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出家才知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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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出家才知家好
文/心之初

本道人结婚二十五年,其实和结发媳妇在一房檐下过家家才只是这几年的事。想当初我俩从恋爱到成家,“距离产生美”二十余年,一路实在一路浪漫,每见面必吃回锅肉,时不时念叨:“有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在好些人不解我们“结婚究竟为了个啥”里,我俩把虎女已经养大,把自己的漂亮已经打发。

人在自己的坟前站过,才明白点生命的意思;和自己年轻时的心上人实打实地在一个屋子里过过长长常常的日子,才懂点日子的意思。懂生活哲学的男人和懂生活本身的女人终生厮守,可真不容易。我曾对终生甜美同一床的夫妻赞叹不已,赞叹他们怎么那样懂“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的矛盾”,怎么能把稀泥儿和得光光。说真的,男人的道理和女人的道理不一样,中国已经走在世界的前边,电视里都在讨论,要不要废掉结婚。

记得当年一首歌,《我要有个家》,“一个不需要多大的地方”。那地方,就是世上最好的地方。几年前刚刚“偶然而活着”的我回家和太太一起过日子时,我俩老吵架,为生活理念,为饭菜香不香?为“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哪里来的?为做人要不要像古钱---外圆里方?针尖好不容易对上麦芒,机会当然不能放过。“最好的地方”就是热战冷战一起开战的地方。真好像,不为彼此难受,谁还结婚呀?

男人多爱女人贤慧(贤慧里有多少听话);女人多爱男人听话(女人的本性里,母性更多)。说到底,人人都爱别人听话。“听话要听党的话”,党不发话,两口吵架。我跟老婆吵过很多次以后,俩人明白了,戴花不见得要戴大红花,骑马也不用非得骑千里马。日子里没多少对与错,更多只有喜欢不喜欢。干嘛非让别人喜欢自己的喜欢?

家有太多鸡毛蒜皮,万不能斤斤计较,但家也不能万事不计较,女人更爱计较;罢了,计较就计较,谁让咱早年说过爱人家。爱就得听那没完没了的嘮叨,哎。听过女人说:爱你我才唠叨你,我咋不唠叨别人?,唉,要唠叨是爱,那就北京人讲话:爱谁谁。

没事千万别试着跟女人讲道理,男人喜欢把复杂的东西说得简单,女人喜欢把浅显的道理讲得更加透彻。论掰扯日子琐碎,男人差太远了。

对唠叨,我做出过反抗,坚决反对唠叨,宁可日子不过。不过,老婆一句话弄得我没话:我让你去跟别的女人去过过,看你还觉不觉得我唠叨。嘿嘿,年轻时咋不说这话?不过,后来我到别人家,就特别留心别家女人唠叨不唠叨。距“跟人家过”还差着很远,我就看到了唠叨,知道了更高层次的唠叨。离家的日子真想家。为了少听唠叨,我大雪天和写《人,呵人》的戴厚英一样“出家七日”。戴作家晚年想出家,还真在佛家寺院住过七日,但后来还是自己单过(不知是否因为寺院不许抽烟),一心做善事,十来年前竟惨死在自己行善的对象的刀下。人呵,人。

我只是做了七天吃肉的老道,便知道我老婆说的没错,还是女人更容易看到女人。出家方知家好,见过大唠叨才知家中的老婆不算唠叨。我得学着听些唠叨(前提是这老婆心里得明白这听唠叨是爱,决不可越被爱越唠叨)。刚写到这,拿起一本太太从国内刚带回的一个七0后的后生写的书,名叫《婚姻男女》。上边引了句我不知什么干活的美国W.A.彼得森的说婚姻的话:婚姻的艺术在于:不要期望丈夫是戴着光环的神,妻子是飞翔的天使:不要求对方十全十美,而要培养韧性(??),耐性(??),理解和幽默感。扩号里的问号当然是我加的。

人上了岁数,更加喜欢家,就想家是世上最好的地方。祝虎年家吉祥人福康。


1/8/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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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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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祝贺你,成熟了。成了“熟男”了,终于懂得女人唠叨是为了爱,可怜有许多男人还半生不熟呢。
3楼
常言道:金窝窝,银窝窝,不如自己的穷窝窝。出门一步,便是江湖。家是人生不同阶段的避风港,安乐窝。
4楼
心之初被唠叨烤“成熟”了!是个熟男了!哈哈!
5楼
哈哈,之初兄的“更高层次的唠叨”,妙啊!鼓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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