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OTE][b]下面引用由[u]红缨枪[/u]发表的内容:[/b]
“归‘宁’”本身有已经出嫁的女儿回来探访父母之特别含义;倘只言“归‘家’”,则未必指已经出嫁的女儿,比如说,单身在大学寄宿而假期返家探亲的女儿可用“归‘家’”而不可以用“归‘宁’”。
其次,就那“万...[/QUOTE]
十分喜欢红缨枪的跟贴,这一直是我期望的网上讨论和交流气氛,平静,自然,如同好朋友一样的对话。实在是今天的欢乐事!
对于红缨枪音韵上的解说,我心悦诚服,受教了。归宁在音韵上的确教规家更好。只是“归宁”的意思是“三朝回门”,严格说来,邓治兄大女儿拖家带口地回娘家用“归宁”是欠准确的。另外邓治兄的小女儿云英未嫁,也回家欢聚,所以采用通泛的“归家”浅白,明了,减少“初嫁回门”的歧义或者更妥。浅见。
谢谢红缨枪交流!
下面附上“归宁”的词义
归宁,古时流传下来的礼俗,又可称为做客、返外家(闽南语用法)或三朝回门,是指新婚夫妻在结婚的第三日,携礼前往女方家里省亲、探访,女方家人此时亦须准备宴客(通常于中午,称做归宁宴或请女婿),归宁结束后,媒人的工作才算告了一个段落,男方须送礼给媒人表示谢意。
也就是现在所说的回门,一般是婚后的第三,第六、七、八、九,或者满月时女婿携礼品,随新娘返回娘家,拜谒妻子的父母及亲属。自亲迎始的成婿之礼,至此完成。此俗起于上古,泛称“归宁”,为婚后回家探视父母之意。后世各地名称不一,宋代称“拜门”,清代北方称“双回门”南方称“会亲”,河北某些地区称“唤姑爷”,杭州称“回郎”。近代通常在婚后第三天,又称“三朝回门”。此为婚事的最后一项仪式,有女儿不忘父母养育之恩赐,女婿感谢岳父母及新婚夫妇恩爱和美等意义,一般,女家皆设宴款待,新女婿入席上座,由女族尊长陪饮。新婚夫妇或当日返回,或留住数日,若留住时,则不同宿一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