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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反“分散主义”运动

    1953年1月5日,毛泽东提议,中央指示各级党委和政府大规模开展反对官僚主义、反对命令主义、反对违法乱纪的“新三反”运动。
    事情缘于:建国初期,中央各部委工作直接受中央人民政府党组干事会领导,人民政府实际上是中共中央的执行机关,政府总理周恩来、副总理董必武都强调党不应包办代替政府工作。毛泽东一直对周、董强调政府工作应有相对独立性的主张极为不满。1950年8月7日毛泽东给周恩来批示:“政务院所属各部门每次召开会议决定政策方针,都应如中财委所属某些部门一样,作出总结报告,呈报我及中央书记处看过,经同意后,除用政务院、各委或各部自己名义公告执行外,有些须用内部电报通知各地。”1952年8月,政务院总党组干事会改组,更名中央人民政府党组干事会,直属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领导,周恩来任总党组干事会书记,邓小平任第一副书记。
    1952年9月全国财经工作会议,以“保证税收,简化手续”为原则,修正税制。12月26日,政务院(国务院)第164次政务会议批准了方案。12月31日,中共财政部党组向毛泽东汇报,提交《关于税制若干改革的方案》。对修正税制的主要内容、工商业税条例的若干修改、试办商品流通税以及对其他各税的裁并税种、调整税率等问题作详细说明。
    全国工商联筹委会12月16日至20日扩大会议拥护修正税制。1952年12月31日,《人民日报》公布《关于税制若干修正及实行日期的通告》,宣布新税制自1953年1月1日起正式实行。《人民日报》同时发表《努力推行修正了的税制》的社论。
    1953年1月9日,山东分局第二书记向明等3位同志联名给中央写信说:“我们真不懂,新税制为什么要在全民所有制企业和私营企业之间画等号?如果这样,社会主义的国营企业怎么能得到鼓励而发展?资本家的企业从新税制里得到了鼓励更加得意忘形,这样社会主义还要不要实现?所以,我们认为围绕新税制的实行,是一场尖锐的路线斗争。”1月11日,北京市委写信反映北京新税制带来的问题。各大区、各省市财政委员会也纷纷反映执行新税制的问题。有来信说新税制是周恩来和薄一波等人向资产阶级妥协投降的产物。
    1953年1月15日,毛泽东致信周恩来、邓小平、陈云、薄一波:“新税制事,中央既未讨论,对各中央局、分局、省市委亦未下达通知,匆率发表,毫无准备。此事似已在全国引起波动,不但上海、北京两处而已,究应如何处理,请你们研究告我。此事我看报始知,我看了亦不大懂,无怪向明等人不大懂。究竟新税制与旧税制比较利害如何?何以因税制而引起物价如此波动?请令主管机关条举告我。”
    周恩来收信后,连夜给毛泽东回信,于2月间主持召开关于加强政府各部门向党中央请示报告座谈会,起草关于加强中央人民政府各部门向中央请示汇报及加强中央对于政府工作领导的决定。
    薄一波立即召集中财委会议,随后指示财政部和税务总局派出若干个小组分赴各大中城市采取补救措施。
    2月10日,财政部副部长吴波、商业部部长姚依林、粮食部副部长兼党组书记陈希云联名给毛泽东写信,就修正税制的目的、新税制对物价的影响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的问题作了说明。财政部向中央政治局和毛泽东作专门汇报,吴波说明修正税制,薄一波作自我批评,承担了责任。
    毛泽东对时薄一波等人采纳工商联意见而没有向党中央汇报就出台新税制极为不满,批评说:“修正税制事先没有报告中央,可是找资本家商量了,把资本家看得比党中央还重;这个新税制得到资本家叫好,是‘右倾机会主义’的错误。”毛泽东认为这是政务院、中财委、财政部的“分散主义”。
    一个新政策的出台,党中央和毛泽东事先竟不知道:一是新税制没有报经中共中央讨论通过,政务院自行其是,有脱离中央领导的趋势;二是新税制没有通过党的系统事先传达布置,政府工作有脱离党的领导趋势。
    毛泽东立刻发动反“分散主义”的斗争。
    2月21日,《人民日报》副总编辑胡绩伟写关于山东省级机关分散主义现象的报告。毛泽东批示说:“此件有很大教育意义。”
    很快,“新三反”在中央人民政府内转为反对“分散主义”运动。
    1953年3月10日,为加强党中央对政府的领导,中央作出《关于加强中央人民政府系统各部门向中央请示报告制度及加强中央对于政府工作领导的决定(草案)》。《决定(草案)》指出:今后政府工作一切主要的和重要的方针、政策、计划和重大事项,必须经过党中央的批准。
    4月28日,在毛泽东的主持下,中央作出《关于加强对中央人民政府财政经济部门工作领导的决定》,将经济工作由原来政务院统一领导,改为五个领导人分别负责,时称“五口通商”。中央领导的调整是:
    一、重工业部、第一机械工业部、第二机械工业部、燃料工业部、建筑工程部、地质部、轻工业部和纺织工业部划归国家计委主席高岗领导。
    二、铁道部、交通部和邮电部划归政务院副总理邓小平领导。
    三、农业部、林业部、水利部和合作总社划归国家计划委员会副主席邓子恢领导,合作总社业务与财委保持联系。
    四、劳动部划归计划委员会委员饶漱石领导。
    五、财政部、粮食部、商业部、对外贸易部、人民银行、工商管理局及物资储备局仍属财委主任陈云领导,在陈云休养期间,由薄一波代理。
    反“分散主义”后,中央政府各委、部、院、署、行的工作由各党组直接向毛泽东汇报请示,确立中央主席直接领导政府的体制。
    5月19日,毛泽东对刘少奇、杨尚昆提出书面批评:
    “嗣后,凡用中央名义发出的文件、电报,均须经我看过方能发出,否则无效。请注意。”(“否则无效”四字下加了着重点)
    经毛泽东提议,中央于1953年6月13日至8月13日在北京中南海召开了全国财经工作会议,会议集中批判新税制与薄一波。第一项议程是对新税制的讨论与批评。其他两项议程是第一个五年计划和限制、利用、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的问题,这两项都没有深入讨论。新税制和批评薄一波是会议的中心议题。原定半个月的会议开了两个月。
    薄一波反复就新税制问题作检讨。薄一波回忆说:“当时会议每天进行的情况,都是由周总理向毛主席汇报。”
    7月13日清晨,薄一波接到周恩来的信:“一波同志:昨夜向主席汇报开会情形,他指示领导小组会议应该扩大举行,使各方面有关同志都能听到你的发言,同时要展开桌面上的斗争,解决问题,不要采取庸俗态度,当面不说背后说,不直说而绕弯子说,不指名说而暗示式说,都是不对的。各方面的批评既然集中在财委的领导和你,你应该更深一层进行检讨自己,从思想、政策、组织和作风上说明问题,并把问题提出来,以便公开讨论。此点望你在发言中加以注意。周恩来七月十二日夜”。
    7月13日下午,薄一波在扩大的领导小组会议上作检查。他说:“我作为中财委副主任兼财政部长,应当承担这次修正税制工作中所犯错误的责任。好在新税制执行的时间仅半年,许多问题一暴露出来就采取措施加以纠正,直至停止执行。当然,也应当看到,新税制确实曾起到过保税、增税的作用。” 薄一波还是对新税制持肯定态度,立即成为批评对象。从14日到25日,连续8次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对薄一波进行批评。
    这次会议先听取高岗关于编制五年计划的意见、李富春关于同苏联商谈五年计划体会的报告,然后分组进行讨论。但在财经会议第一次领导小组会议后,高岗说:“我在全国财经会议上不讲话则已,要讲就要挖少奇的老底。” “就是要重重地整一下薄一波”,他把薄一波上纲上线为“两条路线斗争”。
    8月1日,薄一波再次作检讨,总过不了关,会议无法作出结论。薄一波不再说话,拒绝再作检查。毛泽东说:“不能以为会议上一切发言的内容都是正确的。事实上,有一些意见是不正确的。”毛泽东对周恩来说:“结论作不下来,可以‘搬兵’嘛!把陈云、邓小平同志请回来(陈、邓时在外地),让他们参加会议嘛!” 8月3日,陈云、邓小平相继回到北京,当日在财经会议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上发言。邓小平说:“大家批评薄一波同志的错误,我赞成。每个人都会犯错误,我自己就有不少错误,在座的其他同志也不能说没有错误。薄一波同志的错误是很多的,可能不是一斤两斤,而是一吨两吨。但是,他犯的错误再多,也不能说成是路线错误。把这几年在工作中的这样那样过错说成是路线错误是不对的,我不赞成。”
    6月底,陈云在北戴河同有关同志说:“不能把薄一波同志几年来在中财委工作中的成绩抹煞了,我反对两条路线斗争的提法。”
    8月6日,陈云在全国财经会议领导小组会上说:“修正税制的错误,归纳起来主要有两个:一个是‘公私一律平等’,一个是变更了纳税环节。” 还补充说:“去年11月,我在搞五年计划,要帮高岗同志搞出草案,这件事曾向中央声明过,中财委工作交一波同志负责。所以新税制问题一波没有问我,也是有原因的。”“这样说,是不是我毫无责任呢?不是的。对新税制错误,我仍然有责任。说多了也不必要,我的责任在于没有指出1950年调整税制的教训,去提醒他们。”陈云反对中财委存在着两条路线的说法,他说:“一波同志在中财委做了很多事,即令是事务,也是工作,如果没有人挡住事务,中财委工作是不行的。”“同志们提出中财委内部是否有两条路线的问题,我以为在工作上个别不同意见不能说没有,这些意见也不能说我件件对,一波件件不对。我不能说有两条路线,也不能冒充我是正确的。”
    薄一波事后回忆说:“在高、饶问题尚未揭露,会议批评的调子降不下来的形势下,陈云同志的这些话,无疑起到了降温和替我解围的作用。”
    8月9日晚,中南海西楼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毛泽东通知不是政治局委员的薄一波参加会议。中央政治局讨论修改周恩来的会议结论报告。毛泽东曾对结论进行多次修改,加写他写的论述,即“同私人资本主义进行限止和反限止斗争”……,“以薄一波同志为代表的若干财经工作干部在对私人资本主义所犯错误是直接违反上述规定的”。删去了“带路线性”四个字,指出:“所有这些错误,还未构成一个系统,所以还不应该说成是路线错误。”
    8月11日晚,周恩来在全国财经会议上会议作结论报告,批评了“公私一律平等纳税”的口号,认为“修正税制实施的结果,使税负公重于私,工重于商,打击了工业,特别是落后工业,帮助了私营商业,特别是大批发商,并使市场一度发生混乱,造成群众不满。这样,就有利于资本主义经济,不利于社会主义经济和半社会主义经济”,是“违反党的二中全会决议在这方面所规定的原则的错误”,“是分散主义发展起来的必然恶果”,是“离开了党的立场”,是“右倾机会主义”。“这些错误的主要负责人,是薄一波同志。在大家的批评、督促和帮助之下,薄一波同志进行了两次自我检讨的发言。在第二次发言中,薄一波同志对自己错误的认识是有进步的,但对于自己错误的根源还没有揭发出来。应该指出,薄一波同志在财经工作中所犯的错误,不是偶然的,而是有他的思想根源、社会根源和历史根源的。”
    8月12日,全国财经会议上毛泽东严厉批评薄一波:“对于财经工作中的错误,从去年12月薄一波同志提出‘公私一律平等’的新税制开始,到这次会议,都给了严肃的批评。新税制发展下去,势必离开马克思列宁主义,离开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向资本主义发展。”“薄一波的错误,是资产阶级思想的反映。它有利于资本主义,不利于社会主义和半社会主义,违背了七届二中全会的决议。”“资产阶级一定要腐蚀人,用糖衣炮弹打人。资产阶级的糖衣炮弹,有物质的,也有精神的。精神的糖衣炮弹打中了一个靶子,就是薄一波。”
    8月17日,中央政治局决定:邓小平兼任中财委第一副主任,免去薄一波财政部部长职务,留任中财委副主任。
    1954年6月,毛泽东对薄一波说:“财经会议和会后一段时间,我们对一波同志是有些误会的。但是如果没有高饶反党集团的揭露,这些误会还是解除不了的。‘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一波同志是好同志。”
    新税制从其出台开始就受到批判,随着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和积极贯彻,它变成了思想政治教育的反面教材,反映了私营经济的命运
    资料来源:
    《史学集刊》(1956-2003)
    《党史博览》毛泽东与“新三反”运动,2002年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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