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失言,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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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的說來,所謂「不可與言」,第一條原則該是:既成之事實,如果誰也無力改變的話,就不要說三道四。不要譏評已成交的房子,不要指摘別人的生理缺陷,不要批評孩子的長相,不要罵開著的花。失言和失人,是「世故」這枚硬幣的兩面。
——人生经验总结,给人启发。
1楼
还有一种人,也许并非有意挑起人家的矛盾,只是生来嘴松,听到什么是一定要转述出去的,而且为了吸引听众还得添枝加叶。面对次辈也只好“今天天气哈哈哈”了。
生在当世虽有许多好处,却也有许多无奈,越是熟悉的人越只能敷衍,说不得真话,更不能说心里话,否则一句不慎,祸从口出,何况还隔墙有耳!所谓知音难觅的感叹就更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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