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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七、

      谢凌云用源于崇尚自然的天性来解释高云对大山的热爱,高云想了一下觉得谢凌云的话虽然对却并没有解决问题。热爱大山和崇尚自然本就是同一个意思,这种说法不过是同语重复。人的天性初生时大同小异,是在漫长的成长过程中才渐渐呈现出差异。高云想了很久终于找到问题的症结——那就是他从小到大受到的社会歧视。小学时成绩好又是班长的他未能第一批入队,中学时品学双优的他既入不了团也无缘升入高中,下乡后只能和地富子弟一起受训而无权参加贫下中农大会。长久的歧视使他渐渐对社会产生一种恐惧与厌恶,总想逃离人群远离世俗的喧嚣。而大山恰像母亲一样敞开双臂欢迎他,为他排解孤独与忧伤。于是他常常跑到大山深处的一处幽静的小水塘边流连忘返。那座小水塘被村民称作‘鬼塘’,因为那里先后淹死了一对父女,村民们谈‘塘’色变宁愿绕道几里路也不敢从水塘边经过,正是由于它出奇的幽静使爱山如命的高云常常在池塘边沉思冥想。据说那父亲是土改时忍受不了毒打投塘自尽的,如花似玉的妙龄少女却是被四清工作队队长奸污后追随父亲长眠塘底。对此高云毫无惧色,他相信即使有冤鬼也不会加害他这个牛鬼蛇神的嫡系子孙。高云有时不禁想入非非,如果妙龄少女央求他把她的遗骸移植他处,他定然会不辱使命,兴许他们之间还能演绎一场“人鬼情未了”的新传奇呢!
      自从因收枪无端被打以及朱盈盈不辞而别这双重打击降临到身上后,有天高云从早到晚安安静静地躺在水塘边,头枕着一块黑色陨石,手握着锋利的柴刀,他想如果他用刀在手腕上轻轻一抹会怎么样呢?
      他心中的烦闷肯定会欣喜若狂,仿佛濒死的人看到希望:“哦,去吧,去吧,向神圣的天国迈进!那儿没有金钱和权势,没有刺心的屈辱和骇人的贫困,有的只是湛蓝色夜的幄帐、无边的空虚和永恒的平静……呵,去吧,快快启程,抛开这个累赘、这个愚笨的生命!”
        他心中的欢乐会踌躇一下,随即无可奈何地点点头,因为嫉妒之火正在他心中熊熊燃烧:“别再眷恋了,去死吧,趁着在人世的泥沼里还陷得不深。既然人生如此坎坷,理想又那么渺茫,选择这条路……也许、也许倒是一条捷径……”
      唯有他心中的痛苦却会带着往日的回忆和对未来的期待声色俱厉地叱责他:“扔掉你的刀,懦夫!你应该生存。难道我忠实地伺候你,就为了看着你用这把刀结束自己的生命?难道对那些爱过你的人,你的报答就是再用这把血淋淋的刀去伤害他们的心灵?你为什么要把自己的生命当成卑微的私有财产?它应该是旱季里的一滴雨、黑夜中的一颗星!”…………
    接着高云又想如果他就这么永远躺下去会怎么样呢?是的,他会像时间长河里一个瞬间破灭的水泡,不留下任何存在过的痕迹便消失得无影无踪。熟人朋友会淡忘他,亲人也会慢慢淡忘,只有大山不会抛弃他!他会化为尘土和大山融为一体,他会变成水、变成泥,滋润身下的小草。小草长大开花,他又会变成芳香、变成金子的光芒……想到这里他忽然感到一阵温暖,死亡也不再显得么那面目狰狞了。想着想着生与死突然在他眼前渐渐合二为一变得难解难分:时间绵绵不绝、万物生生不息,永恒不灭的物质在形状各异色彩斑斓的万千形态中循环往复无尽无终……
      夜色降临时,高云猛然将垫在头下的那块黑色陨石扔向塘中,听到一声清脆的“嘣咚”声后他顿时感到异常轻松,仿佛他的肉体已经投向那黑暗的深潭,留下的是他永不死亡的精魂!那天晚上,他再次梦到痛苦时,早已没有了过去的悲戚悲催与伤心惨目,而是感到有几分久违的亲切。在他心里痛苦已不再是压得他透不过气来的巨形磐石,反倒像一块块正在为他垒筑幸福大厦的棱角剔透的青色砖块。醒来时他赶快把梦境中浮现脑海的几行诗记了下来:

                 痛苦呵,
                       我忠实的侍从!
                       跟随我吧,
                       度过这平凡的一生。
                       假若没有你,
                       我的生命只是一瞬;
                       因为有了你,
                       我的生命才这么无始无终……

      高云对大山的热爱渐渐到了痴迷的程度,别人逛街市、逛圩场,喝酒打扑克找女人,高云却一个人拿本书带支箫在大山一待就是一整天。没有忧愁没有烦恼,只有无尽的快乐与宁静。生产队放牛是件烦心事,三十几头牛两个人赶进大山看,牛丢了晚上还得去找,又累又饿又渴简直像受刑,给最高工分还是没人肯看只好一人一天轮班来。高云长期揽下看牛的活后,竟然人人都争着去放牛,前提是必须有高云在。高云能把牛看得出神入化,一是由于对大山的热爱,二是由于对牛的热爱,因为爱便有了熟悉。他先是和头牛建立起相互尊重的关系,从不轻易鞭打头牛,再就是降服几头特别顽劣的猛牛。水牛皮厚不怕石头砸,高云就做了副弹弓,再顽劣的水牛挨了几弹便不敢造次了。牛群很喜欢听高云的笛声,只要高云的笛声在哪里吹,牛群就会乖乖地围在笛声四周静静地啃草。况且高云对大山了如指掌,牛群跟着他总能吃上肥美的牧草,再也不四处乱跑。
      还有一件人人谈虎色变的苦差。生产队为了增加副业收入在三十几里外的大山买了一片杉树,砍伐下来等树稍稍干一点就地打棺材。高云下去的时候已经弄了好几年,在那里守木材成了全队社员最头痛的事,没办法也只有男人轮班。高云轮了一次后提出给他一个半人的工分自己一个人守,全队社员立刻欣然应允。于是方圆三十四里范围内便只剩下高云孤零零一个人守着那十几副尚未出售的空棺材,一到深夜只听见空棺材噼噼啪啪响起木材的干裂声,高云却自得其乐读书吹笛抚箫当起了山大王。两个月的时间里,高云尽情享受着大山给他的关爱与款待,尽情体验着“坐看云起时”的欣喜和“相看两不厌”的甜蜜。
      在大山里他曾两次与死神擦肩而过。一次是他采野果时劈面撞见一头三百多斤的大野猪,相隔只有十余步,当时双方都愣住了。高云没有跑也没有动,眼睛死死盯着野猪的眼睛,对视了约半分钟野猪终于转身离开。等野猪走后高云才发现自己的内衣全被汗水浸湿了。他细细分析一下当时自己的状况,他发现是作为万物之灵的人的尊严挽救了他的生命。他当时只有一个念头:我是人我绝不能在畜生面前退缩!就是这个念头支撑着他久久地和凶猛的野猪对视,即使死也绝不倒下!后来结婚有了女儿,他把教育女儿的第一要义放在培养她的自尊心上,后来女儿的成长证明了他这种教育理念的正确。
      还有一次是在采蘑菇时突然与一条一米多高的眼镜蛇不期而遇,这次只有短短五六步,同样也是眼睛的对视——意志的较量。最终还是人的尊严占了上风,眼镜蛇对视了一会收起长长的信子低下高高昂起的身躯匍匐着钻进了草丛。从那以后高云的胆子更大了,有一次村里一个年轻人暴病身亡,坟茔立在一片闹鬼的乱石岗,埋完后第二天大家用一只肥鹅打赌谁敢在坟头呆一夜。高云立刻欣然前往,为了维护打赌的公正防止作弊,有几个村民甚至在乱石岗外蹲守了一夜。后来这只肥鹅让知青大院十余人美美地吃了一餐。


    对真理永久地存疑是我唯一的使命,
    ——因为所有的真理都是蹩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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