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华文学主页
在线情况
13
  • 头像
  • 级别
    • 积分12100
    • 经验4312
    • 文章61
    • 注册2006-08-10
        《对面山上一盏灯》
        阿默在她住过的老屋里,收拾她的一些旧物。
      那些用纸箱装着的一些缺边少角的书本,阿默问娘为什么不当废纸卖掉,阿默娘说,我哪敢呢,你那精怪脾气,哪天犯了毛,找我要起来,我可担待不了。阿默笑笑“娘,瞧你说的,我就这么怪?”
      阿默在床脚下翻出一盏煤油灯,玻璃灯座擦得通体透明,从外面依然看到沉在底部的油渣,阿默说,这渣怎不是黑色的呢?娘说,这年头也不用煤油了,有时停电,我就倒上香油点一下救个急。说着话,还真停了电,阿默就倒摸黑倒了点油,把那灯点上了,继续收拾着她要带到南方的物品。阿默挑来拣去的,除了这张灯,还真没发现一样东西,值得跟她坐飞机千里迢迢飞到南方。
      于是阿默就停下来,摩娑着那盏灯。灯光如豆,阿默不停地挑着灯花,明明灭灭的灯火照着娘的脸,娘已睡了。阿默端详着熟睡的娘,觉得这张脸很陌生。三十年后,也许她就是娘的这个模样。不过阿默很快推翻了刚才的推断,她想将来自己要变老,也会是九姑现在的样子。
      九姑是方圆百里,十乡八镇公认的精明人。其实这个石塘村,像九姑那么精明的人也不只她一个,但是阿默独尊九姑,倒不仅仅因为九姑是自己的亲姑,更是因为九姑漂亮。
      侄女像姑娘。一语道破天机。阿默打小有种自恋情结,总以为自己是同龄乃至上下五岁年龄跨度的女孩子中,最漂亮的一个,因为她有一个漂亮的九姑,别人是无以伦比的。而这自恋也就被村里人当作死欠抓住。那些前来问阿默家借农具的人,如果碰上大人不在,只得例行公事地向阿默说,“阿默,跟你家大人说一声,我要拿走犁耙了”,阿默是不会全都答应的,她或许会撒个谎说:坏了,我大说,耙齿断了,不能用。老实厚道点的,抬脚就走,不再问个究竟,遇上富叔那样的精细人,阿默得动点脑子,就说,“不巧,被九姑爷借走了,你要借就问他要吧。”她好几次看见,富叔和九姑一见面就问九姑爷在不在家,她于是断定富叔是怕着九姑爷的。那时,阿默顶多八岁。她不懂得一个男人害怕另一个男人,这中间有什么特别的意义。但每每这么回答,是特别能凑效的,富叔便也抬脚就跑,不再逗她说“你这个丑得要死的鬼丫头,跟我使坏。和你九姑一个样的刁灵,心眼儿比筛子眼还多。”
      那是八岁的阿默。几年之后,阿默真就变成阿“默”了,她的心眼儿似乎被什么东西堵了起来,不仅不再刁钻,简直就有点呆滞了。话少了,自不必说,望人也不再滴溜溜地转动黑眼珠子。没事总爱一个人跑到对面山上盘腿坐着,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阿默娘就大声的骂着:“死妮子,你愁个甚呢,没吃没喝,你操得了那份心吗?将来我老了,是指望不上你的。迟早是跟你九姑一路的货。不发娘家。”阿默娘这么说是有依据的。
      那时,村里常有人提着一只鸟笼,笼子里面有个画眉鸟。那行当叫画眉看命。来人手上有108张画着各种图画的牌,图画的旁边写着二句或四句押韵的偈子诗。有的古奥些,象签文,但更多的是白话居多。其中有张是:“对面山上一盏灯,照见娘家冷清清”。画眉来时,村里女人都丢下手头活计,碰上吃到嘴边的饭也要停下来,聚到村口槐树下,为她的男人,为她的子女看一支命。只要报出生辰八字和姓名,那人喂一粒米或谷子,画眉就用尖嘴叼出一张,打开一念,念完之后,妇女们就咂嘴不停的赞叹,“说得真是呢,我家那鬼,别的不好说,那孝心是没得说的。”原来是画着一个赤膊小孩,跳入冰河,焐破寒冰,取鱼孝母的老故事。
      那画眉为阿默叼出的是一盏灯。阿默娘顿时就阴晦了脸。因为她记得几年前,另外一只画眉为九姑叼出的也是一盏灯。没几年,阿默父亲,自己的男人,九姑的哥哥,就在上门替人家打家俱时,使用木工电锯,不小心触了闸,电死了。真是“不同的画眉,相同的灯盏”阿默娘摇头叹息着。阿默没有兄弟姐妹,按阿默母亲的理解,这“冷清清”可能就是指她家人丁不旺了。
      但那时的九姑确实是发着婆家的。因为九姑爷是区里的一个副书记,能为乡里乡亲办很多事情。年轻漂亮的九姑对娘家人总是有求必应。这次求九姑父帮忙的是富叔二儿子应征入伍的事情。报名体检的有几百人,录取的只有个把两个。富叔家的二子,很想当兵。他就跟阿默打听自己的事情进展得怎么样。
      “阿默,问问你姑,我的事情有没有谱呢,这么拖着,急死人了。”二子来到山头上,对盘腿而坐的阿默好言相问。
      “当兵就那么好吗,要问自己问去”阿默站起身,把那棵枫树狠狠一踹,几足枯干的刺球球就落了下来,粘在阿默的辫梢上,阿默咬牙切齿地把褐色的小球扯下来,朝远处一扔,"讨厌死了,缠着我做么事,滚"。
      “让我滚到部队去吧,滚得越远越好”二子嬉皮笑脸地伸手摘了阿默头上的另一只刺乎乎的小果子。
      九姑不知道阿默的心思,一味地在暗里使着劲。无数个霜寒露重的熬煎,待到征兵工作结束时,阿默身后的那棵枫树,已是霜叶红于二月花了。这回落在阿默头上的是红红的枫叶,那枫叶总在阿默眼前飞,飞呀飞,飞成了二子的一张入伍通知书——红红的,红得象血。
      恭贺二子当兵的方式,是放一场电影——《高山下的花环》。放影前,九姑爷发表一番讲话。大意是说二子一人当兵,全村光荣,并把写着“光荣人家”的红红的塑料牌扁,像授勋一样地授给富叔,之后是全体起立,高音喇叭里就奏一曲国际歌。仪式在一阵热烈的掌声里结束。这边二子还在给乡镇里一些关键的人物撒着香烟时,那边的大幕布上,俏丽的女演员盖克的身影就出现了。
      阿默来得很晚,她挤不到正面去看,就只好在大幕的反面看着,那字也是反的。阿默突然对这些反体的字就来了气,觉得别扭,索性不看了。唉,人家都要走了,我还凑什么热闹啊。她气哼哼地往家走。
      途中要经过一个水库,几块稻田,和一个晒场,最后才是阿默要到的地方——她的家。那个亮着昏黄灯光的小屋。
      水库边的山坡上,稀稀拉拉地长着几棵瘦精精的松树,这会儿正在冬夜的风中,瑟瑟地摇晃着,像鬼影一般,阿默的头皮就开始发紧,她直视前方,顾不上看路,只想尽快跑开,不料脚底被一块石头一绊,“哧”的一声,重重的倒下。就听到一声低喝,“谁”。
      阿默不敢回声,她一手撑地坐起来,想着心中的倒霉事。
      过了会儿,她听到水库里“古登”一声,好象一块石头落了下去。寻声望去,银白的月光下,她似乎看见有条鱼象箭一样窜出水面。“原来是偷鱼的”,阿默觉得很惊异。但现在她想不到那么多,她后悔自己太任性了。和九姑一道坐在放影机下最好的位置,观看一场电影有多好。阿默呀阿默,你好傻。
      前面是个晒谷场,晒谷场的西北角有几棵槐树,远远地,她看见一个黑影在她前面一晃,她先以为是一棵槐树的影子,转念一想,这不是树影。因为那影子很婀娜,而树的影子是僵硬的,阿默想,既然不是树影就不必慌张。她停下脚步,那影子也在远处静止不动,然后慢慢地隐入一个草堆背后。过了会儿,又晃动过来另一个影子,这个影子倒僵直不少。阿默定神一看,这不是富叔吗?
      富叔不在应酬人,跑这儿来做什么呢?阿默就蜇到草堆后面。她不知道为什么要蜇到草堆后面,她觉得这样做有点不道德,但如果是别人,她会喊一声,也许还会唤他同路,替自己壮壮胆。但是富叔不同,他是二子他爸。二子不仅继承了富叔身魁力大的体格,也颇有富叔的机智幽默,但这些都是一个人外在的东西,阿默不能看见的是二子的思想,那是藏在一个人肚皮内的东西,越是去看,越是看不着。除非那人主动向你表露。阿默认为那思想也就是书上常说的一个人的灵魂。就算是二子不能像身体和性格那样,百分之百的遗传他父亲的基因,打个折扣吧,那么在这样的黑夜里,富叔要干的事情,无论是险恶的,还是光明的,都会与二子有着很大程度的关联。类推于自己和九姑的关系,也是成立的。这是阿默躲起来窥视的理由。
      “想死我了,你个小妖精。他呢?”富叔的声音。
      没有回答。
      “哦,对了,他的那件事,今晚得有个了结了吧,不能拖的,对他影响不好”。
      仍然没有回答。阿默只看见那个影子点点头。显然是个女人。
      四周一片寂静。月亮不知什么时候钻进云层,眼前一片黑暗,阿默期待着那个黑影能发出一点声音。她想,这个时候,唯有声音才能穿越黑暗,为她解开谜团。
      她急于要解开这个谜团,是因为她越来越感觉到那个女人,那个不做声的女人,与自己有着一种说不清的关联,她的心在颤抖着。她只能摒住呼吸,耐心等待。  
      最终,那个影子还是沉默不语。过了很久,她看见这两个黑影一点一点地挪近,再挪近,终于贴在一起,然后双双倒下,重叠,纠缠,像在春天里突然苏醒的蛇,可怖,却充满了诱惑。枯干的稻草,被弄出了悉悉瑟瑟的响声,那“蛇”也全然不顾。现在那两个黑影已拧成一团了,它们在草床上滚着,在阿默的视线里滚着。阿默羞得低下了头。她觉得自己的灵魂被这团黑影给强奸了。十九岁的阿默,突然想起了强奸这个词。她于是朝着那影子“啐”了一口,从草垛后悄然离开。
      第二天早晨,草绿色的解放牌军车,把新兵二子接走了。
      “那么大的响声,像石头掉到井里一样,闷沉着呢,谁这么缺德,趁人看电影时来偷鱼”站在村口欢送的人,显然不是在谈论二子参军的事,也不是昨夜电影中的某个情节,她们的兴趣好象在那“古登”一声上。可是也并没有人看见有死鱼从水里泛上来。
      可是有哪个贼会故意弄出声音呢?阿默记得那声音是在一声低喝之后的,这显然是要弄给阿默听的。也许那“古登”一声只是要掩饰什么。阿默呆痴痴地站在人群中,木然地和那军车挥着手。
      “不好了,昨晚有人投水了,听说是区医院的一个护士”。
      阿默惊愕万分。不由得随人流向水库涌去。她看见,县里来的法医,正用一块白布盖着的那护士的身首,阿默拨开众人,走到跟前一看,她没看见那女子的身体,只来得及看清那女子一双圆睁着的眼睛。阿默想,这双眼睛也许在昨夜也是一片迷惘,和她一样的迷惘。
      刘护士的死,当场就有定论,她确实是自己投水的,死前也未曾受过任何身体上的伤害。只是死因不明。那个从邻县的护士学校分配来此地的女孩,就这样被她可怜的父兄,用一张草席一卷,放在平板车上,拖回原地安葬。走了一段地,九姑撵上去,给她父亲递过一个厚甸甸的纸包,只见老人家接过后,“朴通”一声跪地,连说“好人,好人那”。
      九姑是此地最高级的长官夫人,她的仁义之举为乡里人称道了很久。
      蜂拥而来的石塘村的女人们,就这样坐视一场好戏拉开序幕,却没有上演精彩的剧情,又合上了大幕。但它却如一场充满悬念的电影,在另一个女人的记忆视频里不时回放。反反复复长达三年之久。
      “阿默,你也不小了,二子明春要回来探亲,富叔问你是怎么想的,告诉姑吧?”九姑终于看透了阿默的心事,也心疼着这日益憔悴的阿默——娘家的唯一亲人。
      阿默并没有应声。阿默放不下那个夜晚。放不下那两个重叠在一起的身影。
      “我想问你个事”阿默冷冷地说。这是三年来,阿默和九姑的第一次搭话。
      “什么事呢,你说吧”九姑听到阿默终于开口,心中惊喜。
      “你说玉秀那个女人怎么样啊”阿默希望姑姑能评说一番。就象她评说其它的很多电影一样,阿默知道九姑是十乡八里最聪慧的女人,她一定能记得那晚的电影中,叫玉秀的那个军嫂。她就像三年前的那个夜晚,焦急地等待那个黑影能发出声音一样,她希望九姑能像往常一样评说每一场电影的观后感。在以往,阿默有时与九姑因为意见不合也会争辩几句,但今天,阿默只要形式,只要姑姑记得那个人,哪怕是她把玉秀评得与她想象的人,相差十万八千里,阿默也不会怪她的,阿默就担心九姑说不知道这个人。
      “你这孩子没头没脑地说话,玉秀是谁呢?你的同学,还是二子的同学啊”看来九姑真的不知道这个人。还是九姑忘记了那场电影。
      “你真是健忘,那么好看的电影,果真一点也不记得了?”
      九姑一直是阿默心中除了父亲以外最亲的人。可是这个最亲的人,却在她的生活中,戴着张面具晃来晃去,让她不能全心全意地把尊敬和爱奉献给她。当阿默意识到自己是个女人时,就在生活中寻找一个幸福女性的样榜,她必须聪慧漂亮且能得到丈夫的宠爱,受到他人的称赞。母亲显然不是,她整天大噪门说话,而且已经没有男人了,就更谈不上宠爱了。村里的那些女人也不够这个标准,她们只知道飞短流长。她把所有的信念都寄托在九姑身上。她希望九姑是完美的。完美到她见不着九姑为止。可是现在的九姑竟说不知道苗玉秀这个人。那么九姑那晚就一定没去看电影,而背叛着天底下最好的男人——她的九姑爷。
      “阿默,姑对不住你,你就恨姑吧”九姑以为阿默还是为二子参军的事跟自己过不去呢。
      “不是因为这个”。阿默依然冷冷地说。
      姑侄俩人的话越来越少。就像一条小溪,先前是欢畅地流淌着。突然遇到了山石的阻隔,它分了峦,分开的部分好不容易绕过去,又可以汇合在一起了,可是那种汇合却不再具有往下流淌的力量,它们的生命已经细若游丝,只一会儿彼此就不见了,是潜入地层,还是汇入江流了呢?
      接下来的是沉默,比黑夜更黑的沉默,从山村的四周向阿默袭来,向阿默面前的那盏灯火围拢过来,它如同一场席卷而来的风暴,很快就要把阿默对九姑的最后一点信念卷走。阿默再也坚持不下去了。
      “噗——”阿默把灯吹灭。然后她长长地吐出一口气。好痛快哟!
      九姑与阿默静坐在黑暗之中,长久无语。一滴泪,从阿默脸上滑落下来,在夜的静寂里扩成巨响。
      又坐了一会儿,九姑终于觉着无趣,起身离去。但即使是在黑暗中,阿默依然感觉到九姑的身影是那么的婀娜多姿。
      第二年春上,阿默经人介绍去了南方。她成了五里一徘徊的孔雀,为了心中的那盏灯火,她徘徊了十年之久。
      “我的阿默太太,你要磨蹭多久,还要我再等十年吗?那盏破灯有什么好留恋的呢” 说话的是阿默的男人。
      “这可是盏阿拉神灯,会说出很多神秘的故事”阿默凝视着面前的这张脸,依然俊朗。
      “是吗,说吧,我听着”,男人坐下来,从上到下打量着这盏灯。
      “我感觉到这里淹没着一个屈死的冤魂,你知情也好,不知情也罢,我今天必须这么说”阿默神情肃然。
      “阿默你胡说些什么呢,别吓着小孩子”男人目光凝重起来。
      “不,我得说。那个死在水库里的护士,是为情而死,是为你而死的,或者说她的死与你有着直接的关联”阿默怒睁着双眼。她为十多年来,心中的那盏忽明忽暗的灯火,而深深困扰。
      “阿默,你错了,九姑没有告诉过你吗?”她的男人显然比她知道得多。
      “她告诉我的,是她疯了以后的事情”阿默反驳着。
      “那我告诉你吧,父亲临死之前告诉了我一切”。
      “哦,他是怎么说的呢”
      “她确实为情而死,她的情人,不是别人,正是你的九姑爷。为了讨好她的情人,她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帮我的体检过了关。她是在放影的那天晚上,拜会了你的姑姑,她觉得她在九姑面前,除了年轻,一无所有,于是她断然放弃了自己的生命,永远的结束了痛苦。阿默,都说你像九姑,你一点不像,你比她笨上一百倍”二子从桌边站起来,他朝阿默挥了挥手,示意她以后不要再提及此事。他目光炯炯,气宇轩昂,仿佛前面站着的不是自己的妻子,而是听命他指挥的千军万马。
      “可是——”阿默想复述草场上的一幕。但碍于二子的脸面,也为了顾及自己的脸面,还是没说出口。因为她已断定那个没说话的影子,是她的九姑。那个一面隐忍丈夫的不端,使尽浑身解数维护其声誉,一面又戴着一副面具寻求自我实现的精明女人。这个女人的容貌,连同她的思想,也许已经深入到自己的骨髓之中。这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难道这一切都早已在一只画眉鸟的操纵中吗?
      阿默这次是彻底地沉默了下来。她不知道她会不会应验娘的话:和九姑是一路的货。
      这些年二子在部队里不断的晋升着,她想她确实是发着自己的夫君二子的。可是她最终会不会和九姑一样地疯了呢。
      在这片昏黄的灯光中,阿默痛苦的思索着这个问题。

    (请朋友们指教!)
    美华文学论坛感谢您的参与
    在线情况
    14
    • 头像
    • 级别
      • 积分12100
      • 经验4312
      • 文章61
      • 注册2006-08-10
         《树窝》

          没有一场雪的冬天,乐福村的人过得并不踏实。那些从外面打工的人,给爹妈寄了钱,让他们买只电火桶过冬,就不需要点火烧炭了。到现在还没用上这洋火桶,德福爷多少就有些失望。盼望下雪的还有另一类人,那就是一些孩子,尤其是乐善老爹家的四个傻儿子。习惯了打一场雪战的娃娃们,对于记忆中的白糖一下盖下来的雪粒,想到的不是它的甜,而是它长久的不会融化,这样的雪粒儿堆起的雪人,阳光下会活得更长久一些。
        说是孩子,其实最小的也有二十多岁了,乐善老爹管他叫猪草。傻儿子的名字都是与他们的干活分工关联在一起,而且这分工几乎是一成不变的。老三叫砍柴,还有两个叫挖地和烧火。从外形上看,谁也分不出谁是老大老二。烧火走路不便,是个瘸子,乐善老爹没让他外出过,因此看起来稍稍年轻一些。挖地不会说话,当然也听不见什么,他的力气大得惊人,一镐子下去,能掘地三尺。春天里他把后山的桔园地掀开来晒晒太阳,秋天里又把荷塘里的淤泥挖起来挑到桔园里注肥,常年累月风吹日晒,挖地的手掌粗糙得能当砍柴的磨刀石。近年护林禁山,砍柴的活儿少了些,乐善老爹走街串巷捡易拉罐可乐瓶塑料袋时就带着他。
        冬天遇上恶劣天气,老小五个都不出门。在门口打雪仗砸雪球,是猪草最喜欢的游戏,他会拉来砍柴烧火挖地一起做。乐善老爹就会从梁上割下一砣猪肉,煮顿飘香可口点的饭菜为光棍们杀个馋。
        通常这个时候乐善老爹才有空接待他家的客人德福爷,听德福爷唠他在外地当工头的儿子,早听说德福爷的儿子在外头发达了,今年要开车回家过年。乐善老爹以为德福爷今天大谈特谈儿子,早就想好了一大堆恭维的话准备送给德福爷的。没想到德福爷今天的兴趣不在自己儿子身上,却在乐善老爹的这些傻儿子身上。他说老爹,你得拾掇拾掇这些光棍儿,听说有人举报你了,电视台还要来人呢。乐善老爹听了就有些个慌。
        猪草、烧火、砍柴、挖地,别尽玩了。各自打水洗把脸,拿干净衣服穿。光棍们一听都乐了起来,有肉吃,还有干净衣裳穿,想来是过年了。于是堆了一半的雪人也不堆了,撂下家伙,一齐回家,各息翻着自己的新衣。猪草的新衣在一只萝筐里,砍柴的衣服在一只蛋糕盒里,烧火的衣服在米缸盖上,现在找不着的是挖地,原来猪草做了好事,把它的衣服收在自己的萝筐里了。家里这会儿呈现出一阵小小的混乱。
        四人中稍稍懂点事的是猪草,他记得过年时是要劈里啪拉放一阵鞭炮的,可现在还没听见半点声响。猪草又想还有一件事情也是要吃肉穿新衣放喜炮的,那就是娶媳妇迎新娘子。从去年夏天开始,猪草开始对自己喂养的一头大白猪感起了兴趣,春天里,他打回来一篮子猪草把它撒到猪圈里之后,就没事可干。他看到大白猪抢食时一颤一颤的奶子,心口里似乎就有一些小虫子在爬动,他想多多地打猪草,养肥了猪,爹说不定要给自己娶房媳妇。那些又白又大的奶子哟。猪草常常在梦里就流出长长的口水。
        雪铺天盖地的落了下来,转眼已把德福爷的脚印都填满了。德福爷给乐善老爹捎来这消息之后就回家试验他的电火桶去了。
        再这个势头落下去,乐善老爹的这房子怕要重新搭盖了。说是房子,其实只是个依树而建的窝棚。靠几棵松树撑着,四周围着红白条的编织袋搭起来的这树窝,不知道能否经得起这么大的一场雪?尽管入冬之前,乐善老爹领着砍柴在山上砍了几棵壮实的松树,把它加固了些。这雪真是太紧太密了,看样子是撑不到明天了。这可怎么好呢?乐善老爹苦着脸,自个儿没了主意。真是雪上加霜,偏在这个时候还有人举报自己。可光这么愁着也不是个办法呀,他看着穿洗一新的傻小子们已挨排坐在饭桌前,便也消了愁,叫大伙开锅吃饭了。
        乐善老爹用脸盆盛来满满一盆猪肉粉条汤,挖地三口两口就抽掉一半,看着浅下去的汤,烧火和砍柴噘了嘴,没敢吱声,猪草的眼睛却已经瞪得跟牛眼那么大了。
        “吃吧吃吧,傻儿们。今天有的是吃。”乐善老爹不知道这样的日子还能维持多久。
        “爹也来吃呀。”猪草是最早成为乐善老爹的儿子的。四人中算他能与老爹说上一两句话的。来时也比其它三个干净不少,至少能看得出他穿的是件红色的球衫。那件红色的球衫在一个大雪纷飞的傍晚,蜷缩在村子东头的一家茅房里打着哆嗦,远远看去像一片霜打的枯叶,随时会被风卷走。那时的乐善老爹在和自己的儿子呕着气,正从另一个茅厕里提着裤子出来。
        从茅厕出来,他拽着傻儿到山上看林人的一个小窝棚里住下了,就再也没回过家。村里及路过的人对老爹的行为进行了很多揣测,有说老爹是在生儿子的气,认了傻子做儿子,还拿儿子的给他的赡养费为傻子买吃买穿;另一种说法是,儿子原本就不养爹,老爹觉得聪明健全的儿子未必就比一个傻子强多少,他想自己有手有脚的,离开儿子他是不是就会饿死。老爹年轻时也是吃苦耐劳争强好胜的人。有道是清官难断家务事,这样的事情谁是谁的因,谁是谁的果,只有老爹心里明白,四个傻儿中稍许懂点事的猪草也不可能替他分担愁苦的。
        眼看饭菜都要见底了,乐善老爹只好袖着手在桌旁看着几个傻儿狼吞虎咽地扒饭吃肉,他想自己是不能再动筷子了,原来以为煮得够多,没想到几个傻儿的食量还是超出了他的预料。反正我也老了,吃不吃一两顿有啥关系,还是让傻儿们吃饱一餐是一餐吧。
        现在,他没什么事可做,只得把德福爷带来的这话又在心里盘恒了一番。不知是福还是祸。
        谁举报了自己呢?为那几棵树吗?似乎也不是。他砍树加固窝棚时,村里有人看到过的,没人制止他呀。还是为山后的那片桔园呢?也不致于吧,这是他自己的责任山呢,很多打工出去的人都将它抛了荒,他不过让挖地多挖了几块,收些桔子买些油盐酱酸贴补生活。几年来,傻儿子一个一个地被自己捡家来,他虽没能让他们娶妻生子,过上什么好日子,可也没让他们挨冻受饿呀。
        雪并没有停下来的迹象,风反而更猛烈了。树窝四角的松树在风中摇晃了几下,松枝上的积雪,被摇落在棚顶的编织袋上,发出了嘭嘭嘭的响声。四周的雪滑向窝棚的中心,原本是凸起的棚顶,现在倒成了锅形了,棚顶也在乐善老爹混浊的目光中一寸一寸地矮了下来。撑得太饱的挖地两臂一伸,就能够着房顶了,他正要举手,不太说话的烧火用手势制止了他的危险动作。老爹突然觉得这些傻儿今天似乎变得懂事不少。他朝几个傻儿稍稍地笑了一下。
        “嗯,不错,今天都很乖呢。”
        猪草并没有忘记堆了一半的雪人,他丢下碗筷又拽着哥几个跑到雪地里去了。
        猪草并不知道这会儿的村口,人头攥动的,比堆雪人滚雪球热闹得多。
        电视台的吉普车已经停在树窝的不远处,几个村民在接受《乡村视线》的记者彬哥的采访。
        “乐善老爹平时是个什么样的人呢?”彬哥手持话筒朝一个妇女问道。
        “好人呐!那些没人要的傻子遇上了亲爹了。”
        “有人说乐善老爹利用廉价的劳动力为自己赚钱,你怎么看呢。”彬哥的话筒转向一个中年男人。
        “你说我能怎么看?那些傻儿也能叫劳动力?既然是劳动力就得劳动,天经地义的事。”中年男人用手挡着摄像机。“不要采访我,你自己看看老爹过的什么日子吧。”
        “乐善老爹的儿子孝顺吗?”彬哥这次问的是德福爷。
        “这个有啥子好说的吗?”德福爷显然不愿意回答这个问题。这是家务事,他深知自己说不清楚。他在村口是盼着自己儿子开车回来过新年的,他没兴趣接受采访。
        “乐善老爹……”
        “老爹……”
        “爹——爹——爹呀——”
        最后一声“爹”是猪草从树窝那边传过来的。
        众人朝树窝涌去。只见树窝已经被积雪压跨了,几块红白条的编织袋在松树枝下挂着,风一吹,拍着树干哗哗地响个不停。猪草和几个傻儿手足无措的大哭大嚎。彬哥扔下话筒,和众人一起拨开树枝刨开雪块,从残雪中扒出乐善老爹时,只见他早已四肢僵硬,双目圆睁了。
        “爹呀——”四个傻儿子扑腾一声,齐唰唰地跪倒在地。
        彬哥解说这个乡村发现时,观众看见他的眼睛有些潮湿。
        电视频幕上,猪草的雪人正在乐福村的阳光下一滴一滴地往地面流着水。昔日的树窝只剩下光凸凸的四根树棍竖入空中。
      美华文学论坛感谢您的参与
      在线情况
      15
      • 头像
      • 级别
        • 积分12100
        • 经验4312
        • 文章61
        • 注册2006-08-10
        《文人聂四》

        聂四狠狠地掐灭了那棵阿诗玛之后,就头也不回地跟着老婆阿云去了钟总家。
          这条山路,聂四走了无数趟了,沿途的一些樟树生长得太慢,因此,差不多还是以十五年前的间距排列着。它们无华的外表,在山野之中透着质朴之美。这种质朴之美深深地植入聂四的心里,经年不变,愈久弥珍。
          十五年前,聂四像条温顺的狗,尾随在阿云的身后来到这个偏僻的山村,拜见了他的岳父母大人。岳父说,早在聂四之前,向阿云求爱或示好的后生有好几个呢,这话暗示着聂四能得到他们家阿云,是何等荣耀的一件事。可这份荣耀,聂四稍作品味之后便放在一边,他只想象着那些山里的后生,是如何的身强力壮,他们拿着木棍的样子,和印第安部落的那些土著人是没什么分别的,要是弄不好相互打斗起来,自己肯定不是他们的对手。可是惧怕发生的一场械斗根本就没有发生。聂四不战而胜。良禽择木而栖,良狗择主而从。这话概述了阿云和聂四之间的双向选择。城里出身的聂四选择了村姑阿云,如果仅仅归结于阿云的美貌是不公正的。聂四不是那样浅薄的人。
          聂四是阿云从城里抱回来的一只温顺而有教养的狗。阿云的娘家人看不惯城里男人对老婆的百依百顺,就故意用这些言语来损聂四。
          可是,这条“狗”今天晚上就要被阿云牵到另一户人家了。
          在这么月白风清的夜晚,聂四常常是在家伏案写诗的。聂四下决心不再写诗,是在他的第900多首诗被退稿之后。其实,退稿不过是沿袭过去的一惯说法罢了,准确的说,他的诗作是被人家没收了。他觉得编辑们这样做也颇有人道。聂四是个联想力很丰富的人,他把每一首诗都想象成老婆阿云那样,风姿绰约,有血有肉的。即使在行家们看来,那些诗句狗屁不通。那些年,每当他收到退稿之后,就觉得他的老婆又被人家剥开衣服窥视了一回,而他只能埋怨自己没有能力很好地保护她。现在不同了,投出去的诗稿杳无音讯,那么,他就当阿云失踪了。说不定有一天会在天涯海角又惊现于世,彼此还能见上一回面,也不负这些年来对她的忠贞不二。譬如这么美好的夜晚,从他笔管里流淌出来的诗句,肯定纯白得象牛奶一样,但这些“牛奶”总是以发黄变质而被倒掉,其中的养分从未被人汲取过。连他的老婆阿云也学着富人们的做派,每天整篓地倒着他的“牛奶”,这是聂四最不能容忍的。读书人不惜字,还叫读书人么?
          聂四两口子各自都推了自行车,快到天黑时,才到达钟总的住处——一座与阿云娘家紧紧毗连的小山村。钟总的宅院白墙黑瓦,掩映在绿树四合的半山腰,真有几分肃穆之气。院中几棵肥硕无比的芭蕉树,在夜风中,向聂四鞠着30度的躬。吓得聂四连连后退,阿云就捏着嗓子小声地对聂四说:“别退了,再往后退,就掉到池塘里了。” 聂四在阿云的提示中倒着他的那辆破车——那即是他自己的身体。在家中,阿云对于聂四的意义,就像十几年前,那些农用车上的倒车器一样,总是给司机和路人,做着必要的提醒:请注意,倒车!“哦,晓得了。见了钟总我怎么说呢?”显然聂四不会掉到池塘里,掉到池塘里的,是他在家里打了数百遍的腹稿。
          “怎么问就怎么说吧”,阿云简直后悔带聂四来钟总家。可现在时兴面试,好歹要随钟总闯天下的不是她自己而是聂四呢。
          “他能问些什么呢?”聂四心里一直就犯着嘀咕。他只知道写诗,别的基本不会呀。写诗与建筑看起来八杆子打不着边,可是万事万物的道理是相通的。把那些砖头石块码正了,砌严实了,才是一方好墙呢。而写诗为文呢,讲究的也就是个文从字顺,如果文理不通,任你怎么堆砌辞藻,也成不了好诗文的。聂四忽然在心里头,对钟总以及钟总一类的人,产生出一种藐视的情绪来。这情绪还真为他壮了胆呢。有些时候,自尊和自信,是要在摧毁他人的自尊和自信中才能建立起来呢。物理学上的能量守恒定律,类推在行为科学上,想必也是成立的。聂四惊讶于自己情急之中,居然有如此深邃的哲思。
          没待阿云发话,聂四便伸手重重地叩响了钟总家的门。开门的正是钟总自己。高大结实的钟总,站在聂四眼前就像一堵墙,墙的后面是另一个世界,是文人聂四未曾领略的世界。聂四为当年那一场虚拟的械斗而捏了一把汗。
          钟总很客气地给聂四夫妇泡茶倒水,亲热地称阿云为老同学。这是哪年的老黄历,阿云已经记不清了。她只记得小学毕业时,她去过钟总的家,当时他叫钟二毛,钟二毛的家里穷得很,那么热的天,一台电风扇也没有,不知道钟二毛的家里人,是怎么对付那些从田间飞来的蚊子的。这是阿云整个夏天都没有释怀的心事。或许正是为了躲避那些嗡嗡作响的蚊子,钟二毛中学未毕业就去了江浙。想当年,他到江阴接了第一项工程,其感觉和此刻差不多。那时时兴的说法叫挖第一桶金。后面的快乐就渐次淡了下来。想不到当年望尘莫及的阿云,今天主动上门求见,心中好不快哉。
          阿云见钟总兴致颇高,就趁势向他道明了来意。说聂四单位搞分流,现在没什么合适的事情干,想随钟总出去闯。钟总就说,这有什么不可以,早该如此了。江浙那边更是器重有学历的人呢。钟总问聂四会些什么技能。聂四就尽力地避开自己是个文人这点,他觉得文人这个词,已经被烙上很深的时代印记了。几乎成了清高和寒酸的同义语了。这显然与富甲一方的钟总是不相称的。聂四在几秒钟内,把自己从事过的,写诗以外的事情搜索了一遍。他想起来了,刚到文化馆上班时,办公室的椅子坏了,几个新来的年轻女孩,就着那把破椅子东倒西歪的坐着,很失淑女风范,聂四就找了几根钉子,敲敲打打把椅子钉牢了,很受女同事的好评。当时那种感觉也不亚于挖了一桶金呢。聂四于是就大言不惭地说他会木工活。阿云听了非常惊讶,示意聂四别乱说话,好像这一说就会决定聂四将来的前途和命运似的。 “这样吧,我的工程队里有个木工年底得了病,明春是去不成了,你去顶他的缺吧。收入嘛,请放心。准比现在强。”钟总再一次给聂四夫妇续了水。
          会谈在超乎寻常的友好气氛中进行着。除了苏州的掘政圆,乌镇的古桥,浙江的兰亭外,钟总还与聂四谈起了江浙一带的民情民俗。其中聊到,那一带人经常为了一些鸡零狗杂的事而打群架,钟总说他最怕这样的事。聂四说这叫价值观及文化的冲突,没有对错之分,关键在于沟通和调解。两人海阔天空地聊着,非常投机。阿云觉得目的达到,没等钟总第三次续水,就起身告辞。
          故事叙述到这里,本来一切都很圆满了。对于阿云来说,老同学搭救自己于困境之中,真不枉同学当年一场;钟总呢,在能够的时候帮助了想要帮助的人,充实了他的人生;而聂四呢,中途放弃了自己热爱的事业,将要从事另一件不相干的事,原来他预备了自己的内心深处,要作一番血淋淋的挣扎,没想却被钟总温温吞吞的三言两语就一笔带过了。而且丝毫没有涉及到他的自尊。
          不过这都是几年前的事了。故事的结局超出了我的想象。也是阿云的娘家人,始终不肯提及的一段空白。今年回家,我没见到阿云。都说阿云举家去了江阴,成了阔气的聂太太。而钟总却在一次与当地人的械斗中被人砍伤了腿,成了聂四公司的看门人。聂四在江浙一带做了四年的木匠后改了行,现在是一家文化出品公司的总裁——这不太准确,应该说聂四找到了人生的定位。退回到几年前,这总裁也就相当于一个馆长。另外的一个版本是:正是聂四挑起了那场械斗,为的什么事,使得聂四恩将仇报,没人能说清楚。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清高的聂四决不会为了钱或者女人而做出这么阴险歹毒的事
          话得从聂四与钟二毛的第一次合作开始。
          钟总的工程队其主业是房屋装修。这活计挣钱得很,在九十年代中期是最吃香的。可以通过熟人介绍或街头巷尾的那些广告就可以接活了。起点也不是太高,一般地有个电工、水工、漆工、木工和泥水匠就可凑成一套人马,伙计也就由他们自己兼着。这五人的队伍也蛮科学的,有个决策什么的,基本就能定得下来。来了聂四之后,人数没变,但决策的权数变了,聂四是个不肯轻意随众的人。固执已见是出了名的。加上阿云不在身边,就更没个提醒的人了。
          这次让钟总承建装修的,是浙东一个小镇的沈姓祠堂。在这个宗族中,最有头脸的是沈姓的220代孙沈林。据考证,他们的祖先是商周的后代。沈林因为日语学得不错,早年在日本的一家企业里当老总翻译,近而成为那公司的海外事业部的部长,并定居于日本,娶妻铃木阳子。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把日语学得精通的沈林,在居住国却找不到自己的姓氏了。日语汉字里没有“沈”字,于是沈林变通的用了与沈字相似发音的“石”字为姓了。这是沈林不能解开的一个情结。于是,他拨了款重修老家的祠堂,多少表示了这位沈姓后人对列祖列宗的纪念了。而世代定居于这个镇上还有另外一个姓氏,那是屈。屈姓是楚武王儿子瑕的封地,这在《姓纂》上有记载的。屈沈两姓共处一镇千秋万代,却也相安无事。至于沈祠准确建于何年已无考证了。一所荒垣断壁的沈祠挺立在浙东的那个小镇上,历经的风风雨雨,被两姓的后人共同铭记着。据说抗战时期,这里曾经还掩护着屈家的一个子孙,逃脱了鬼子的追踪。现在的屈姓中大多是这位抗日义士的兄弟和子孙。只是他们中却没有一家能出得钱来为祖宗修造祠堂的,顾着活着的人的生存已经不是易事了。顺着历史的脉络,聂四徜徉于这座小镇的蒙胧烟雨里。
          “那可不行,要修祠堂也得是我们屈姓的,凭什么是沈祠啊,一个拿国籍去换女人的人,有什么资格来祭祀祖先啊"发话的是那位义士。可是,这明摆着是沈姓的先人修造的呀,沿着那些斑驳的文字,聂四不难看出,这祠堂建于明代。聂四看不得不讲道理的人。
          面对屈义士的义正词严,钟总召集了他的人马,商议着对策。吃到嘴边的鸭子总不能让它飞了。
          钟总想听听聂四的意见,这也多半是看在阿云的面子上,在以往,他是不需要听取别人意见的。聂四说:我们得尊重历史,尊重先人。无论沈林做了什么,但他的根总在这片土地上,我们总不能把他的根脉斩断的。聂四这话就表明了他在这场冲突中的立场了,他在此刻,也许对大洋那边的沈林,有着某种意义上的怜悯了。既便是为了女人,有什么不可以呢?他为了心爱的阿云,连自己视为生命的诗歌都可以搁在一边了。
          “可是,我们不能坐等那屈老爷子,拿砖头来砸我们脑袋的呀”工程队里有个电工想打退堂鼓了。
          其实钟总已私下里与聂四说了,让聂四从人文,从史学的角度,来平息这场风波。因为,钟总已经从屈老爷子的话语中揣测到了他的意思:他们不过是不想花钱或者说少花钱,趁着修沈祠之机,而在这个小镇上修造一座同样规模的祠堂,以挽回屈家将要失去的面子。况且沈林又不在身边,没人来为他们的工程监工的。只要屈家愿意出些钱,他的工程队就把这工程也包了。如果达成所愿,钟总也许就可以拿到从业以来的最大一笔收入了。
          钟总希望聂四能够引经据典的和屈义士谈谈,让他不再阻挠这项工程。同时,希望聂四和沈林的代理人沟通一下,让他也能通融一点。钟总说干了这次就不干了,他要弃商从文,像聂四一样做个文人。这话虽然有些言不由衷,可是聂四听了很受用。受用归受用。聂四却说,这怎么行?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样做,说得好听点叫移花接木,实际上那屈家不就是趁火打劫吗?我们不能成为他们的帮凶的。聂四忽然觉得自己坚守一生的做人准则,好像他曾敲钉过的那把椅子一样,开始承受不住主人的负荷,而在动摇了。这个时候,阿云在身边就好了。阿云肯定会给他一个注意的。聂四想到阿云,就有一丝愧疚涌上心头。
          这个时刻,想起阿云的还有另一个人,那就是钟总。钟总在电话里把情况和阿云说了,是希望阿云能劝劝聂四,让他做些变通,配合自己把这件事情做得圆满一些。钟总之所以能被沈林的委托人看重,就是因为他的工程队里有个高学历的聂四呢。聂四的价值在工程未开始时,已经显现了。
          阿云在关键时刻以实际行动,响应着两个男人的求助。她风尘仆仆地来到了浙东。
          阿云说,“聂四,还记得当年在我们的婚典上,你信誓旦旦地说过的话吗?你说,你此生不能让阿云成为这个世界上最富有的人,但你有能力让她成为最快乐的人。”
          是啊,这话现在听起来很老土,可是当时却是非常时髦的新婚誓言呢。富有和快乐,其实是有着很深的渊源的,那种清贫的快乐,就像一泓清波,只会给人顾影自怜的感慨,而不能激发他对生活的更加美好的憧憬,文人聂四与村姑阿云的生活应该像海洋一样,丰富而绮丽。
          阿云的话真是四两拨千斤啦。聂四不再坚持已见了。在阿云来到小镇后的第二天清早,聂四没等阿云醒来,就蹑手蹑脚地起了床,他要去沈祠看看。他买了些水果和纸香,把它恭恭敬敬地摆在积满尘垢的香炉上,然后把那悬挂了几百年的老磬敲得当当响。响声惊动了檐下的几只麻雀,它们朴楞着翅膀朝远处飞开。随后他又看见几个黑影在角落处晃动了几下。
          “沈家祖先,请恕聂四不肖,不能坚守道义。你的后人沈林的利益,将要被我辈直接或间接地侵犯了。如果你地下有灵,还望恕罪”聂四一字一句地祷念着,像古装戏里的儒生在默诵经文。他暗自感谢阿云的到来,让他又一次倒了车。万事随缘,随遇而安吧。
          聂四烧完了香,就脚踏实地往回走。边走边欣赏浙东小镇的夜景。一幢幢别墅般的民宅依山而建,高低错落,路伸向哪里,别墅就盖到哪里。其实或许是另外一种情形:先有了居住的地方,然后才有人走,才有人修路的。不管怎样,总之每个人都应该有条属于自己的路吧。这条路的终点就是每个人的梦想。聂四的梦想,是把他的诗歌发表在富丽堂皇的墙面上,让思想凝固成千秋万载的建筑,被世人需要,任世人品赏。
          改变自己原来也不是很难。聂四在回来的路上,反复思考这个问题。关于钟总这个人,聂四也有了新的认识:他既不阿云描述的那样财大气粗,也不像自己想象的那么为富不仁。但钟总魁梧挺拔的身材和不俗的谈吐,却令聂四有些自惭形愧。山外青山楼外楼啊。他为阿云当年的选择而感动不已。
          阿云还会像晚风中的那些樟树一样,不慕荣华,却自吐芳香吗?
          他没有回到自己的住处,却摸黑直奔了钟总那儿,他想对钟总说他已想通了,会配合钟总来说服两方达成妥协的。毕竟他聂四也不是一个超越物质利益的圣人。
          刚一进门,却发现一团粘粘稠稠的东西,正从钟总的床上往下流淌呢,聂四伸手开了灯,发现一个男人正面目狰狞地仰躺在床上,痛苦地呻吟着。他正是钟总,钟总的腿上留着深深浅浅的几道血痕。
          “为什么会这样?这是谁干的?”面对惨状,聂四惊恐万分。
          “啊,聂四,我挨了两次刀了,第一次是沈家那边,他们把我当成我自己,说我不该昧良心做事,第二次,是屈家的,他们却把我当成你聂四了,说你太死心眼,不知道变通。两刀砍在一处,活该了我这条腿了”说完这些话,钟总就晕过去了。
          聂四死活就是没弄明白,屈家的人何以把钟总当成自己了。
          四年之后,阿云说,那天夜里,她发现聂四不在身边,就去钟总那里去寻,后来又怕人说闲话,就回来了。想来,是天黑的原因吧,屈家的那些人以为躺在阿云屋里的只能是聂四了。
          于是文人聂四逃脱了那场械斗。
        美华文学论坛感谢您的参与
        在线情况
        16
        • 头像
        • 级别
          • 积分12100
          • 经验4312
          • 文章61
          • 注册2006-08-10
          《红杏的辩词》    

              红杏拥有这个名字,是因为她的父亲是个医生,祖父希望她能承继父业,做个红遍杏林的好郎中。从这点来看,红杏家里没有兄弟,红杏的祖父有点学问,红杏的父亲是个不太走红的医生。
            然而这个名字没使红杏成就一番杏林伟业,却把她引入另外一层喻义上了。那就是“红杏出墙”。红杏熬着夜要为自己的“出墙”行为写篇辩词。因为明天,她的丈夫阿力将在法庭上与她见面,那是“分居”二年后的第一次见面。
            “尊敬的法官先生,我与阿力长期不和,我们的夫妻关系已经名存实亡。”这是众多的离婚案件中,一方常用的辩词,法官听都没听,还在与左侧的书记员交头接耳着。
            红杏是个心理医生,她接待和诊治的患者,也常常是这样的叙述病症。因此,医生和法官在某种程度上是同一种职业:维护身心和社会肌体的健康器官,革除掉阻碍肌体健康发展的变异部分。
            两个小时后,从这栋房子里走出去的红杏,将是一个身心健康的女人了,对于阿力也有一样的意义。
            红杏与阿力的分居,严格意义上来说,算不上分居的。他们同一个屋檐下出入,同一口锅里吃饭,同一张床上作爱。不知道红杏这样表述,有没有法律上的术语支持。但她这样说,也没有人提出质询。这年头甭说分居无须证实,既便是真的出墙了,也没人过问。
            离婚异乎寻常的顺利,比预想的提早了四分之三的时间。红杏后悔自己总是把简单的事情给复杂化了。早知这样,就不必熬什么夜写辩词了,不明就里的人还以为自己不舍阿力而哭红了眼睛呢。
            阿力走出法院大门的时候,稍稍迟疑了一下,他望着红杏,欲言又止。
            对于红杏来说,自尊的丧失,远比幸福的失去更为可怕。她自信自己是个出色的医生,也是个聪明的女人。红杏于是用省下的四分之三的时间,把自己好好梳洗了一番,就来诊所坐诊了。这么早来就诊的,是位身材小巧的年轻妇女,叫李子馨,她是第三次来向红杏咨询,如何防范丈夫的外遇。
            “你是个防患于未然的好妻子。”红杏这样夸她。夸得李子馨不太好意思,于是不再大谈特谈她的防变的战略和战术了。
            她今天穿了件窄腰的黑色天鹅绒连衣裙,在红杏的诊所里晃来晃去,活像一只竖立起来的大蚂蚁。红杏的眼睛被那黑色,眩得有些发晕,想早点结束与她的会话,因为一些更恶劣的臆想者,在等待她所谓的精神疏导。
            “最近有没有发现你先生的异常之举呢?比如手机啊,衣领啊,口袋里的小饰物什么的。”红杏这样问她是鉴于自己的经验。医者仁心,她把这经验用于工作,也算是个敬业的好医生了。
            两年前,阿力出差南京时,带回了一块心形的雨花石,被红杏无意中发觉。红杏一开始很高兴,感觉阿力仍像恋爱时那样浪漫,出差也不忘给自己带件小礼物,这东西虽然不值几个钱,但可证明阿力依然记得她的小爱好。于是红杏没动它的位置,等着阿力来送她。可是过了结婚纪念日盼情人节,过了情人节又盼三八节,过了三八盼五一,最后连九九重阳节,红杏也都寄予了厚望,大大小小,土土洋洋的节日不下二十个,阿力终于没把那块石头赠送给红杏。红杏绝望了。
            由这块石头,红杏开始注意阿力生活中的细节,原先不修边幅十多年的阿力,开始每天照镜子了,男人为什么要照镜子呢,红杏不解。
            但强烈的自尊心驱使红杏,并不过问那石头的去处,却像是《渔夫和瓶子》寓言中的那个妖怪一样,她给了阿力两年的时间。如果两年中,阿力没有把自己从猜想的瓶子里释放出来,那么她就毅然决然地离开他。她那洋洋洒洒的辩词,实际上是为分居两字作的注解。她要说的是,她与阿力的分居,实际上应该称作“精神分居”。
            “那倒没有,一切很正常。今天与昨天几乎是一样的。”李子馨如实地回答红杏的问题。
            但红杏沉浸在深深地回想中,并没有听清李子馨的回答。
            “也没有你说的那些异常,比如关手机呀,回家倒头便睡呀之类的外遇征兆”李子馨再一次回答。
            “那么今天与去年、前年的今天有没有不一样呢?”像甄别一件古玩的真假,有时从细部并不能发现差异,就必须退后几步,把视线放远点,以观察它轮廓上的差异,那就是感觉。
            “啊,两年前的今天,是他三十九岁生日,我准备的蛋糕他吃了两块,一年前的今天,他四十岁生日,蛋糕只吃了一块,今天我也买了蛋糕,怕是一块不动了。”这像一道能力倾向测试题,当然比这复杂得多的数学运算也难不到她的。何况这只是简单的递减趋势。李子馨的眼里闪过一丝黯然之色。
            “就是说,两年前的他,尽最大食量吃了两块,两年后的今天,他不再吃你的蛋糕了,这种变化是异常明显的。”红杏像发现了千里长堤上的一只蚁穴,她惊恐的神情,令李子馨加倍惊恐。
            “况且,两年的时间,可以发生很多事,我与阿力就刚刚离了婚了,我们婚姻的大堤终于决口了。”红杏用现成的个案,对自己的观点进行佐证,不由得李子馨寒气倒吸。
            红杏关于如何防范外遇,又讲了很多具体的实施细则,但李子馨没有耐心再听她讲完,她拎起手里的蛋糕飞也似地离开诊所。这只小蚂蚁很快地消失在熙来攘往的车流中。
            “下一个——”红杏送走了李子馨,着手为下一个病者把脉。
            “是我——”阿力一脸歉意的走过来,说:“红杏,我想起一件事情了,前年出差时,给你买了块雨花石,是你最喜欢的那种,一直想送你,可是我忘了放哪儿了。今天早上整理物品时发现了,既是打算送给你的,还是你的,给”
            “你说什么?你没送人?你这个木鱼一样的男人”红杏一口气把两年郁积的猜疑全都释放了。
            “哦,你忙吧,我还有事得走了”阿力并不指望红杏的感激,他只是觉得自己也从某只瓶子中挤出来。想呼吸一下新鲜空气。
            “等等我,阿力”。红杏关上她的诊所大门,朝阿力追去。
            
            阿力的背景消失在这条街道的拐弯处。那儿正围着一大群人,好象一场车祸在就此刻发生。一个男人正把一名伤者往救护车上抱去,后面的目击者拎着一盒蛋糕,边跑边喊,“是那女人的,可怜啊,为谁过生日,走得这么急,连车子也不晓得让”。
            “李子馨,我可怜的妹子,我害了你了”。红杏伫立在人流中,嚎喊着。
            作为医生的这个女人,她的良心是否在经受着一次次地鞭打和拷问呢?
          美华文学论坛感谢您的参与
          在线情况
          17
          • 头像
          • 级别
            • 积分12100
            • 经验4312
            • 文章61
            • 注册2006-08-10
            《1905年的树》


                祝二爷被那声炸雷惊醒了。
              他披衣下床,把件蓑衣顶在头上,拿把锄头,要出门。
              “不能去,不能去哟,瞧你那急抓抓的样子,看那火(闪电)扯的吓人,过会儿去,也误不了你的事的。” 二娘扯着嗓子大声地阻止。
              “也是。”二爷迟疑了一下,把蓑衣挂好,关紧了门窗,重又上了床。
              这半宿,他再也不能入睡。那雷还在天上,地下,山洼里,水田里,轰隆隆地游走,像三爷临走时的那一口痰,呼咙咙地响了好一阵子,才咳出,哇得污血满地,那乌紫的血,溅在二爷的白布衫上,像一朵朵经霜的秋菊,它枯干的叶瓣,粘贴在二爷的前襟上,二爷到哪,它就跟到哪儿。在料理三爷的丧事时,二爷挨家挨户的找人,那状似八卦图的衣衫,把一些妇女瘆得直往男人臂弯里钻,“二爷行行好,把那衫子赶紧脱下烧了吧。”二爷说不能,这是我兄弟的最后一点念想。
              这已是三十多年前的事了。也是一样的雷声在夜里响着。
              这雷声,就好像长了脚,总在村子周围奔跑。二爷心里就一阵地慌。
              祝二爷早就等着这一场雨了。
              一个闪电,火蛇一般在玻璃窗上划了一下,然后是一个响雷,把一块裂了缝的玻璃哗啦一下震落下来。“阿弥陀佛,也不知谁作了孽了,动了邪心了,老天有眼罗”二娘就念着佛。
              二爷睡不着,他燃了颗烟,坐在床头抽着,灯也没有开。
              这样的电闪雷鸣都不能造一滴雨,二爷觉得这雷是有些来头的。晚稻秧看来是插不下去了,年成就这年成了,但日子照样得过。其实二爷知道,他的生活,不是靠那几亩田,几担稻谷的。他靠的是祖上留下的那点地气,保佑着祝家的子孙个个平平安安成龙成凤。
              如果有一场雨,老屋的那棵古柏也许能活过来。但要是雷电交加的话,二爷又怕那树被雷劈断。真的要劈断,二爷觉得自己守在旁边也是无济于事,一切自有天定。就像当年三弟一样也还是在自己的眼皮底下断的气。但话说回来,三弟走时,有人在身边与没有人在身边意义是不一样的。所以他还是决定去看看那树。
              他朝床里边的二娘看了一眼,希望她能理解他,别再阻挠他出门。
              一个电光亮了一下,二娘没有念佛,想来已睡着了。二爷蹑手蹑脚地下床,重又披了蓑衣,扛了锄头,开门出去。
              老屋正南的那棵柏树,到二爷这代已是第五代了。植树的应是在清庭为官的太祖。当然这树并非要太祖亲自手植。他或许与他的叔伯兄弟们只站在天井边,看着下人把树坑刨好,把柏树的小苗端端正正地放进去,然后依次铲一锹土,或浇一瓢水,完成这个仪式。这棵百年老树便因为那一锹土,那一瓢水,而成为祝家曾经的荣耀与兄弟和睦的象征。
              二爷直奔那棵树。
              三十多年前的那个闷雷,劈断了一个枝桠,使那柏树元气大伤。因此,每年春天难得见到有几丝新绿爬上树梢。都说苍松翠柏,苍松翠柏,到这时,那柏树也与松树一样只见苍苍的一团黑,像片乌云在院子里绕着。那场雷电与风暴的力量,更深入到它的根部,使它不能端正而挺拔地生长。现在是一年一点像日晷一样自东向西挪移,它的另一根稍长的枝杆都要伸到三爷的堂屋里了。三爷当然不在堂屋,那里挂着三爷端庄肃穆的黑框画像。三娘秋菊早在几年前被儿子接到南方,成为南方某城市的一位居民。除了每年除夕,三爷亲自来打扫一下房间,这屋子就常年空着的。
              前一段时间,文物管理部门的王干事,不知从哪里听来的口风说,这屋得留着,没准是文物。二爷觉得很荣耀,他把这事告诉他的子侄们,没想到大侄子却一笑置之,回答他说:高祖怕是没那么大来头吧,那个官品,折合成现在来算,也就个区长什么的。你瞧全国光是县就有2000多个,区镇有多少就不说了。大侄子图一时说着痛快,竟忘记了自己的堂兄就是个镇长呢。这一席话说得二爷来了气,“啪”的挂断了电话机。过年也不再邀请三娘和侄儿回来。事后想想,觉得有点理亏。现在的年轻人干的那些败坏门风,辱殁祖宗的事情,要比这恶劣得多了。相比较起来,自己的几个侄子还算是孝顺的,也很有出息。除了没有口德之外,也没干过什么忤逆之事。倒是三娘实在不适应南方那潮湿的天气,她的关节炎,原来一年里发作疼痛的时间加起来只一个多月,现在反了,不疼的时间加起来只一个多月,这是三娘上个月闹着要回家的原因。
              雷声终于稀疏了些。二爷在那颗柏树周围转了转,觉得没什么异样,原先担心的那节最长的枝桠会不会被刚才的炸雷劈断。现在看来,他的担心是多余的。这会儿,它仍象白天一样,闲适自得地在三娘的窗前拍打,伴随这刷刷响声的是一两声轻微的咳嗽,从三娘的房里传出。二爷放了心。
              一作天变,三娘的脚就会痛着。几十年的老毛病是不会说好就好的。任你在南方医在北方医,就是跑到月球上也不会有什么功效的——这点二爷也许错了,真到了月球上,那里无风无雨无潮湿,连体重都轻了,那关节承受压力也小了,没准真就不痛了呢。
              二爷踱到井台前坐下,那烤晒了一天的石头,竟也被雷电和暴风收走了热力,二爷把手一摸,凉透了。他便解下蓑衣来,垫在井台上坐着,然后从衣袋里摸出一颗烟,又吞吸了起来。
              火光中,二爷想起了三娘的那双脚。
              这双脚在年轻时跟着二爷着实跑了不少的路了。
              到邻县走街串巷卖桃子是这双脚,去邻省拉矿石的是这双脚,拉犁耕地的是这双脚,打柴担水的也是这双脚,这脚不停的走,走啊走,越走越快,越走路越长,她竟走到了南方,走到了那座大城市,然后又走回了来。这么多路,走是走不回来的,得象嫦娥一样,长着翅膀飞才行。二爷一个人这么设想着。三娘踏进祝家的大门时,也就是嫦娥一样的年纪吧,嫦娥多大呢,二爷也并不清楚。二爷自叹不如三娘。他除了带着三娘去过邻省拉了半年的板车,还真没走得更远呢,所以他的脚才不会痛。脚痛与年纪似乎没什么联系的。二爷现在想算算那双痛脚的主人有多大年纪了。二爷就掐着指头,子鼠丑牛寅虎卯兔地念叨起来。
              “谁呀?”三娘秋菊的声音。
              “菊子是我,你老二。”
              “哦——外面打着雷呢”
              轰隆隆——。雷声密集了起来。
              那本来走远了的雷声又回转了来,像一个出了门又折回头的老翁,不放心的不是门没锁好,就是狗没栓牢,二爷记得自己有时也是这样的。这样想着就不仅有一丝微笑挂在了嘴角。他起身往回走。他的楼房要比这老屋隔音得多,可见上半夜的那个雷有多响,有多吓人。
              他低头走着,脚趾头踢到了一节树根,这树根常年暴露在风雨里,打他记事起就这样的。这会儿,他倒想伸手去摸一摸,就象抚一抚菊子那常年疼痛的脚。
              怎么就想起菊子的脚了呢,我不是来护树的吗,我怎么能往回走了呢?
              二爷不明白自己为何有这种想法,他的脸烧得痛红。
              “我来看看这树,怕给雷电着。没有什么事,我一会就回。”二爷也不知道是希望那雷早点打回来,还是盼望它快点走远。总之,他觉得这绕来绕去的“雷公公”,并没有真的走远。就是刚才不做声了,也只是蜇伏在某个角落,在寻找目标呢。
              他记得他的爷爷说过,这树是很有些灵气的。虽然在那个时候,这树50多岁年纪还不能称为古树。爷爷说,如果树端正笔直地生长,祖上的荫德就会像阳光雨露一样均匀地庇护每个子孙。相反的,它的树端倾斜到哪家,哪家就会更加兴旺发达一些。早年二爷留心看过,就觉得树是朝老三家倾去了。倾就倾去,都是自己的侄子,也不是外人,孤儿寡母的也是不容易呢。二爷倒真是希望三弟家兴盛点。他答应过三弟,会把他的孩子养大成人的。
              其实这年头在哪生活,做不做官都一样,只要平安自在就行。譬如弟媳菊子,前几年风风光光地去了南方定居,吃的是美味佳肴,出门有公车坐,可她就是不习惯那里气候,愣是要回来,这三间老屋才是她永久的家。树高千丈,叶落归根,到了这年纪,只图个清静自在。但孩子们的心思也许不一样,都在谋着大发展呢,顺其自然吧,管它往哪家发呢。
              这是二爷早年的想法,可最近就有点动摇了。因为村子里的人总在背后议论那棵树,议论他们祝家各房谁好谁差的。大哥四弟五弟他们安心务农倒也平安自在,只是自己的几个孩子与三弟的孩子,个个暗地里较着劲。较劲是好事,可老这么较着得把好东西拧断的。
              二爷打算在明春把树挪正。他希望风静树止,从此子侄们能和睦共处,重修祝家昔日光荣。
              只是那王干事却说这树现在祝家只有所有权,没有砍伐权了,就是动一下,也得要办几道手续,二爷想着心烦。这树还真是看得动不得了呢。
              雷声还是在一道道闪电之后,轰隆隆地响着。那火蛇总在这棵树的周围绕着,雨仍是下在别处,这里只是干猛的风在吼叫着。二爷突然感觉到有种决别的意味在黑夜里弥散着。
              电光中,他再望一眼这暴露的树根,他发觉它已不似菊子的脚,倒像是一些荒坟地里被野狗刨出来的头骨了。二爷的心里漫过一阵凄凉来。明年春天看来是等不到了,就是等到了,也不知上级部门怎么摆置这棵树呢?
              他现在倒希望那雷公真的就在今晚把这树劈断,然后他就号召子侄们把它当作先人一样的葬掉。
              “二哥,雷声紧了,快回去呀,放心吧,没什么事的”三娘的声音很急,好象在哀求。二爷越发挪不动步了。
              “菊子开门,我来坐坐。”二爷说出这话,感觉到心里一阵乱跳。
              屋里没有了回音也没了动静。
              “二哥的心意我明白,孩子大了,望二哥成全,求你回去吧。”过了好一会儿,三娘秋菊的声音从窗子里传出来。颤颤的,近乎在哭求着。
              “轰——哐——。”到这时,那瓮瓮的雷声终于破了,像一只破锣在哐着。声音里夹带着锋利的瓦片,像是把什么东西撕裂打碎了。
              是得走了。二爷这样想着。
              但他走不过一道闪电,那电光在三娘的窗前一闪。二爷看见菊子的身影正端端正正地倚在窗前。
              一阵风刮来,二爷的舌尖上飘过来一滴雨,凉润润的,他用舌头舔了舔干裂的嘴唇,感觉很是舒服。
              轰——轰——哐——。终于有了一声脆响,树干劈断然后倒地的声音。
              那夜的雷声从此远去。被雷声惊醒的人们重又回到梦里。更大的雨还是没有落下来。夜空慢慢放了晴,月亮也出来了,井里的蟋蟀放开喉咙大声鸣叫起来。
              这季晚稻看来真的是插不下去了。
            美华文学论坛感谢您的参与
            在线情况
            18
            • 头像
            • 级别
              • 积分12100
              • 经验4312
              • 文章61
              • 注册2006-08-10
              《蓝玫瑰咒语》

                  那些若隐若显的记忆片断,仍在我的脑子里飘着,它们轮流地主导着我的每一根神经。我的眼睛我的耳朵里全都是莨子模糊的身影和含糊的语音。情人节的前夜,我躲到这个城市的一个二类小旅店里来了。在这里我将决定明天的去向。
                十点多钟的时候,我在这个旅店里住下了。然后就碰上了门,并套上黄铜色的锁链。这行为颇像要出门时,关牢家中的一只小狗,我现在要关的不是狗,也不是我自己,准确地说是我的那颗想和莨子一起突围的心。当我打点行装,做好了一切准备,就等着与莨子携手往爱的天堂狂奔时,我发现那颗围困在城堡里的灵魂突然附体了。就在来这个城市的途中,莨子打电话给我说不能前来赴约。因此我精心策划的这一场出走就变得毫无意义。
                闩好了门,我打算封闭起自己一段时间。估计在这段时间里,我的手机上会有莨子的数条短信和未接电话,是真诚的道歉还是冰凉的决绝语,我现在懒得去想了。
                莨子这次把我伤得太深了。他怎么能同时爱着另一个女人呢?而这都是莨子亲口告诉我的,不是我自己因为嫉妒或者遭受冷落之后的无端猜测。他毫不讳言地说现在的他,正沉醉在一个女人的温柔乡里。给我电话的时候,莨子似乎正在水房里冲洗他那粘乎乎的身体的某个局部。
                可是我心里想的是你呀,仙儿。现在她在熟睡,我只能小声跟你说话。电话的那端,莨子的声音有些无奈。
                你给我滚远点,你这出卖自己肉体的男人,我恨我当初没看清你的面目!我怒不可遏。我知道那个与莨子在一起的女人可以决定他事业上的生死存亡。
                你听我解释好吗,我有很多话要和你说。我不是有意这么做的。你一定要原谅我啊。
                我为什么要原谅你呢?我反问着莨子。
                你还记得我们对着蓝玫瑰发过的誓言吗?
                记得。当我们相爱时,它是坚贞的誓言和美好的祝福,当有人背叛爱情时,它就会变成恶毒的咒语。你有胆量把这咒语再重温一遍吗?
                我坚定地拒绝来自仙儿以外的一切诱惑。莨子念道。
                我坚定地相信莨子所说过的每一句誓言。我接着念了下一句。
                如果我们背叛彼此,命运之神将以最恶毒的方式给予我们应得的惩罚。我们异口同声。
                我真的没有背叛你啊,仙儿,你一定要相信我。今天下午我喝些酒就感觉头晕,什么都不知道,然后就这样了。因为激动,因为酒力的作用,莨子下面的话说得非常含糊了。
                我恼怒地把手机关了,五分钟之后又打开,没见到任何信息,我又关了,过了三分钟再次打开,如此反复了七次之后,我的脸上开始浮现出我一生中最难看的笑容。那笑容就象一朵没水浇灌而趋于干枯的玫瑰花瓣,软塌塌地粘贴在青花的瓷器花瓶上。
                两个月前,我与莨子在这里住过。我认得这花正是两月前的那花,正如我脸上的那抹笑容,仍是两月前的笑容一样,因为绽放得太久,因而显得僵硬了。这是些蓝色的玫瑰花,原产地荷兰,是由人工染色而成的名品,叫蓝色妖姬,能保存半年之久。据说染剂里加入了吉普赛人的魔咒,因而能够印验爱情的真假。当爱人的咒语激活它时,它的花瓣会变得晶莹透亮,透过它可以超越时空,看见你所想看到的一切。
                我把花瓶端到水龙头底下淋了点水,我希望它能在今夜起死回生,帮我印证我与莨子的爱情。
                窗外雪落无声。夜色将墙壁上的几条爬山虎镀成玄色,我还清楚地记得上次住宿时,那几条长藤还是枝繁叶茂的,它们枝枝相牵绊,叶叶相交通的样子很是可爱,我说那样子就像一对亲热的情侣,莨子说那象征着我俩的缠绵的爱情,而现在它已落尽了叶子,只剩下枯瘦的枝杆还在紧密地缠绕着向高处蔓延,还差一小节就能够得上我的窗户了。这些枯藤一定是觉得外面太冷,想找个开着的窗户进来取暖吧。我伸出手,想去抚上一把,但太凉的雪花还是惊得我打了一个冷颤,我只好狠心地把窗子关上,任它留在雪野里受冻。
                冷洌而清新的气流在我开窗时灌进来一些,它将这房子里残留的某种气息搅动了,我似乎闻到了两个月前的那种烟草的气味。这该死的气味,我诅咒了一声,决定不再想他了。是的,不要再想了。很快一切都会过去的。
                明天是情人节,我在多日前就在筹谋如何把这个节日过得与它的命名一致起来。我为他在这个城市预定了这房间,这是我们的爱巢。要不是太晚了找不到旅店,我是不会住进来的。以前每次都是与他手挽手,亲亲热热地出入这里。我刚才在开门时,听到服务台的小姐问了我一些莫名其妙的话。她们是在可怜我的形单影只,还是在嘲弄我昙花般短暂的爱情呢。
                仙儿小姐,您自己回来了?
                我今天第一次来呀,怎么问起这话?不是自己回来难道让人背着或抬着?
                哦,对不起,我好象看到您和那位男士刚从这房间走出去的呢?
                没有的事,我一周之前预定了今天的房间,现在刚住进来。有什么问题吗?我没好气地回答着服务员的话。
                服务员朝我上下打量了一下说,您的衣着很特别的,我注意到了,黑色呢风衣,蓝色的围巾,黑亮的挎包,你的全身没超过三种色彩,足见您是懂得衣着的人,当然让我记住您的是您忧郁芬芳的气质。
                这是一位很乖巧的女孩。我的怒气顿时消解了一半。你过奖了。我继续旋着钥匙。弄了半天,门终于开了。
                那可能是我弄错了。哦,这是有人给你的礼物。女孩把一个精致的礼品盒递到我手中就知趣地走开了。
                现在我不得不再次回味起这几句话来。我难道来过这里?还有莨子,可我却怎么一点也记不起来呢。真是见鬼了。我终于有空打开礼品盒,是莨子送的17条印有玫瑰图案的蓝色丝巾。莨子知道我对蓝色情有独钟。17朵玫瑰,象征着绝望而不可挽回的爱。
                莨子的背叛原来并非偶然。我打算彻底放弃与他和好的幻想。
                短讯的铃声响了一下,我还是急不可耐地打开一看,是手机催费的通知。我气恼地把手机扔在床上。我意识到今夜我可能连一个短信都发不出去了,于是随手写了句话:请带我的灵魂一起突围吧。果然就发不出去了。也许是天意吧,老天也让我不要再动摇了,我索性关了它。
                听天由命好了。睡吧。我命令自己不再胡思乱想。
                可能是一路颠簸,加上情绪失控而流了很多的泪,现在觉得很疲倦,我的后背一贴上床,就沉沉地睡去了。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我听见走廊里人声嘈杂。这个旅店里似乎发生了什么事件。管它呢?我的眼睛还是不愿睁开,因为我还沉醉在刚才的梦境里,梦里莨子跪在我身边,向我怅悔他的过错,我的面前鲜花簇拥,可是在一个耀亮的瞬间,那些花朵全都失去了颜色,变成一团团黑色的火焰,向四周散发着一根根银色的刺,刺向我的眼睛。我的眼前一片寂黑。一种死亡的阴影笼罩在我心头,在一刹那间,我的脑子里有种恐惧的感觉。但楼道里越来越吵的声响迅速地赶跑了我的恐惧。
                我试着翻动身体,动作还很自如,我还没死。我想。只是我的脑子有些混乱。慢慢地,我把几小时以来发生的事情梳理了一遍。催莨子赴约,莨子负我,我投宿这里,似乎其中还有一瞬间,我打算和我无望的爱情一同死去。后来是什么原因停止了我轻生的念头呢?
                哦,想起来了,是疲倦。是死亡的激情的消失。是啊,生既然没有什么意义,何需用死亡来点缀它呢?  
                门外的嘈杂声并没有停息,比先前更大了一些。我的门被人重重地踹了几下。“还有人吗,快逃呀,跳窗子吧,前门被火封了。大家拿块湿毛巾吧。”男人的声音里夹杂着女人的声音。“快呀,快点呀——”,声音渐渐远去,最后消失了,只剩下呼呼呼的火苗声向这边喷射过来,而且我也感觉到床在变热了,墙壁里似乎有无数只蛀虫在吱吱地啃着木板。这旅店原来是着火了。
                现在,我终于彻底清醒过来。没有悲伤也没有绝望。我想也许玫瑰的咒语就要应验了。难道是我错怪了他?我该相信他所说的话吗?
                我爬起身来,推开了窗子,死劲地将床推到窗边,我打开礼品盒,把17条围巾结成一条长长的绳索,一头拴在床柱上,一头结在爬山虎的枝条上,这一切做得有条不紊,它是我一生中做得最出色的一次手工活。我把这纱巾结成的绳子拽了几下,十分结实,然后我沿着丝巾滑了下去。
                次日的凌晨在另一座城市的某旅馆里,发生了一场大火,人们发现了莨子烧焦的尸首,与他缠绕在一起的还有一个女人。
                我打开手机是一条短信息,与我昨夜所写的一样:我要带着你的灵魂一起突围。
                而我深夜从窗子逃生的举动,在这个旅店甚至整个城市被当作天大的笑话传得沸沸扬扬的。没有任何资料显示这个城市的某个地方昨夜发生过火灾。
                现在,我除了拿着一块蓝色的玻璃片照看路上的行人的表情,我还能做些什么呢?
              美华文学论坛感谢您的参与
              在线情况
              19
              • 头像
              • 级别
                • 积分12100
                • 经验4312
                • 文章61
                • 注册2006-08-10
                《渡船》

                    风集结在渡口,你推我搡的,好象要与那些急着回家团圆的人挤乘最后一趟船。船因此被弄得摇摇晃晃的。
                  “大伙再等等吧,反正是回家吃晚饭,晚就晚了。”香妹这么说,其他人也不再坚持。
                  香妹是这条渡船名义上的船主,轮流掌舵的是她夫家的叔伯们。
                  这是条往返于长江两岸的机帆船。半小时一班。虽然入口处的时间表上明白写着班次,可那些因为办事耽搁了时间的乡民,在江堤上扯着噪子喊一声“香妹——”或者挥动草帽或衣裳,香妹总是会把船颤颤巍巍地开过来。这些时候,船上的男人已经收工回到老婆身边去了。他们架起船来要比香妹娴熟得多。
                  香妹的家就在渡船上。香妹是顶了她男人的缺而成为船主的,而她的男人则是永远地留在香妹的家乡——嘉陵江上,顶了一个不知名的陨石坑的缺,就象江心的那块礁石再也不会被激流冲走。每当香妹怀念起男人来,就忍不住要朝上游方向望一眼,回应她的总是白花花的江水,连一只水鸟也没有。这时的香妹倒是希望老天再来一场陨石雨,把她的男人换回来。既要行船就会有风浪,既是江流就注定有礁石。祖祖辈辈的船工都这么说。于是香妹心中所有的苦痛便在日复一日的风吹浪打中被摔得粉碎,碎成水滴,汇入到滚滚东逝的江水中了。君住江之头,妾住江之尾。这样的情怀,香妹是懂得的。
                  香妹平时只是在船上收票,这是厚道的下江人给予香妹的照顾。香妹当然不会坐享其成。她想在船上卖些早点,大饼油条从岸上买来,稀饭自已煮,再弄些可口的川味榨菜,以解决那些乘船人的早餐问题——他们来往于长江两岸,大多都是为了生计而奔波。因此他们都必须有一餐便利而实惠的早饭打打底。可是香妹发现这些人并不爱吃榨菜,她就学了当地的几样小菜,做得也是有模有样,吃得那些过江客交口称赞。原先他们还是兴高采烈地议论说,大桥建成了,他们每天可以省下几块钱的船票。可现在已有好几个月没人再提这事了。大桥与渡船的某种关联,这些粗里粗气的乡里人还是看得清楚的。
                  香妹却没有看得那么远,她每日照例给人盛稀饭,话很少,却是响亮而干脆,象放在小叠子中的几片萝卜干,细细地咀嚼着正好管了一餐早饭。不爱说话的还有一位船客。那人也长着嘴,先前还天天吃早点,现在却不吃了。倒是香妹好象欠着那人什么似的。香妹想问明原委,又觉不妥。一张嘴既不吃饭,又不说话,真让人怀疑那是假的。还是香妹的儿子好奇地问:“那个穿黑西装的人是不是哑巴呀”,“你才是,写你的作业去吧”,香妹瞪了儿子一眼。小孩不服气就用削笔刀在船舷上狠狠地刻了一下。船上的人就打趣的说 “小伢子莫再刻了,船刻破了,你妈靠什么来养活你呀”。
                  那人不吃稀饭以后,便伫立在船头抽烟,目光朝远去了望,无论风霜雨雪,他总保持这唯一的姿势,显得有些孤傲。认识他的人几乎没有。倒是在两年前,有个外地人跟他打了声招呼,香妹记住了他被叫作“老木”,是名是姓也不清楚,但老木没跟人家说话,只是点了点头。老木就这样站立着,一站数年,高高的身形俨然船上的一根桅杆,从他嘴里喷出的香烟象系在桅杆上的一条青色的飘带,给香妹指示着每天的风向。要是这根桅杆能够永远地定立在船上,香妹就从此再没有漂泊之感了。可是老木象时钟一样,每天准点地上下船,然后与船上的其他乘客一起消失在香妹视野的尽头。连一声招呼都不必打。因此,香妹更愿意把老木看作是别人放出来的一只信鸽,不会迷失在漫漫征途中的。
                  正因为这样,香妹才这样坚持要等一会儿。
                  现在已经是日落西天,水天相连之处正呈现着一片血色。放眼望去,岸上黄的油菜花,绿的麦苗儿在惊蛰的风中轮流倒伏,更增加了渡船的晃动,乘客的耐心也在动摇着。
                  老木还是没有来。香妹的渡船第一次没有了航向。而飘在桅杆上的是香妹一颗悬空的心。卸下乘客之后,香妹没让渡船抛锚靠岸,却把她的儿子让大伯带回家。
                  她希望老木能象其他人那样在夜晚的某个时候感一声“香妹——”,那么她的心就有了着落了。然而这是惊蛰的前夜,所有的动植物都在享受最后一个冬眠,除了呼呼的风浪声,江岸寂静一片。
                  ……
                  再见到香妹和她的渡船是在三天以后一个荒弃的渡口边。香妹是在与风浪进行一番搏击之后竭力而死的——她是怎么也抛不起那只铁锚的。当外省水事局的人让香妹的家人来认领残船的时候,香妹的儿子说:“是这条呢,有我刻的一条刀痕”。
                  而那个被称作老木的人却还是象往常一样准点地上了另一条新的渡船。与以往不同的是,他的眼神再也不象以前那么专注,他的目光总是在水面游移,象在找寻什么。而且他也不再顾忌地与新的船主搭话,每次只重复一句“我要说句话就好了,香妹也真是的……”
                  简短几个字已带着浓浓的乡音。告诉了船上的所有人“老木是一个来自四川的人” 。
                美华文学论坛感谢您的参与
                在线情况
                20
                • 头像
                • 级别
                  • 积分31520
                  • 经验3719
                  • 文章61
                  • 注册2006-01-04
                  祝贺钟雨!好文字细细读!
                  我抬头看见了你的笑脸~
                  在线情况
                  21
                  • 头像
                  • 级别
                    • 积分15680
                    • 经验5961
                    • 文章127
                    • 注册2006-09-19
                    二月,早春之星,必定前途无量。

                    可喜可贺!!
                    网络里,只要懂得珍惜,将得到缘的青睐,故缘寓于平凡。
                    在线情况
                    22
                    • 头像
                    • 级别
                      • 积分7010
                      • 经验358
                      • 文章32
                      • 注册2007-04-22
                      玉石祝贺了!
                      若想足时今已足
                      以为未足何时足
                      在线情况
                      23
                      • 头像
                      • 级别
                        • 财富2
                        • 积分121159
                        • 经验22862
                        • 文章1665
                        • 注册2007-04-05
                        很喜欢你的小说。由衷地祝贺你!
                        罢了
                        在线情况
                        24
                        • 头像
                        • 级别
                          • 职务区版主
                          • 财富3
                          • 积分281690
                          • 经验25027
                          • 文章4914
                          • 注册2007-05-02
                          到底是女作家,文字和情感描写的很细腻嘛! :-)  喜欢你的小说
                          美华文学论坛感谢您的参与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回复帖子 注意: *为必填项
                          *验证信息 用户名 密码 注册新用户
                          *帖子名称
                          内容(最大25K)




                          其它选项 Alt+S快速提交
                           


                          Powered by LeadBBS 9.2 .
                          Page created in 0.5000 seconds with 8 quer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