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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令人气愤!这样的事情屡次发生,要严厉处罚方可警示!
    去年就听说这样的事情,一是高官,一是大款,事后负荆请罪,大笔赔偿,我却觉着不公平,那一鲜活的生命瞬间逝去,家人心头的伤和这个生命独一无二的价值,是无法赔偿的,那么就要严惩--无期徒刑并不足以(无期徒刑很容易因‘表现好’大幅减刑),足够严厉的惩罚才能引起足够的警示。我喜欢新加坡的安全,新加坡的秩序井然--那是来自许多年特别严厉的谨密法律和铁面无私的执法强度的成效!
    感谢小土豆的正义!
    平心静气,随遇而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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