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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9-02-24 06: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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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研究消费者的社会责任

      摘要:权利和义务,责任与健康,消费者的问题并不仅限于保护他们的权利和利益。本文打算研究从另一个角度说,消费者的社会责任,消费者和消费者的社会责任的概念,特点和需要的内容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的模型,有关的立法。
      关键词:消费的消费者的社会责任,消费者保护法的生存与发展两大主题,人的生命。早在人类生命,主要是追求人类的生存需要,如吃饭,穿衣。进展缓慢的生产力,继续“发展”,到现在“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已经普及。实现可[url=http://www.weixiaopasta.net.cn/][color=Black]微笑pasta[/color][/url]持续发展,建设节约型社会,从我国国情的现代化建设是总结经验的一项重大任务。建立符合可持续发展的概念,节约型社会包含两个概念,一个是资源节约型国民经济体系;另一种是资源节约型社会。后者主要领域的消费。并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的个人接触,我们必须做的工作作出贡献的概念,节约型社会,而且后者。现在,随着逐步深化产业化的浪潮中,消费者享有各种各样的消费品。但与此同时,一些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在生产使用的社会环境也带来了严重损害。目前运营商(企业)的社会责任主要是具有重要意义,全社会,并通过立法下来。同样,在消费领域,在平衡的另一边,这些问题,消费者应承担的社会责任,还值得深入研究。的概念,社会责任的消费者我认为,社会责任的消费者(Consumers'SocialResponsibility),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的商业服务,应由直接或间接,自觉抵制危害社会关于可持续消费和生产的商品和行为,以保障社会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的道义责任。这些责任包括责任,保护环境,保护资源,职责,维护社会道德,等等。如果消费者通过自己的选择,自觉抵制藏羚羊绒衫,高油耗汽车,塑料包装袋和其他危险货物,也就是他们自己的市场力量,为了遏制对资源的浪费和环境恶化,建设节约型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a)该概念的社会责任和消费者的范围1。消费者的定义。一般学术的角度来看,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消费者”为“生命,以满足消费者的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货物和服务,以及由国家法律承认他们的特殊地位和其主要保护消费者权利和利益,个人的社会成员。“为什么消费者定位在”个人的社会成员“这是一个自然人,是消费者的行为,由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收集自然人从事贸易活动没有“疲软”状态,在其与运营商打交道的可能性,利益冲突,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和与该集团实力不断,因此,“消费者保护法“没有给其特殊保护的必要。然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定位为“权利”和酒。既然我们谈到之交的“责任”,特别是社会责任,那么也需要把同样的位置,法人和其他组织补充。换句话说,尽管在正确的角度看,自然人和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不同的处理,但水平的社会责任,很明显,他们具有相同的社会责任,企业和其他组织,由于其自己的实力和优势,以及硬件和软件条件的规模,消费者的行为,应承担更多的重量比天然的社会责任。否则很难想象一个具体行为,如在使用“白色污染”的塑料包装袋,我们主张自然人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不使用,但大型企业集团和其他组织,消费者冷漠,这显然是荒谬的。因此,消费者的概念,社会责任,我们必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范围扩大消费者,因此,有社会责任,同时消费者的行为,为企业和其他组织的,无例外地一刀切使他们能够反映实质公平。2。“社会责任”和“义务”的关系。社会责任相对于“一词消费者义务”似乎得到更广泛的提及。如“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IOCU/CI)的说,消费者的义务:认清自己的社会责任,其市场力量驱逐坏习惯,促进良好做法,以支持可持续消费和生产。但是,仔细研究其内容,实际上指的是社会责任的消费者,而不是法律义务。法律义务,是指法律规定的义务的人民的人权,应该要求执行某些行为或不行为,以满足个人利益的权利的法律手段。关系在具体交易中,消费者和经营者主要是民间的平等。除了民事行为在对方的好处,如公务员的义务,消费者是不会对经营者承担额外的义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不可能的弱势地位的特殊保护消费者,只有消费者的权益,经营者只有义务。说:“消费者义务”体现了消费者对另一方参加民事法律关系的人所规定义务的经营者,体现了额外的负担,很显然,在法律上是没有道理的。因此,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说,消费者的义务,从内容的角度来看,事实上,没有对义务的经营者,但相比,所有的消费者来说,所承担的义务社会作为一个整体,实质是一种类似的企业社会责任的消费者的社会责任。这是个人消费负责所有消费者,目前消费者对未来消费的责任是维护消费者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并承担了道义上的责任,而不是法律义务。因此,我们在研究提到“社会责任”的概念更为合适。3。直接或间接危害社会的可持续消费,生产的商品和行为。消费者社会责任更有针对性,直接或间接地危害社会的可持续消费和生产的商品和行为,而不应是“有害产品”的概念密切相关的这种行为。因为“危险货物”已被更多的“刑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其他有关市场监管,这是法律所禁止的,真正在公开市场上的所有消费者没有太多的流通见,或出售本身就是一个进攻时的危险性商品“消费者”,而应该举行最有法律责任,而不是一种社会道义上的责任。所谓直接或间接危害社会可持续消费和生产的商品和行为,而不是其本身的危险货物和有害的行为,法律不能直接禁止和调控,但长远来看,它是损失的社会作为一个整体可能是不可持续消费和生产的原因之一,可能会造成污染环境,损害人类健康,威胁人类的生存,如邪恶。例如,各种各样的一次性消费的商品,让消费者虽然眼前的方便,没有违反有关的法律,但是从长远来看,将废物污染,资源枯竭和环境恶化和其他后果。这正是我们所主张的社会责任,消费者将有针对性的。(乙)的特点,社会责任的消费1。消费者的社会责任,主要责任是否定的。基于传统的法律理论,可以分为法律行为和不行为。如果一个法律主体产生积极的义务,以促进某种法律地位或这一事实,即行为义务是;另一方面,如果一个法律主体没有消极的义务,那么是不是消极的不作为。社会责任的消费者而不是根本的责任,也应该负的责任。2。消费者的社会责任在这一阶段基本上是道义上的责任。如上所述,社会责任的消费者特定民事关系中的不同义务的消费者,应承担直接或间接,自觉抵制危害社会可持续消费和生产的商品和行为,以保障整体利益社会和长远的利益,道义上的责任;而后者则反映在消费者方面,与他相对的运营商建立关系的公民义务。不是法定义务,因此,消费者有更多的体现社会责任,道德教育的手段,我们必须大力加强法制宣传,通过立法,使人民的概念,可持续消费,使消费者自觉承担社会责任,而不是其不是消极后果的某些行为,甚至其法律责任,这显然是不符合法律对自己的发展逻辑。不仅是道义上的责任,为实现消费者的社会责任,采取更多的经济,传媒,教育,宣传和其他非强制性手段。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不会拒绝的形式是通过国家立法调节消费者的行为,道德义务上升到法律责任。当然,法定义务是不一样的强制性赔偿责任,即使消费者普遍增加社会责任作为一个法定,其规定仍然将要采取的手段,经济,传媒,教育,宣传和其他手段的非强制性的法律。在极少数情况下,不排除有可能的一种手段的制裁,上述行为在公共场所吸烟的手段来调整制裁。在其他领域,如社会责任的消费者主要是消费者,他们特别关注的主要危险,是否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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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60yapi:您好!从您上传的文章看,您是财务管理方面的专家,从财务的角度,我们是同行。您写出如此多专著,不简单,佩服。但是,这里是文学网站,贴这种专业性文章似乎不太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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