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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说] 倒铁水了 (四)至(六)
        

        (四)

        春天来了。冰封的路面变得松软,化开一道道口子,露出下边的柏油和泥土。路边的积雪在太阳的照耀下悄悄地变矮、变小,最后幻化成一滩烂泥。山上的雪也化了,流到低洼处,酱菜厂门前的煤渣路成了一条小河,泊泊地朝马路边流去。程茜上学经过的地方,不是这样的季节河,就是烂泥的沟渠,一脚踩下去,黄胶鞋差点儿没拔出来,东倒西歪地挨到了学校,同学们鞋底上的泥早已在门槛上积成厚厚的一坨。
        去年秋天的白菜已经是一副细瘦、颓废的模样。大葱干得一碰就变成碎屑,只剩下葱头那点水分,还藏在枯黄的叶子下面。架上的土豆皱成一团。胡萝卜软得象条猪尾巴,黑觑觑的表皮下勉强露出一点儿当初的桔红。家门口的酸菜缸也差不多空了。贮藏柜里还有最后几个苹果,那可是留给程群的。
        程茜再次拿起那本书。她没有别的书可以读。
        “疯狂的笑从亚瑟的嘴唇上消失了。他从桌上抓起来那柄铁锤,奋身向那耶稣蒙难像扑过去。……他折起了那张纸,写上蒙泰尼里的姓名,又拿过一张纸,在中间横写着:‘向达森纳船港去找我的尸体。’ 于是他戴上帽子,……”
        窗外一阵骚乱声。程茜跑到厨房窗前,程红正在楼下拼命喊,姐,姐,来菜了!    果然,一驾马车正驶进菜棚的后院,车上是早春间下来的菠菜苗。
        程茜把手里的书本摔在柜子上,抓起网兜,冲出门去。
        菜棚的挡板还没有打开,但前面已经排了一条长队。人们叫嚷着,呼朋唤友,有人强行挤进队伍的前边,马上激起众怒,但这样的人都是李青松式的大小伙子,嘴唇上已经冒出一片小胡子,喉结在脖子上上下蹿动,他回过头来,漫不经心地骂了一句,队伍中就没人敢再有微词。程茜排在队伍的末尾。但她知道,菜棚的挡板一旦打开,排好的队伍就会马上做废。她把网兜团成一团,塞在裤子口袋里,手中的钱再清点一遍,攥紧了,做好了冲锋的准备。
        菜棚的挡板有动静了。队伍仍旧保持着形状。哗地一声,挡板打开了,人们轰地一下,全都涌向中间那一个窗口,队伍在顷刻之间消失。程茜没有跟着人群,而是立刻奔向最右边的窗口,因为她知道,她一个小姑娘,根本挤不过李青松那样的大小伙子,只有最边上才有她的机会。果然,所有的挡板都一个个打开了,穿蓝布围裙的售货员刚把台秤放稳,喊声马上响成一片。
        来二斤!
        我要五毛钱的!
        先来我的!
        这儿,这儿,钱都准备好了!
        千百条胳膊在售货员面前挥动。人声鼎沸。无数个身体的力量把简陋的菜棚推得直摇晃。架子上的菠菜在迅速消失,可是程茜还憋在一个大胖女人的胳膊肘下边,无论怎么努力也够不着菜棚的板壁。大胖女人离最近的售货员还有两尺左右的距离,她的左边是一个粗壮的男人,还有一个虽瘦却很有点干巴劲儿的男孩。大胖女人挥动着胳膊,嗓子都快喊哑了,却怎么也递不上钱去。程茜明白,如果自己等在她后边,最后必然是死路一条。于是她向粗壮男人的方向迂回。
        眶地一声,她听见秤盘碰着菜蓝子的声音,趁着那人拎起篮子回过身来的一瞬间,她细瘦的手臂一把抓住了菜棚的栏杆,然后在那男人举着篮子挤出来的时候,死命挣到了前边。立即,她感到了千百个身体压在她后背上的力量。她前胸紧抵着栏杆,呼吸困难,手心被栏杆上的钉子扎出了血,并且无法把裤袋里的网兜掏出来。她知道自己只要犹豫半分钟,菜就要卖光了……她不再去想网兜的事情,借着后边人群的力量,一鼓作气,蹬上了菜棚的挡板,再奋力把手举得高高的,一直伸到售货员的胸前。
        我的,我的,三斤!三斤!
        在巨大的人声中,程茜几乎听不见自己微弱的喊声。她只是努力地迎向售货员接钱的那只手。
        该谁的啦?
        我!我!
        售货员的问话马上淹没在一片喊声中,随即她触到了程茜汗湿的手递过来的钱。她把一捆带着泥浆的菠菜扔进秤盘,胡乱一称,就把菠菜倒在了柜台上。程茜搂起那捆菜刚想出去,后边涌上来的几个大人几乎要把她挤扁在柜台上。她抱紧菠菜,脚下朝上再次攀登,尽量和大人们站得一般高,然后,借着一个大人向外挤出去的力量,她回过身来,朝无数个身体上一扑,奇迹般的,她掉到了人群外边,重重地摔在地上,那捆菠菜也摔得七零八落。
        程茜从地上爬起来,把挤得披散开的发辫朝后理一理,这才从裤袋里掏出网兜,把散落在地上的菠菜一根根、一片片珍贵地拾起来,装进网兜。
        程红不知道从哪儿冒出来。姐!她的声音里带着哭腔。
        哭什么?我这不是买着了吗!
        程茜站起来,一手拎着菠菜,一手拉着程红,走回家去。
        菜棚子前的人群渐渐散去,来晚了的人带着失望的表情转身走开,一个白头发的老太太弯下腰,把地上星星点点的碎菜叶子收进了她的篮子,很快菜棚子前干干净净,就好象从来没进过菜一样。


        厨房地上,程茜正坐在小板凳上择菠菜,程红跑进来。
        姐,姐,大食堂放电影,咱妈她们单位组织的!
        程茜腾地从地上站起来,小板凳倒在一边。
        真的?什么片儿?
        不知道。刚开始放人。
        程茜和程红跑到大食堂。门口已经聚集了一堆大人和孩子,有人说是阿尔巴尼亚片儿《第八个是铜像》。程茜头两天在学校听毛玲说过这部电影──不管什么电影,毛玲她们院儿总是最先放,然后再过两三个月,新电影才会出现在地方电影院里。
        门口的人们,脸上带着期待的表情,围着大食堂那个窄小得像城堡入口的小门。两个男人把守着入口,不时有人进进出出。有时电影放到最后,把门的人会发慈悲,把外边的人全放进去。程茜颠起脚尖,认出那些人确实是妈单位的,把门的一个人她也认识。她拉着程红,挤到前边,鼓足勇气叫了一声叔叔。那人认出了程茜,放她们进去了。
        这栋建筑早先是爸单位的食堂。毛玲她们部队搬来以后,不仅占了学校的一栋教学楼,两栋宿舍楼,还把大食堂的门窗也都用砖砌死,焊上了椅子,盖起了舞台,大食堂成了一个电影院,兼做文艺演出的剧院,但是外边的老百姓却很少有进到这里的机会。今天,妈的学校借用这个场子开大会,会后还能有电影看,完全是因为毛玲她们的哥哥姐姐都就近入学在妈工作的中学。
        程茜领着程红走到里边,看见妈正好坐在第七排的中间,那可是毛玲她们部队领导坐的位置呀。两个女孩高兴地跑过去,正好看见戴小五也在第七排靠边上的座位里,依偎在她妈的怀里,嘴里嚼着奶糖,手里摆弄着糖纸。奶糖的香味飘散开来,程红不由得咽了一口吐沫。戴小五抬头看见她们,笑了。
        程茜没理戴小五,拉着程红,一直朝中间挤过去。
        妈!程茜和程红高兴地叫道。
        妈从眼镜边上瞟了程茜一眼,没说什么,也没动一下。
        程茜以为她默许了,马上和程红一边一个,挤进座位。
        这一身气气拉蒿的味儿,头也不洗,别往我身上靠!妈使劲朝后缩,同时伸出两手推了两个孩子一把。
        程茜回过头去。隔着眼镜片,她清楚地读到那眼神里的厌恶和嫌弃。
        她立即站起来,扯起程红,三步并做两步,跌跌撞撞地挤到外边过道上。戴小五吃完了奶糖,张开嘴问道:怎么,不看啦?
        程红老大不乐意。干啥呀你?人家还想看呢。
        你没眼力架儿?你不知道好歹?
        《新闻简报》的音乐已经响起,程茜的声音立即招来周围一片喝斥。
        小声点!
        不爱看出去!
        程茜只好弯下腰来,小声地说,那我回家啦?
        你回吧,我就在这儿看。程红说着,在过道上蹲下来。
        程茜摸到门口,走到外边。
        门外仍旧是一片期待的脸庞。一见有人出来,各种问题立刻就朝程茜打来。
        开演了吗?
        什么片儿?
        没票叫人撵出来了吧?这最后一句招来一片哄笑。
        程茜低着头挤出人群。泪水从她脸上流下来。她伸手去擦,这才发现自己满手都是菠菜的泥土和绿汁,指甲黑黑的,掌心上被菜棚的钉子扎破的那一块,此刻隐隐作痛起来。
        天色已暗。院子里空荡荡的,孩子们都到大食堂里边或者外边去了。程茜隐约听见那边传来的音乐声。所有的人都看电影去了,除了她。
        暮色中一辆自行车冲过来,在她面前铩住了闸。原来是爸。自行车的儿童座上坐着程伟。
        天都黑了,怎么还不去接程伟?
        程茜抬起泪眼,说不出一句话。她确实忘了去接程伟。
        还楞着干什么?还不把我这手里的饭盒接过去?小兔崽子,就知道玩!什么他妈也指不上你!

        (五)

        一年一度的全校学习毛泽东思想文艺汇演要到了。以前老师都要程茜准备上台讲用、表演。二年级的时候,程茜还参加了全区讲用大会。她讲用完自己如何跟在工地上的工人师傅后边捡钉子,把小辫子一甩,唱了一段“都有一颗红亮的心”。会后,解放军叔叔、工人阿姨都过来和她握手。回到学校,程茜成了全校最“红”的孩子。那时候,“红”这个字,在孩子们的嘴里有另一层涵义:受欢迎的、引人注目的、被老师重视的、令人羡慕的。毛玲来了以后,程茜从“红”的颠峰上迅速滑落下来,虽然她还是学习委员,但已名存实亡,很多重要活动都没她。今年,离文艺汇演只有两三天了,老师也没有来找程茜的意思。而毛玲戴小五她们,却每天一放学就都不见了。
        文艺汇演这天终于到了。同学们排好队,向某部驻地进发。程茜早上在教室里就听见同学们嘁喳,毛玲和她父母说好了,汇演就在某部礼堂举行。程茜几次经过这个围着高墙、壁垒森严的院子,但是从来没进去过,她从同学们的议论中曾经想象过里边的气派。今天她踏进院门,还是吃了一惊。
        院子很大,迎面就是一个花坛,里边盛开着鲜艳的串红和大朵黄色的美人蕉。花坛后原来是程茜爸爸单位的教学楼,现在已经改成某部的办公主楼。门口飘着红旗,窗户擦得溜明湛亮,窗框和外墙全部重新粉刷过。院子扫得一尘不染,一对士兵整齐地跑步而过,在办公楼前却唰地站住,全体手齐帽檐,朝办公楼里走出的一个矮胖子敬了个礼。同学们嘁喳着,说那个矮胖子就是毛玲她爸。矮胖子挥了挥手,随即钻进门口停着的一辆天蓝色小轿车里。
        大食堂已经弃置不用──两三个月前,军绿色的卡车载来一队工程兵,某部的新礼堂便拔地而起。
        新礼堂内部灯火辉煌。墙上是漂亮的灯具,舞台上方镶着花边,大幕、座椅全部是红丝绒的。
        第一个节目是合唱,毛主席诗词,浪淘沙·北戴河。 大幕拉开,某部文艺宣传队的乐队起奏,毛玲尖利的嗓音划破礼堂里的沉默:大雨落幽燕,白浪淘天。她的声音充满了生命力,能听得出,缺乏训练的嗓子在高音那儿有些困难,但是她不屈不挠地拔上去了,那颤抖通过扩音器放大出来,反而有一股震摄的力量。秦皇岛外打渔船,一片汪洋都不见,众声接上去。程茜陷在红丝绒的椅子里,感觉到自己的卑微和退缩。她也有生命,但却是扭曲的,像一颗长在胡同里的小树,歪着身子,在墙缝中找到一小片天空,借着这线阳光,疯狂地冒出一从叶子。而这一从叶子,也是黄瘦的,枯萎,缺乏光泽,在一棵枝叶繁茂的大树面前,她自惭形秽。
        万泉河水清又清,我编斗笠送红军。戴小五和另外五个女孩舞着草帽上了台。戴小五劈开双腿,柔软地坐在台中央,她优雅的小脑袋朝后仰过去,再仰过去,一直快碰到了后脚跟。场子里响起掌声。戴小五一跃而起,手舞草帽,左右盘旋,上下翻飞,像个美丽的小精灵。
        程茜想到自己的粗鄙,自己长得太多太快的头发,钢蓝色的,在脑后编成两根粗壮的辫子,因为太粗太乱而失去了女孩子的孱弱和妩媚,要不是天生绻曲,她的发辫几乎要令人憎恶了。她每个动作都是笨拙的、鲁莽的,一夏天膝盖上臂肘上都是冲撞的青紫和擦破的伤口,有的正在渗血,有的已经结痂,有的长出了嫩红的新肉。她走路时低着头朝前冲,鞋顶得冲出了大脚指头,裤脚接了一次又一次,上衣短得一抬手便露出里边的衬衣──她的整个形象都是突兀的、不和谐的,不招人喜欢。


        如果你是老师,站在台上朝下看,你会看见,在这些孩子短短十三年的生命旅途中,小苗已经分出了先后,未来已经清晰地写在她们的脸上了。有些满是希望,跃跃欲试,有些黄瘦病秧,能不能活到明年都是个问题。程茜从二年级到五年级,经历了巨大的变化,程伟,尤其是程群的出生,改变了她的生活。老师并不知道具体发生了什么,但是她眼看着这株小苗渐渐失血、变黄,渐渐被她周围的杂草淹没。回首往日,老师也曾在心里发出感叹:究竟发生了什么呢?救救孩子。但是老师也有自己的孩子,家里的杂事,工作的繁忙,很快就把那张苦痛的小脸忘记了。再说程茜的变化是缓慢的,每天这个幼小的灵魂都被蚕食掉一点,如果老师不经常回首往事,几乎不会注意到她的变化。
        有些日子里,程茜是快乐的──她毕竟是个孩子。她在走廊里和同学们疯,她喜欢整洁的环境,她把过道上的纸屑都拾起来,送到撮子里,还抄起条帚,把讲台四周扫干净。老师心里生出一股柔情:程茜,你的辫子,能不能编整齐一点?一个女孩子嘛,应该把自己收拾得干净些,就象你收拾教室。那一刻程茜的脸上浮出笑容,很象是从前那个轻松无忧的二年级小学生,但是,那笑容即刻消失了,又回到长大了的程茜,突兀、冲撞、沉重。

        (六)

        程群天性并不凶恶,只是因为大人们把他放在那样的位置上,他才有了向女孩子们施威的气势。他边吃奶豆,边举起玩具冲锋枪,枪口顶在在地上玩沙子的程伟的背上。程伟把冲锋枪扒拉到一边,顺手抢了他手里的几个奶豆,不顾一切塞到嘴里。程群抡起冲锋枪就要砍程伟,程茜箭步上前,一把握住玩具枪。
        妈在家里炒菜,听不见楼下的声音。三个女孩跳上去,几只手一齐掐程群的胖脸胖胳膊,同时压低声音威胁他:不许哭!你要是哭出一点声音来,就把你扔下水道里!下水道这两天正修理,水泥盖板都掀在一边,张着黑洞洞的大口。程群眼泪噙在眼眶里,小嘴一瘪一瘪,终于没敢哭出来。
        走廊里没有窗户,为了省电也不点灯,黑觑觑的。程茜端着一盆菜汤进屋,差点儿绊在蹲在地上的程红的身上。程红迅速将她拥有的小柜的门关上,仓促的动作透着不安。程茜知道程红又偷她东西了,是什么,她不知道。
        晚上程红脱下棉袄棉裤,洗了脚,端着一盆脏水去厨房倒掉。程茜抓过她棉袄,准确无误地从兜里掏出小柜钥匙,甩下拖鞋,无声地蹿进走廊──柜门一开,掉出来的正是程茜的剪纸本!
        程红从厨房倒脏水回来,一见此情,眼睛都冒出血来。她来抓剪纸本,扑了个空,便跳上来,一把挠到程茜的脸上,程茜脸上顿时几道血印子。她一把薅住程红的辫子,就要把她脑袋往墙上撞。
        爸和妈听见动静从里屋出来了。
        混蛋玩意儿,你们就不能安生一会儿啊!你打,我叫你打!
        脑袋撞在墙上的变成了程茜自己。接着她被按在椅子上,屁股上的棉裤被撕开,里边的衬裤也被撕开,屁股蛋上立刻五个红手指头印。程茜拼命挡住那抽她的巴掌,从椅子上跳起来,提上裤子,拉开大门,朝外边跑去。
        跑到楼门外,她才意识到自己脚上没有鞋,只是两只脚底早就磨穿了的尼龙袜子。她顾不上这些,仍旧疯了一样朝前跑,跑啊,跑啊,后边追打、叫骂的声音没有了,红楼不在视野内了,连灰楼也看不见了。她跑到了某部军马场的后边。
        四周黑洞洞的,只有马棚上一盏昏黄的灯。程茜奔向房子尽头一个避风的角落,确定了周围没有人,想要蹲下来,马上感觉到膝盖疼,刚才大概撞在椅子上了。脑门也疼,手伸上去一摸,已经起了两个大包。腮帮子上湿乎乎的,被程红挠的那几道还在渗血。
        她在一个土堆旁蹲下来。土堆挡住马棚方向射过来的一点光线,这里就是彻底的黑暗了。她先把衬裤的带子抽紧,打个结,然后解下头上的辫绳,把棉裤的两个角绑在一起,这样棉裤就不会再被撑开了,跑起来手脚利落些。夜晚的寒气朝她袭来,她习惯地把两只手伸进棉袄袖管,这才发现棉袄袖子也被撕开了一块,在黑暗中露出里边的白棉絮。
        她再也忍受不住,伏在自己的膝盖上,肩膀一抽一抽,呜咽起来。


        大沟上游冲下来一个死孩子。
        程茜上学的路上,远远地看见小桥上挤了一堆人,指指点点的。她走过去,从人缝里看见一对裸露的小屁股,青紫的,腿上裹了一团暗红色的破布,一条胳膊浸在脏水里,脑袋被垃圾掩埋着。男孩子们在沟对岸,手里举着弹弓,朝那死尸射石头子儿。程茜听见人们的议论:好象是个女孩。看样子是足月生的,都那么大了。不知道是不是活着扔的?那哪儿看得出来?现在夜里这么冷,活着扔的天亮以前也早冻死了。可怜哪。就是,还不如送给捡破烂的老赵头老赵太太呢。养得活么?这话说的,怎么养不活?给点高粱米汤就能活。唉,这准是那个大姑娘家,做了见不得人的事了。
        一块石头打中了那孩子脑袋附近的一只破鞋,破鞋弹开来,露出那孩子的半边脸。人群一阵悸动。程茜一惊:那孩子脸色惨白,眼睛紧闭着,小嘴半张着。她是刚生下来就死了呢,还是活了几天才死去的?她之所以死去,是因为有人要她死吗?大概是这样,不然她应该躺在医院的太平间里,或者自家的床上,周围围着几个抹着眼泪、长嘘短叹的亲人,对不对?她这样,在暗夜里被窒息而死,然后用一块破布草草一包,扔在脏水沟里,最后与垃圾为伍,那带她到世上来的人,是怎样地轻视她啊!
        “难道你从来不曾想到过,那个可怜的小丑也会有一个灵魂──一个活生生的、拼命在挣扎的人的灵魂;拴牢在那一个弯曲的躯壳里,被迫做它的奴隶吗?……灵魂是哑的,它喊哭不出声来,只得忍受,忍受,忍受!“
        她就是一块没人要的垃圾,被人毫不留情地抛弃。可她也曾是有生命的。她感受到了那冷眼吗?那试图把她掐死的手臂,那夜间的寒冷,脏水沟里的臭气,从她身上飘过的烂菜叶、脏手纸、小工厂流出的黄色液体……她哭过吗?她挣扎过吗?有多久?是在天亮以前最冷的那两个小时,她的哭声渐渐弱下去的吗?
        有这么两个大人,一个男的,一个女的,他们因为某种原因到了一起,干了那事,或许还用了那个叫避孕套的东西,最后还是没有避免这条生命的产生。她在子宫里一天天长大,对这个世界不欢迎她的事实毫不知情。然后到了这天,她不可避免地来了,来到这个寒冷、肮脏的世界,没过几小时,再踏上一条同样寒冷、肮脏的路,回去了。
        生命是什么?一块召之即来、又可以随时抛弃的垃圾?
        那么我呢?我的一条命是不是也象她的一样──程茜马上使劲摇摇头,仿佛要摆脱这个危险的想法,我不是,我有家,有爸爸妈妈,弟弟妹妹。我有衣服穿,有饭吃,有学上。程茜挤出人堆,快步来到学校,坐进自己的座位。但是那个危险的想法却象毒虫一样,在第一节课下课的时候,又悄悄地爬回来了。
        他们当初是打算要个男孩的,妈不止一次这样说过,连名字都起好了,叫程钢──多好听的名字啊!百炼成钢。程茜眼前仿佛出现了这么一个程钢:他有李新松的面容、李青松的个头、矫健、快乐、挺拔、自信。为什么不呢?他正是父母所期待的。他们爱他,正如今天他们爱程群。哦,成群。一个还不够,还要成群──原来这就是他们的计划!我怎么早没想到。那么,从现在起,每隔几年就要又一个新的程什么诞生,而我洗尿界子刷奶瓶的事业将继续下去,直到我离开这个家。如果这个新的程什么是个男孩还好,如果是个女孩呢?程红程伟和我的小床已经够挤了。或者,那个女孩也会有和这一个同样的下场?程茜不寒而栗。
        原来我不过是别人干那事的一个副产品。如果是男孩就留下,是女孩就扔了,扔给寒冷,扔给流水。即便不扔,也不过是挤在那狭小的北屋里,自生自灭。
        不,我不想自生自灭,我要活。
        一个念头在程茜的脑子里清晰起来:她熬不到十八岁了,她必须尽快离开这个家。她要逃走──亚瑟能,我为什么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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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得真好!
      可能是生活接近,读起来很顺。
      你是沈阳人吗?
      你提起的大沟就在我家前流过。
      那条大沟流过辽宁大学,百鸟公园,辽宁艺术剧院。
      我家就在哪儿。
      辽大和辽艺对我的一生有很重要的影响。
      以阳光的生活态度收获金色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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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沧海一笑老乡好,我不是沈阳人,但是小时候在沈阳住过若干年。
        我把这篇给一个南敬人看,他说看不懂“啥前儿”和“气气拉蒿的味儿”,哈哈。你应该没问题...陈影还有那个李什么都是辽艺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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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默然。读起来亲切就在这儿!
          我读中学时练过声,还算讲究口音。可现在沈阳话是一张口就出来。
          以阳光的生活态度收获金色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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