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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帖]杨金柱给张文显的信
    张文显在三中全会上的发言
    当事人向法官行贿送礼,一般情况下法官都不敢收,但是律师就不同了,借助律师这层关系,很多法官都被拉下马,坏事儿的都是这些存心不良的律师。”
    尊敬的张文显院长:
     您好!
     我叫杨金柱,男,汉族,现年53岁,湖南省洞口县人,文学学士,湖南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中国律师知识产权维权协作网理事长、湖南省刑法学会副会长、湖南省民商法学会常务理事、湖南省消费者委员会法律事务部主任、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湖南通程律师集团事务所律师。
     2009年3月12日,您在全国人大十一届二次会议上提出了惊人之见:“很多法官被拉下马,坏事儿的都是这些存心不良的律师”。您的这一讲话极其错误,影响深远,后果严重。
     是法官被律师行贿引诱犯罪,还是律师被法官“逼良为娼”!这是一个哲学范畴的问题。抛开哲学范畴而言,孰是孰非,极具现实意义。中国的司法腐败已成为社会公害。中国的司法腐败在潜规则的黑幕下从广度到深度迅速漫延。司法不公已成为产生社会群体性矛盾的重要原因。司法腐败已危及到了国家政权的安全,是一种影响国本的根本性腐败。世界上任何一种性质的政党和任何一种制度的政权都不会允许这种司法腐败现象长期存在!就中国法院系统而言,腐败官员的级别越来越高、受贿的金额越来越大,窝案、串案层出不穷。中国法院的腐败是世界上罕见的!原最高院副院长黄松有案、原广东省高院院长麦宗楷案、原湖南省高院院长吴振汉案、原辽宁省高院院长田凤岐案、武汉中院窝案、湖南高院窝案、安徽阜阳中院窝案、深圳中院窝案、广东高院窝案……这些案件触目惊心!
     这些司法腐败案件的危害后果已远远超出其案件本身的范畴。它对国家已造成根本性危害: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闸门丧失功能;法官不信仰法律而仰仗权力、使冤假错案层出不断;人民群众不信任法官、不信仰法律而仰仗暴力,导致社会矛盾加剧、群体事件不断,严重背离党中央建设和谐社会的宗旨和构想。
     您作为学者出身的吉林省高院院长、作为国家的高级大法官,作为全国人大代表,在全国人大会议上不是从司法制度建设和法官队伍建设方面寻找法官大面积腐败的根源,却简单地认为法官的腐败是由律师造成的。按照您的观点,如果要根除法官的腐败,就必须像莎士比亚说的那样:杀光中国的十四万律师。否则,法官的腐败就不可遏止。
     无庸讳言,中国的十四万律师队伍中存在着极少数败类,对法官腐败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但就整体而言,律师队伍的素质远远高于法官队伍的素质。您敢否定这一点吗?律师对法律的信仰度远远高于法官对法律的信仰度。法官可以仰仗权力而不信仰法律,而律师除了信仰法律之外还有什么别的可以信仰?
     权力产生腐败,绝对的权力产生绝对的腐败。这是古今中外的铁律。您的观点是对这一铁律的否定。律师手中没有任何权力,怎么可以在法官腐败中产生决定作用?您的观点伤害了中国十四万律师的感情,损害了中国十四万律师的形象和名誉。您应当公开向中国十四万律师道歉!
     为了澄清我们之间的观点谁是谁非,我公开邀请您和我进行一场公开辨论。我一个人出场进行辨论。您可以一个人出场,也可以组织吉林省法院系统的“全国十佳法官”、“全国优秀法官”的精英们团体出场辨论。该辩论由网络媒体现场直播,由网民们进行评分。
     我们这场辩论不是作秀,更不是彭北京式的决斗闹剧。您的错误观点有可能导致中央高层出现错误判断,以为法官的腐败真的是由律师造成的。这将会产生两个严重后果:其一,全国法院系统不是从司法制度建设和法官队伍建设上的缺陷方面去寻找法官腐败的根源,找出有效的杜绝法官腐败的有效途径和方法,而是以律师导致法官腐败为借口,掩盖矛盾,以致司法腐败越来越向广度和深度漫延,对国家法制和政权的稳定造成根本性的伤害;其二,在夹缝中求生存的中国十四万律师正处于发展的关键时期,您的观点对中国律师的整体形象损害极大,如果不大张旗鼓地纠正您的错误观点,将会阻碍中国律师业的发展步伐,延缓国家民主与法治进程。
    黄竟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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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體制不改變還有什麽荒唐事不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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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竟生转帖!

        杨金柱说得好呢——法官不信仰法律而仰仗权力,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闸门丧失功能,司法腐败案件的危害后果已远远超出其案件本身。


                                     文刀
                                  201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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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速、萧振高见!
          就目前之现状,法官固然捣蛋,律师也不敢恭维。
          我也认为,司法系统层出不穷的荒唐事,大抵与体制有关。

                                                            文刀
                                                        201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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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世界上的法官和律师都是一个样的,但是,经过大家共同商议,柔合社会上各方利益的法律,就不怕律师如何狡辩,法官就是根据法规来班别是非,而且还有陪审团来做平衡,如此的,可能比现行的法官一人作决,顺从政治因素的法要文明一点吧。
            黄竟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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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公正,牵涉社会公平正义,早已在金钱和权力面前变质了!
              道通天地有形外
              思入风云变态中
              富贵不淫贫贱乐
              男儿到此是豪雄
              http://blog.sina.com.cn/lyd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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