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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惨烈英雄——禹之谟

    禹之谟(1866年—1907年),字稽亭,湖南湘乡县(今双峰)青树坪人。六岁入私塾读书,读到十七岁,对四书五经和八股文全无兴趣,专心研读王船山遗著和流览各种小说。十五岁时曾到邵阳做学徒,不多日就辞工回家。仍潜心史学,好习剑练武。常“提三尺剑,挟一卷书”游历乡野。
    1886年,禹之谟随叔父禹骏烈到南京,在湘军里当文书,不久担任粮食给养运输事务,往来于江苏、浙江、江西、安徽、山东等地,爱与各地帮会首领联系结交。此后的十余年,禹之谟都在军营中度过。
    1894年,禹之谟随湘军参加中日甲午战争,任江南转运局德州分局派运军械委员,运输粮饷军械至辽宁等沿海战区,往返于山东、河北及辽宁等地。因功赏五品顶戴,经刘坤一保奏,以县主簿候选,禹之谟辞不受命。
    中日甲午战后,禹之谟离开军队到上海,专心研究实业,多次在长江沿岸进行开矿活动,都小有收获。
    1897年,禹之谟回到湖南,与谭嗣同相识,两人一见倾心,相谈甚欢,大有相见恨晚之意。禹之谟和唐才常、哥老会首领毕永年等常有接触,他对变法维新是赞同和支持的。
    1898年,戊戌变法失败,谭嗣同被杀,禹之谟悲愤至极,他说:“倚赖异族政府改行新法,等于与虎谋皮。”从此他抛弃了幻想,鼓吹提倡革命救亡之说。
    1899年,禹之谟帮助唐才常在上海筹建正气会。
    1900年春,禹之谟在上海参加唐才常领导的自立会,又和唐在汉口组建自立军。同年秋与唐到汉口筹划自立军在长江中下游举旗反清。禹之谟负责由上海运送武器至汉口。事情泄露,唐才常被杀,自立军不战而散。
    禹之谟逃出汉口,经上海东渡日本。在日本大阪、千代田等工厂实习操作,花很大的力气学习新兴的应用化学和纺织业操作技术。准备在回国后,走“实业救国”的道路。
    在东京,禹之谟结识了许多留日学生中的激进者,参加他们的活动;接受了“革命排满”和民族民权的思想。
    1902年春,禹之谟接父病危电,回国省亲。父亲逝世后,他从日本购买一批纺织机械回国,在湖南湘潭创办了一所规模不大的毛巾厂,招收员工不足十人,生产出来的毛巾质量很好,而且产品价廉,畅销全省各地。
    1903年夏,禹之谟迁毛巾厂到长沙北门处,扩大生产规模。又开设了一个工艺传习所,制作竹木家具;两处员工共约四十人。
    禹之谟在工厂里“首倡雇佣女工,移风易俗”。
    所以史称:“湖南之有机织,自之谟始。”是不假的。
    《湖南省志》的《湘潭经济史略》(湖南人民出版社2003年)中记载:“湘潭近代棉纺织工业因近代民主革命斗士、湘乡留日学者禹之谟于光绪二十九年禹之谟在湘潭县城创办湘利黔织布局而开始起步”。“禹之谟在1903年创立湘潭毛巾厂,是为湖南近代机织业的开端”。
    与此同时,禹之谟在厂里开办工业学堂,培养学生。又捐钱创办湘乡驻省中学(湘乡一中前身)和邵阳驻省中学。
    1904年,禹之谟参加黄兴、宋教仁等在长沙创立的华兴会。
    1905年,中国同盟会成立,黄兴致函禹之谟,请在湖南建立分会。禹之谟欣然受命,发展会员,建立起同盟会湖南分会,禹之谟担任分会会长。
    禹之谟创办“湘乡旅省中学堂”,出资办“唯一学堂(禹被害后改为广益中学,今湖南师大附中前身)。”,与宁调元等组织湖南学生自治会,禹之谟希望通过这些社会活动,最终达到“以自治会为政党会、新国会之基础”的目的。
    因此,湖南商界和学界公推禹之谟为商会会长和教育会长。
    这年全国发生大规模的抵制美货运动,运动开始于上海,禹之谟在湖南立即响应,他领导湖南工业学堂的教职员与学生,策动中路师范、府中学堂的学生集会。禹之谟在集会上说:“抵制美货,为国民之天职,吾湘断不可后入”。学生乃 “合向父兄劝说”停止买卖美货。
    由于禹之谟和学生的行动,促使长沙民众成立了“湖南办理抵制美货事务公所”,发布《奉劝中国的众同胞勿买美国的货物》等宣传文告,召开了一次声势浩大的、四千多人参加的“湖南全省绅商抵制美货禁约会”。
    8月下旬,各省督抚严禁抵制美货运动,湖南抵制美货运动逐渐消落。禹之谟自此已为“绅商学各界之驻湘者,皆推重之”的人物。
    1906年,去年十二月八日,留日学生陈天华为抗议日本文部省颁布德《取缔清国留日学生规则》,在日本蹈海自杀以示抗议。今年五月六日,因日本取缔中国留日学生令而回国的姚洪业,在上海筹办“中国公学”,被阻绕而忧愤万分投黄埔江死。两人同是湖南人,一新化籍、一益阳籍。
    禹之谟策动学生自治会,作出迎接陈天华、姚洪业两烈士灵柩回湖南,公葬于岳麓山的决定,以表彰义烈之举。禹之谟派苏鹏(凤初)往上海迎柩,5月23日,陈、姚葬仪举行,“长沙全城各校学生全体发动,一时男女青年,会葬者数万人,高唱哀歌,队伍延长十余里,分从朱张渡、小西门两处渡河。时值夏日,学生皆着白色制服,自长沙城中望去,全山为之缟素”。 沿途散发传单鼓吹革命。
    姚湘渔在《禹之谟传》中说:“之谟短衣大冠,负长刀,部勒指挥,执绋者以万计,皆步伐无差,观者倾城塞路。”
    队伍最前面是禹之谟亲撰写的挽联:
    “杀同胞是湖南,救同胞又是湖南,倘中原起事,就首湖南,志士竟捐躯,双棺得赎湖南罪;
    兼夷狄成汉族,奴夷狄不成汉族,痛满酋入关,乃亡汉族,国民不畏死,一举伸张汉族威”。
    满清的军警都呆立在两旁,不敢干涉。
    当晚,长(沙)善(化)学务处总监俞浩庆,指使军警拘捕了参加葬礼的十多名学生,禹之谟闻讯后,向学务处和军警当局交涉,要求释放学生,都遭拒绝。第二天晚上,禹之谟组织学生,把在妓院嫖娼的俞诰庆当场抓住,“黥其面,裸其体,拍其照于土娼胯下”,扭送到濂溪阁禹之谟主持的声讨会上,迫使俞诰庆释放被捕的学生。
    关于这件事,杨世骥《辛亥革命前后的湖南史事》里称:“民气伸张至此,清政府危,而官绅之富贵不保矣!”毛泽东在《湘江评论》的《本会总记》中认为这是“惊天动地可纪的一桩事”。“这次毕竟将陈、姚葬好,官府也忍气吞声莫可谁何,湖南的士气在这个时候几如中狂发癫,激昂到了极点。”
    禹之谟已被清廷官吏视为“挟学界、工界、商界为重,主张民权”的倡乱首要危险人物。长沙官府遂强行取缔学生自治会,禹之谟不得不离长沙返回湘乡。
    6月30日,回到湘乡的禹之谟,联络起返乡学生围攻县署衙门。事出原由是,湘乡“县教育界人士提议,将畅远盐行浮收的盐税款提作学堂经费。”县署批准酌提一半,但是畅远盐行依仗有前任知县陈吴萃和在任知县陶福曾暗中支持,拒不执行县署批文。禹之谟、王礼培率学生到县衙请命,他沿途公开演说、散发传单,这是湘乡历史上第一次学潮。
    禹之谟率一百多名学生代表,向湘乡知县陶福曾交涉:“食盐加税,已违人道,浮收巨款,民命更危,倘不能根本撤销,亦应将浮收之款,移充学堂经费,免入私囊。”建议停止盐捐浮收,并将已收钱款移作教育经费。陶福曾拒绝了学生们的要求。愤怒的学生将县大堂“明镜高悬”匾额砸碎,在县衙前坪召开大会,要求陶福曾实行原县署的“浮收盐税之半充作教育经费”议案。
    湘乡学潮后,禹之谟回到长沙。知县陶福曾以禹之谟率众哄塞县署,把他告到了湖南巡抚处。
    在学务处总监俞浩庆怂恿下,清湖南巡抚庞鸿书、皋司庄庚良便以“哄堂塞署”的罪名下令逮捕禹之谟;正巧,庞鸿书获悉浏醴会党正在酝酿起义的事情,他们想当然地认定禹之谟与浏醴会党有直接的联系,于是立即逮捕了禹之谟。
    8月10日,禹之谟被捕,被捕前,有好友劝他暂到圣公会避难,但他说:“吾辈为国家社会死,义也。各国改革,孰不流血?吾当为前驱!”禹之谟被捕的“消息传出,湖南商学各界为禹之谟营救申辩者日数十起”。巡抚庞鸿书知道禹之谟在长沙各界中的威望极高,不敢在长沙公开审讯他,于是秘密押送至常德,匆匆判处他十年监禁。
    审判他的清吏历数禹公葬陈、姚二人之罪时,禹之谟正色说:“今台湾及胶州……等处,皆为外人占领不惜,以中国人葬中国一杯土,反不能容乎?”
    9月19日,新任巡抚岑春萱再将禹之谟从常德转押到靖州(靖县)监狱。九月初时,岑春萱到湖南走马上任,他极为就关注禹案,此时萍、浏、醴起义风声日盛,岑春萱想从禹之谟的身上打开缺口,乃令靖州金蓉镜严刑拷问,逼禹之谟招出湖南的革命党人。
    靖州知府金蓉镜是个酷吏,审时问:“你做的是什么事情?”禹之谟答:“救国保种!”又问:“如何救法?”答:“杀人放火。”问:“你欲杀谁?”答:“该杀者即杀之。”
    金镜蓉气极败坏,令狱卒大施酷刑,他们剥光禹之谟的衣服,用绳子栓起大拇指和大脚趾悬吊起来进行拷打,一次用皮鞭抽打九百多下,身上全无一寸好的皮肤;狱吏又用香火烧他的皮肉;一次刑罚下来,禹之谟已是断指割舌,体无完肤。但是无论什么样的酷刑终不能让禹之谟屈服。
    禹之谟在牢房,有朋友劝他服毒自杀,免得再受酷刑,他說:“我不能這样死,大丈夫要死得光明磊落,我要到刑场上去死,让百姓看我的刑伤,唤起他們奋起斗争。我情愿像牛马一样被杀,也不愿当奴隶而生!”
    在靖州监狱里,禹之谟给诸伯母书说:“侄十年以来,不甘为满洲之奴隶,且大声疾呼,唤世人无为奴隶,……宗旨甚正,程度渐高,思想甚大,牺牲其身,无所惜也。”
    禹之谟留下的《告在世同胞遗书》,大一凛然,豪气干天:
    “我所最亲爱之在世同胞鉴:世局危殆,固由迂腐之旧学所致,亦非印版的科学所能挽回。故余之学界,有‘保种存国’之宗旨在焉。与若辈以摧残同种为段者,势不两立。于是有靖州监禁,不百日而金牧提讯,所提不成论理之问题,无非受人旨意,阴谋诡计,横为成见。是以所答,动遭无理之诘驳,不性置辞。且曰:‘尔辈牛马耳人,欲食则食之,有何受焉?’禹之谟正告同胞曰:身虽禁于囹圄,而志自若,躯壳死耳!我志长存。同胞!同胞!其善为死所,宁可牛马其身而死,甚毋奴隶其心而生!前途莽莽,死者已矣,生者诚可哀也。我同胞其图之,困心衡虑,终必底于成也!禹之谟四十一岁,丙午年十一月之三日。靖州狱中遗书。”
    不久萍浏醴革命军起义,巡抚岑春萱急令金蓉镜绞杀禹之谟。
    1907年1月5日,刑前禹之谟怒斥金蓉镜:“我为爱国,愿意流血,何以将我绞杀?”金蓉镜恼羞成怒地说:“你辈素讲流血,今日偏不把你流血何如?”
    禹之谟哈哈大笑说:“好,好,免得污坏我的赤血。”然后高呼:“禹之谟为救中国而死,救四万万人而死!”从容就义。
    冯自由《丙午靖州禹之谟之狱》一文中载:
    “就义之先,虽拇指已断,字迹仍端好如恒。死时,指金牧曰:‘我要流血,为何绞之?辜负我满腔心事矣。’观者多为感动。”
    湘乡人陈荆化装进入靖州监狱,取回了禹之谟血书。
    禹之谟殉难后,同盟会《民报》发表评论:
    “湘乡禹之谟以护陈天华、姚洪业丧事,为湖南官吏所嫉,旋因学堂滋事,罗织之成狱,宣监禁十年,幽于靖州,海内外皆为不平。末几,萍浏醴革命军起,清政府指禹之谟为祸诈遂杀之。”
     1912年1月,中华民国成立,黄兴请临时大总统追“赠之谟陆军左将军,恤其遗族,并予公葬岳麓山”,以作永远的纪念。
    3月1日,孙中山先生参加陆军部举行的追悼先烈大会,致文追悼陆皓东,禹之漠诸死义烈士。10月将禹之谟从双峰青树坪迁葬到岳麓山东陈天华、姚宏业墓旁。茔地四周以花岗石砌围护,墓后正中汉白玉石刊刻“烈士禹之谟墓”碑文。碑左刊离之谟狱中《告在世同胞书》,右刊墓志铭。
    朱道濂挽禹之谟联:
    专制政府安在哉?尚留得麓山抔土,葬公侠骨;
    共和民国已成矣,独旷怀湘水清流,怆我故人。  
    刘梓卿挽禹之谟联:
    宁可牛马其身,幸毋奴隶乃心,沮洳场中,曾草遗书策后死;
    昔与专制为仇,今作共和之鬼,云麓宫下,好将禹碑传先生。
    刘梓卿挽禹之谟联:
    宁可牛马其身,幸毋奴隶乃心,沮洳场中,曾草遗书策后死;
    昔与专制为仇,今作共和之鬼,云麓宫下,好将禹碑传先生。


    主要参考书:
    《中华民国史资料丛书—民国人物传》,中华书局。
    《湖南省志》、《湖南历史资料》,湖南人民出版社。
    《禹之谟》,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
     心宽天地阔,华发亦风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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