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 海洋艺术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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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 海洋艺术家
那還是不久前我在俄勒崗州的事,那地方華人不多,每天接觸的基本上都是西方人,他們對東方人總感到好奇,也願意交朋友。有一天,珍妮知道我也喜歡藝術,開車來接我到她家去,說是參觀她家的藝術藏品。汽車在拐過兩個山坳之後,眼前豁然開朗,我發現自己來到了太平洋岸邊上。天灰濛濛的,海灘也是灰濛濛的,對著大海,三面望去,除了天地和巨浪,別無餘物,連海岸和礁石都沒有,渾然一體。濤聲如雷,空氣中充斥著海浪的飛沫。大海我並不是沒有看見過,但面對如此震撼的廣袤空間,真的還是第一次。

珍妮的房子孤零零地矗立在海灘上,只有一層,平屋頂,落地窗,簡潔而大氣,就像周圍的天地一樣。我們坐在大廳裡,仍然可以感覺得到隱隱的濤聲。珍妮的巨大的客廳和旁邊一個寬闊的房間連起來組成了一個東方藝術的陳列館。屋檐下挂着瓦当,墙角挂着木雕,地上蹲着石虎。看得出來,其中大部分是來自中國,有些是來自東南亞其他國家,價值並不都很名貴,而且主人並不是因為奇貨可居,要收藏起來待價而沽的,只是想營造一種氛圍,讓自己坐臥其中,得到一種薰陶。面對這個場景,我對大洋此岸這位金髮碧眼然而熱愛東方藝術的主人不禁刮目相看了。

正中的墙上挂着一列中国画。逐幅看去,發現都是现代知名画家的作品,有的是大寫意的文人畫,也有的是工筆重彩,看來主人有點不拘一格。有意思的是其中還有一幅草书条幅,我正在奇怪,難道珍妮懂中國書法嗎?珍妮看出了我的疑惑。她笑道,我喜欢中国书法,是把它当作抽象画来欣赏的!她说,我特別欣赏这用笔的轉折、顿挫和跌宕。 “啊,太妙了,”珍妮用手势模仿着,剧烈地扭动着身体。看著她陶醉的樣子,我覺得她是懂得欣賞書法的,而且是從一個我意想不到的角度去欣賞書法。我忽然想到,或許這才是書法欣賞的真諦呢,我過去為什麼沒有想過也可以脫離文字的內容,單從線條的色彩(墨分五彩)和構成去著眼呢?

“凡是中國來的藝術品,我都喜歡。”珍妮笑著說。對著这一屋子的收藏品,我想,這要花费多少时间和精力去收集啊!没有真心的喜爱是绝对不能完成的。尽管有些杂乱無章,價值也高低不一,但可贵的是主人面向外部世界和包容一切的胸怀。我沒來由地忽然想起最近網上一個學英文的節目,裡面一個老外說喜歡在衣服、日用品、首飾上有一兩個中文字,說是這樣很“酷”,但是對文字的內容不求甚解。當然這種小青年的玩意和珍妮不是在同一個層次上了。

珍妮自己经营着一个画廊。除了出售艺术品之外,她自己也搞些創作。她指著大廳中的一扇窗戶,說上面的玻璃鑲嵌畫是她自己創作的《漓江》。以漓江為題材的作品我看過很多了,一色都是中國畫,潑墨或者重彩的,有點雷同,欣賞西方人用玻璃鑲嵌成的漓江還是第一次,同一個藝術題材,原來也可以用西方人的眼睛去觀察,用西方的藝術形式來表現的,而且別有一種美感,令人耳目一新。珍妮製作的鑲嵌畫也拿去出售,多半是小品,巴掌大小的一塊,售價是十元左右。她對我介紹是自己開車去選購各色玻璃,自己設計、裁切和鑲嵌的,真不是一件輕鬆活兒呢。

在一张桌子上放着一个笔架,上面挂着中国毛笔。我问珍妮喜欢画什麼,她答道:“四个绅士(Four Gentlemen)”。我一时摸不着头脑,後來见到她画的是梅兰竹菊,这才回过神来:人们都称这类題材的画叫“四君子”画,譯成英文可不就是“四个绅士 ”了吗?不禁啞然一笑。可是,在我這個老中的頭腦中总觉得,把“四君子”说成“四个绅士”,然後看到在他們筆下的“四个绅士”,总觉得有點搔痒不着的感覺。也難怪,要讓老外理解中國藝術家們在文人畫中注入的那麼多文化內涵,就像让普通中国老百姓欣赏毕加索後期的作品一样,實在是有點強人所難了。

忽然想起有一次我跟三藩市漁人碼頭的一個街頭藝人談起何不在碼頭上擺賣中國畫?他說,不行,你就算把齊白石的畫拿給他們看,他們也不會買。當時我並不理解。我總認為繪畫是沒有國界的,用不著翻譯,但卻忽視了繪畫作品的欣賞是有傳統的習慣和品味的,要讓西方普通人理解中國的藝術並不容易,恐怕需要假以時日,有更多像珍妮這樣的藝術家做媒介呢。

珍妮的中國畫上撳著印章,文曰:“海洋藝術家”,朱文楷體,並附有一行英文字:the Ocean Artist,典型的中西合璧,和我看慣的篆體印章大異其趣,覺得很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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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曾在《星岛日报》上发表过)
1楼
[QUOTE][b]下面引用由[u]石美村[/u]发表的内容:[/b]

那還是不久前我在俄勒崗州的事,那地方華人不多,每天接觸的基本上都是西方人,他們對東方人總感到好奇,也願意交朋友。有一天,珍妮知道我也喜歡藝術,開車來接我到她家去,說是參觀她家的藝術藏品。汽車在拐過兩個...[/QUOTE]
绝妙的行文写意!
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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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好文章!我也是特别喜欢听他们谈论一些我们司空见惯了的东西。不同的文化和视角就会有不同的领悟和体会,很有意思的。
4楼
15年前我也应邀观看老美家藏东方艺术品,同样发现他其实并不知道中国字画的真正内涵,但如他所说喜欢就是喜欢,那一刻,我就明白喜欢其实就是一种感觉,并不一定有明确理由的。此随笔轻松自然,读来很有感觉:舒服!
5楼
谢谢各位赏读。红缨枪说的“口之于味,有同嗜焉”,让我再琢磨琢磨……我觉得又同又不同。刚来美国的时候,我绝对接受不了披萨的怪味,我对着刚刚出炉的新鲜披萨,很想试试,就是咽不下,那是十几年前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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