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地和心灵
 

 


 

 

大地和心灵

─程宝林散文简论


曹家治



(小注:在我20多年的写作练习之途上,许多编辑和评论家给予了扶持,我永远都感念他们。本文作者曹家治教授就是其中之一。我在四川成都当编辑,他在数百里外的四川宜宾学院中文系任主任。整个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中期,我们没有任何形式的联系,我甚至并不知道这人是谁,直到1997年9月,与我工作单位相邻的《当代文坛》杂志一位编辑,给我带来一本该刊1997年第5期,上面发表了这篇论文。当年年底,曹家治教授到成都开会,打电话到我任职的报社编辑部,我骑车到他住的旅馆去看望他。除了带有东方出版社1995年为我出版的第二本散文集《托福中国》,我两手空空,没有一茶一饭的款待。落坐后,我当面向他表示感谢,这位谦逊、诚恳、年约50多岁的学者带著歉意说:“我研究你的散文,手里只有那本《烛光祈祷》,写稿的时候,并不知道你还有这本《托福中国》。”他更不知道,我曾经去过美国两年。曹教授说:“我们在偏远的小型地方学院作学术工作,信息不太灵通,文章可能写得不全面。”

此后,我又出版了《国际烦恼》、《心灵时差》、《一个农民儿子的村庄实录》等散文集。令我感动而感念的是,曹教授对我的评论,是纯文本的研究,毫无任何世俗利益牵连。他的许多论断,真正说出了灵魂深处的我,令我奋发,更令我警醒。─程宝林)

程宝林在不少文章中称自己是“诗人”,或者“全国小有名气的诗人”。这是他恪守本分的一种自我确认。几本被行家看好的诗集证明著他的自我确认是恰如其分的。那些充盈著诗的智慧的诗行确实显示出他诗人的聪明。不过,读罢他的散文,就会觉得他诗歌表现的聪明其实伴随著一种遗憾,并不怎么值得称道,巧妙的诗家语与炫目的诗歌技巧造成的效果虽然奇特而精雅,但多棱镜折射的五彩光波却使他的本真面目过分美学化,成为一种遮蔽,妨碍了他人格本色的保真传达。这个出生于湖北荆门农家的孩子,由农村而名牌大学而四川日报记者,人生历程一直伴有诗名,可谓少年有为,然而他却难得地一直保持著农民孩子的朴实意识。土地、庄稼、天气等一切与农事相关的因素都会牵动他的神经,引发他意识深处深深的关切与忧郁。或许家人的命运与童年经验给他的震撼太深了,他未来的人格发展不能不因此受到长久的影响,以致定居都市许多年后的现在,他仍不能拥有都市人的感觉。这就注定了他的孤独,也注定了他敏感于社会人生的角度。在那间都市的小屋里,他默默地用这孤独与角度来写作,弄出许多诗和散文,为刻骨铭心的童年感受寻找归宿,也为沉浮于喧嚣纷繁的都市生活中的心灵进行自我定位。显然,他是执意把自己定位于悠远的人群。他在情感上永远属于他们。我相信每当他拿起笔,或者以记者身份诗人身份采访交际、赴宴应酬,他眼前一定晃动著一位老人,赶著牛,一圈一圈永不停息地碾压著禾场。这位老人(他爷爷)因为坏成分已经变得极其恭顺,而魂接地气的永恒劳动又使他胸怀宽厚而平静。当老人在禾场上责打孙子的光屁股的时候,没有什么理由可让他怀疑他已经把自己的命运和灵魂交付给了这位未来的诗人。

这位诗人后来当然抗拒了爷爷交付的命运,却虔诚而神圣地接过了那一具朴实的灵魂。这是因为不仅这灵魂塑造和支持著他的精神世界,而且作为家庭背景,他的情绪感受、价值判断天然与之骨肉相连;还因为作为诗人,他的悟性知道这灵魂怎样强化著自己精神世界难得的独特性。他明白这份馈赠正是他作品产生魅力并与其他作家相区别的秘密,为此他甚至有些感激自己的卑微与土气。当然,作为现世中人,这种自我定位于他也非全是福音。内化为人格的那种情感会使他大大丧失对都市人群的亲和力,使他缺乏在他格格不入或痛心疾首的人和事物之间往来穿梭的灵活性。他的朋友尚仲敏说他“在享受现代文明方面,似乎有些茫然无措。”(尚仲敏:《程宝林诗歌的品质》),我想指的就是他这一禀性。读他作品可看出,他明白这于他是“必要的丧失”。他爱美胜于爱功利,爱文学胜于爱仕途前程,宁愿蜷缩一隅心力内投去爬格子的他,眺望窗外滚滚红尘时脸上总现出谦卑知足的神情。这世界给了他回忆和想象的物质条件和思维空间,他爱这世界,还有窗外熙熙攘攘的人群,虽然他与他们之间缺少相似性。我想,当如是情愫充溢他内心的时候,他艺术思维的根须就会伸向很深的土壤,汲满爱的汁液,蓊郁地抽出满树清新的枝条。这些枝条向阳一面充满对人生中美的赞叹与温馨的博爱情怀,背阴一面则是童年回忆与家人命运的叙写,那样的魂牵梦绕,却又难抑熟知现代都市生活后反观故土亲人生存状态的怆然。一如美国女诗人狄金森所唱:“假如我没有见过太阳/我也许会忍受黑暗/可如今,太阳把我的寂寞/照耀得加倍荒凉。”他如今早已离开了乡村,又不属于城市,所驻足的境界已使他难以真正回归存在于故乡的那个精神家园了。陷入这痛苦而神圣的精神两难境地,他所能坚守并祭献于故乡与童年的,大概只能是自己人格的朴实与心地的坦诚吧。

这就难怪他摆弄起散文这种朴实坦诚的文体来,有游鱼入水飞鸟归林的自如了,特别是当他感事怀人而欲直抒胸臆的时候。

读罢他的诗集再读他那本薄薄的散文集《烛光祈祷》,可以看到同样的心理事实在不同的文体中呈现出怎样的不同面貌。那副作诗时蹙眉穷思的苦吟相在散文中已全然松弛,而真挚敦厚的平实叙事也冲净了神奥飞扬的诗美情采。可以感觉到,他写散文不是为了与谬斯作艺术的伟大竞技,而是为了开启自己精神的另一维度,让精神内在的本原性东西真实地自然地呈露出来。这一心理需要可能与他精神成长与人格发展的进程相关,当他清楚地意识到自己的天命与精神的成熟强健后,他就不再满足于诗歌中自己朴实人格与生命感觉的闪闪烁烁的戏剧化表现,而要把自己的精神根基与人生真相直接呈露出来。在这里他不再追求什么创见,也不会字斟句酌设置文字机关。那种与自我直接照面与交谈而生的自由感与宣泄感,我想他在写诗歌的时候是未曾体验过的。那是一种庄重的欢悦,一种严肃的交付,一种坚守精神家园与道德情操之后的精神回报。他的精神逻辑不屈不挠指向这种必然性,故而那本薄薄的《烛光祈祷》就能免俗,就能获得一种人格份量而令人耳目一新。

我们就来看看这位农民儿子的心灵自白吧,来看看他那独特的人格结构扎根有多深,他以后的经历又如何增强与丰富著这一倾向,以及凡俗生活中这一灵魂的诸般感觉。


精神根基

一般而言,作家回忆故乡生活与童年感受,其依恋心理总会不经意地将那记忆的内容润饰得更鲜亮美好一些。程宝林则不然,他这类回忆虽也情真意挚,却鲜有常见的那种对故乡山川风物的依恋之情,对乡风民俗的陶醉之感,或者对小夥伴们纯朴友谊的悠悠缅怀。读遍他这类散文,也找不到他小小童心对外部世界(包括自然)的温情成分。这反常现象缘何产生?只须一瞥他童年所处的反常环境便可了然。这个降生于60年代初期中国农村一个戴著“地主”帽子的全村最穷家庭的小男孩,偏又生性敏感。那日渐晓事的童心日复一日在乡人轻蔑歧视的交往态度与家人怯懦恭顺的处世心态中惊悸疑惑,感觉世界将如何呢?焦虑体验很早就降临他心上了。幼稚的观察与切肤之感让他很早就悲哀地直觉自己一家的贱民地位。叔叔在僻静地方教他唱当时的流行歌曲《翻身道情》,小小的他竟喉咙发紧地意识到由他们这种人唱不合适(《堂叔》)。置身如此心理背景,即便童心纯洁无瑕,故乡的一切恐怕也难以在他心里产生亲切感了。我想,当那双稚气的眼睛看到家人的种种境遇,诸如看到被宣判最多只能活三年的肺气肿爷爷“浮肿的脸像一只紫色茄子”,仍赶著牛不停地碾压禾场的时候(《善良》);看到总是被派去干最脏最重的活的父亲疲惫不堪地收工回家,打开小木箱,取出小红缎包著的自己曾经拥有过的农中校徽小心抚摸的时候(《父亲》);或者看到家人劝因痴妻羸女病死而几欲跳进水库的叔叔的时候(《堂叔》),那种创伤性体验无情驱策他人格进入早熟,对他人格形成的震撼性影响必定是终生性的。一方面使他不可避免地形成怯懦萎缩的内倾性格,产生深刻的无助感与孤独体验。压抑与危险总是梦魇般紧随著他,造成他与外部世界深深的隔膜。他不愿去找朋友,儿童们也不愿意与他交朋友,“无论上学放学,我都是独来独往。”班上有同学放出风声要揍他,被极度恐惧与无助感紧摄的内心冒出的对策也只能是“放弃自卫的权利”,采取不抵抗主义(《同学》)。另一方面,则是由幸福的被剥夺所激发起来的反抗命运的意志,以及由自卑感而生的对于优越的渴望。这种意志与渴望在相当程度上支撑著他童年的内心世界。让同学抄袭他的作文便免掉了一顿注定要挨的拳脚;笔中墨水干涸时,因其学习成绩优秀总能得到女生帮助(《同学》、《笔缘》)。这类体验不断强化著他攀达优越的自信。这种自信再与对家人有限的相濡以沫的爱心体验相融合,所激发的精神动力就足以使他今后获得补偿乃至过度补偿了。那是一种如春阳般温暖并滋养著他瑟缩的精神之苗成长的爱心体验。它主要来自家庭的女性长辈,特别是他奶奶。家庭的男性长辈们作为卑屈命运的主要承当者,为应付沉重的生活总在疲惫地喘息。他们是以自己朴实厚道的人格及对命运的忍耐精神默默夯筑著他人格建构的基底。是奶奶的爱心开启了他灰暗感觉中的一线蓝天,滴水成冰的冬晨,当赖床的他终于起来,穿起踮著小脚的奶奶三番五次为他烤得暖烘烘的棉裤,推门一望,嗨,好大的雪!那份暖意,真是终身难忘啊。奶奶把各种粗糙食物烹调得好吃顺口,奶奶用热海盐为哮喘的他吸除体内的风寒(《灶火》);当他走过人生最艰难的这段路程,昂首跨入名牌大学校门的时候,朴素的对家人报恩的念头(特别是对他奶奶)强烈到几乎成为他唯一的愿望。

应该说,到此时,他那来自自身及家人的刻骨铭心的困厄体验与后来他作家头脑中对整个农民及土地的忧患意识还是性质不同的两回事。不过,一当他获得另一身份,跨入另一个社会圈,适当的心理距离、必要的知识及拓展的视野很快就使他的体验升华了。他作为大学生或者省报记者重返家乡,家人或家乡境况或者依旧,但他的视角与精神却变了,眼前境况在切肤之感中,作为个案,其意义已扩大为整个农民及土地的一种典型困境,一种含有丰富消息的原型。于是,一种较丰厚的现实理解、历史理解与文化理解就自然融入了他对童年感受与家人境遇的叙写,而从中升腾起来的悲凉感受也就真正具有了文学意味的沉重。这种沉重比之在一些作品中时见的那种以居高临下的伶悯眼光看待农民而生的贵族式沉重,区别在于它具有强烈的身世之感,具有亲证性,并融贯著与农民骨血相连的亲情意识,因而自然见出一种深厚的精神根基性。而这,恰是隔岸观火的人学不会也玩不转的真文学的内涵。

平民感觉

集中另一些叙写他作为都市人日常生活的作品,又有浓浓的平民式幸福感溢出。那种走过大贫困大卑屈之后的平静知足心态,那种珍视与品享自己拥有的平淡生活的专注与深情,常令人联想起契柯(“言”旁,左“可”)夫某些小说的温暖与动人。其实,就旁人看来,他的记者视野诗人手笔是大可以写一些新潮感受,发一些后现代高论的。然而他不,看的出来他倒是在小心躲避这类气味,而放任自己本性中的平民视界与感觉去自在活动。有什么办法呢,他是真正在为时代观念所鄙夷的清淡生活中体味到了幸福,在被拜金浪潮比照得黯然失色的家居琐事中看见了光彩。他珍视这种生活,并坚信自己正过著幸福的日子。而在他,真实呈露“自己的状态”又是散文写作的本意,于是这种幸福感便带著真性真情从他心底自然涌上笔端了。“以低级职员的谦卑姿势伏在写字台上”工作了一天的他下班回家,“和妻子开开玩笑,逗逗孩子,吃过简单的晚餐,舒舒服服地用热水烫烫脚,换上干净的、母亲从几千里外寄来的农家布鞋,我就觉得这日复一日单调的生活中,蕴含著许多美丽的、可以被称为幸福的东西”(《钥匙》)。由一个当代年轻的文化人以一种朴实沉静的语调,表达这种生活上蓬间雀式的自满自足感,这实在有些令人惊奇。而把一间不足三平米的废弃公厕辟为书房所表现出的毫无苦涩意味的由衷喜悦,就更令人感叹复感动了(《无闻居》)。不抱怨,不攀比,常想自己以前也和许多求职无门的人一样两手空空,从而感念社会待我不薄,而对平淡生活心存温暖。心态如此平衡,他就能葆有日常感觉的清新,无须气喘吁吁地追逐名利而幸福感自然频频从庸常琐事中溢出,且这幸福感并不肤浅。它带有精神皈依性质和灵魂欢悦性质,大可安身托命,他怎能不纵情品享呢?(《太阳出世》、《写给襁褓中的儿子》、《冬日踏青》、《烛光祈祷》、《吾爱吾妻》、《吸尘器比梦更遥远》等一系列咀品他平民小家庭生活滋味的篇什,皆弥漫著一种他独有的充满感恩意味的精神氛围。当一个年轻美丽的女子从茫茫人海滚滚红尘迎面走来,牵起他冰凉的手,把他领回家,并成为他妻子的时候,他内心怀有怎样的感激之情啊!等候在产房外的虔诚与神圣,用“偏斗车”(90年代初成都流行的一种自行车加挂座椅改成的家用三轮车、现已被禁绝迹─程宝林注)从医院接妻儿回家的兴奋与自豪,以及郊游时执意把一岁的儿子丢进土坑去与泥土和农民孩子亲近的开心,皆见出他自然人性流露的深沉欢乐与巨大满足而用两个篇章喋喋不休地为儿子祝福与祈祷,那份陶醉痴迷劲,更是达到了爱默生所描绘的地步:“为孩子的美丽和幸福所感到的欢乐,使我的心灵博大到躯壳难以容纳的程度。”这类表述居家处常过程的幸福感,在与他同居一个城市的其他散文作家─比如张放、裘山山─的作品中也常见,不过内质互异。张放是以文人雅士的高雅趣味淡泊心境立身处世,日常感受的喜悦有较浓的孤芳自赏成分,还有几分禅意追求的机心在内。裘山山则以女性心理母性意识之温情含笑于世,在她,日常感受的美丽色彩是不求自来的,犹如天赐,永远温馨,不枯不变。而程宝林怀拥的却是苦海中人苦游到岸深知一切来自不易的满足感,悲怆的回忆还历历在目,眼前的拥有似笼罩著梦的云烟,都市人生活的寻常细节,在他都是幸福的梦,而这幸福又催生了他真诚而强烈的感恩意识。他的感恩不同于张放那种指向天籁,指向本土文化风情的雅士的感恩,而是实实在在的平民式感恩,就指向为他带来实惠的社会,指向自己的父母和妻儿,并无超凡脱俗的感觉。即使感到不平,内心不快,比如儿子哭著不愿上远处简陋的幼儿园,而要上住家附近条件较好的省直机关幼儿园,他却办不到,他也无更多怨言,只默默地抱孩子到应该去的地方去(《独对无言》);游慈恩寺遭僧人殴打,也是辩理多于愤怒(《慈恩寺里遇武僧》)。平民意识不会产生把痛苦感受当奢侈品来把玩的兴趣,家人境遇留下的烙印犹在心底,小痛苦的把玩于他毫无价值。倒是平淡平静与简朴自足的平民生活态度对他更具存在意义与深度。因此,他一点不想淡化因工作关系赴宴时内心的隔膜与不自在(《灶火》),却对自己与同事这类无甚社会地位与身份的小字辈在公共浴室互相搓背感到温暖乃至得意(《洗澡》)。在他的意识里,获得平民身份与固守平民意识即是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的双重成功,他没有理由不沉醉其中滋品美味。不过,那沉醉感似乎深长得有些过头,以至于令人担心他会逐渐丧失在实际生存环境中质疑与设问的欲望和能力。只须看看他在安居乐业之后抒写的那些生活感受,即知这种担心不为多余。内心少忧患、少痛苦、少疑问、少批判的平民式幸福感过深过浓,即便贴近人生,也难免不给人以艺术抱负水平走低的感觉。

博爱情怀

他毕竟是诗人。在散文中尽管以不同于写诗的心态及语调说话,但对触动其敏感诗心的某些题材,他诗人的内在气质亦常常挣脱浓重的平民感觉而显化于文,在一种博爱情怀中形成艺术情绪的高涨。比如面对少女,整个世界会从他的感觉中倏然隐退,只剩造化的杰作以纯美形态呈现于前。对少女们青春形体与温馨气息所体现的自然之美与生活之美的交感,他的《少女就是鸽子》一文作了最热烈奔放的回应。他甚至祈望能挽起她们的手,成为她们的儿子。儿童的天真无邪亦使他忘情忘我。旅途》一文中,他这位口袋里只剩两元钱的穷大学生,在火车上与一位相貌平常的小姑娘游戏得那样开心与投入,全不在意小姑娘父母在一旁的冷漠。这篇作品的动人之处,乃是在困窘处境中沉醉于童心童趣而表现出的安详与快乐。虽然他缺少购买加快票的钱而必须在中转站枯守半夜换乘慢车,虽然他腹中饥饿到了半夜还会更饿,但他却为陌生小姑娘的欢笑充满宁静愉悦,下车前还慷慨地把自己唯一的食品─一个小西瓜送给了依依不舍的小姑娘。随人生历程之延伸,博爱情怀作为他诗人气质内核与生命欢悦的源泉,又不能不令他去追怀浪漫的青春时光。一组缅怀大学时代的友谊之作,是出自他成熟的心灵之手的思旧赋。文中那些青春情态已由时间滤去了共时性的浮躁、热情与欢乐,只显出历时性的醇净、和谐与悠长。无论是回味80年代初他们男女大学生之间易发的那种介于朋友与恋人之间的微妙感情(《曼曼,你的名字》),还是缅怀仍在异国他乡求学奋斗的娇弱女友《祝福世界的雪》,抑或接老同学电话后漫涌而出的怅忆旧时诗社同仁的激情(《长途电话》),都有一种历经世事之后的成熟和抑制,弥漫著温醇自然的感伤。相对而言,他对自然的爱发生得较晚且强度较弱,这或许与他的童年经验有关。他虽天性爱庄稼、爱土地、爱耕牛及看家狗,但对这些对象的爱,皆具强烈的功利性,而非对自然的审美意义上的爱。从作品看,他表现出对自然美较敏锐细腻的感受力,是在成家立业、步入顺境之后。因写作成就而受邀到山中休憩小住,宁静欣慰的心境与清幽苍翠的山峦两相对应,他内心对自然的审美情绪才被唤醒。对他,“这样的快乐是一生中不可多得的。”(《山居》)。《雨意》对南方雨意的温柔含蓄有著细腻的感受和传神的描写,诗情画意兼具,然审美心态却并不纯粹,不时转换为杜甫“安得广厦”式的情怀,悲伶非洲干旱区黑小孩,不时又以“一颗农人的心祈望风调雨顺”,到底还是农家孩子本色。这种不离人文关怀的对自然的爱,也许更能体现他的精神特质。当他以博爱情怀关注外部世界时,不自觉地常有一种农人意识作为前提潜藏其间。他说喜爱河流而不喜爱大海,理由之一是河流冲积了平原可供人们结庐种植(《再临秋水》);他表达了对自己安居乐业之城─成都的喜爱,首先提到的也是川西平原长势茂壮的油菜花(《蓉居小札》);撰文悼念周克芹,由童年经历与家庭背景而生的
对周克芹的天然理解、贴近及父辈式的敬重,则使文章另生一种动人之情(《凌晨之前和凌晨之后》)。作为尘缘深厚的凡人,这种博爱情怀使他葆有一种更深邃的精神充实感,并且赋予他看外部世界的独特审美眼光,使他的一部分散文也带上了他所擅长的诗歌那种诗性的美质与亮色。

我猜想,不管是写散文还是写诗歌,当程宝林找到一种真正艺术家的感觉的时候,一定是他对土地的皈依情绪浓得化不开的时候。土地及束缚于土地上的家人过去是他的梦魇,现在则是他的宗教,他的内在价值及情感的源泉,他那些自我感觉和世界感觉无不在此立足和生发。我还觉得,在虔诚地倾听、膜拜与摹写那心中的圣地的过程中,也一定有著类似聂鲁达表述的自信感在他心中回旋:“在漫长的旅途中,我找到了炮制艺术的必要配方,那是大地和心灵对我的奉献。”(《在接受诺贝尔文学奖时的演说》)。大地和心灵,这正是文艺谬斯给予程宝林的馈赠,他抓住了它,于是,也就有了他的诗与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