社)。
其实,中央农工部通过调查研究和卓有成效的工作,到1955年6月,全国加入农业互助合作的农户占总农户的64.9.%,其中初级合作社占14.2%,互助组占50.7%。
6月下旬,农村工作部工作计划是:全国从65万个农业合作社发展到100万个。毛泽东巡视南方后提出翻一番,发展到130万个。
邓子恢提出:一是整个合作化运动应与工业化进度相适应,不能过快;二是现有的合作社存在问题多,要打好基础,巩固的任务很重;三是各地区发展不平衡,干部领导水平和群众觉悟有待逐步提高。与毛泽东意见不同。
7月11日,毛泽东约见邓子恢,同时约见农村工作部的副部长陈伯达、廖鲁言、刘建勋和秘书长杜润生。重申自己对农业合作化的见解和主张,严厉批评邓子恢等人。毛泽东对中央秘书长邓小平说:“邓老的思想很顽固,得用大炮轰!”
7月18日,毛泽东致信杜润生,要他将第三次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的各项材料:报告、个人发言和结论“送我一阅”。根据这些材料和自己与邓子恢的几次谈话内容,撰写《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一文,准备炮轰邓子恢。
7月31日,毛泽东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报告一开始就严厉批评邓子恢等人“右倾”。他将与邓子恢在农业合作社问题上的分歧,上升到“两条路线的分歧”的高度。报告批评邓子恢等人对合作化运动的领导是“像一个小脚女人,东摇西摆地在那里走路”,对合作化运动有“过多的评头品足,不适当的埋怨,无穷的忧虑,数不尽的清规和戒律”,是右倾错误的指导方针。甚至“老是站在资产阶级、富农、或者具有资本主义自发倾向的富裕中农的立场上替较少的人打主意,而没有站在工人阶级的立场上替整个国家和全体人民打主意”。
10月,毛泽东在中央七届六中扩大会上,再次点名严厉批评邓子恢,把邓子恢划入“右倾机会主义”。
毛泽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一直传达到农村党支部。随着《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一书的出版进一步深入、扩及全国。各地纷纷检查“右倾保守思想”,批判“小脚女人”,修改农业合作社发展规划,对农业合作化作重新部署,农业合作社迅猛发展起来。
1962年郑州七千人大会后,全国国民经济调整。人民公社的制度也做调整,实行以生产队为基础的三级所有制。邓子恢主张贯彻稳定小队所有制、尊重生产队自主权、保留自留地、建立严格的生产责任制的方针。形式是责任组向生产队包工,田间管理和技术活可以包到户,联产奖励。
邓子恢的主张遭到毛泽东的严厉批评,说是“刮单干风”、农村工作部“十年来没有办一件好事”,立即撤销农村工作部。
邓子恢1953年任中央农村工作部部长;1954年9月任国务院副总理。
中央1980年批准国家农委党组《关于为邓子恢同志平反问题的请示报告》,报告中说:“把浙江省坚决收缩说成是邓子恢同志和中央农村工作部的右倾机会主义路线,是不符合事实的。”关于1955年大发展,“邓子恢同志的意见是对的,当时对他的这种批判,曾导致以后合作化运动高级社化和人民公社化等急躁冒进的错误。”
1981年3月 9日,中央举行大会为邓子恢平反,恢复名誉。
参考资料
《农业集体化重要文件汇编》(1949—1957)中央党校出版社1981。
《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汇编》下册。
《毛泽东选集》第5卷。
《关于为邓子恢同志平反问题的请示报告》,1980年12月8日。
《党史研究》1986年第1期。
1992年《说不尽的毛泽东》名人学者访谈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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