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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拱王弱民的始作俑者——商鞅
    拱王弱民的始作俑者——商鞅

        独裁者的驭民宝典《商君书》,天下第一禁书,帝王专制的不传之秘,太子必学的专用教材。直至二十世纪末上海鲍鹏山教授公开讲解,此书才公开面世。《商君书》不到三万字,把君主治国手段的细枝末节,阐述得头头是道,深刻到无以复加。道理浅显、办法实在,哪怕你目不识丁,听后绝对会认为自己也能当皇帝!《商君书》比意大利马基雅维利《君主论》(1513)早二千年。
        春秋时期,百家争鸣的各家学说核心大都是教导君子修身之法;自申不害和商鞅等人后,有了政客推行帝王之术,教导君王如何治理天下。
        现存的《商君书》二十四篇,为“更法、垦令、农战、去强、说民、算地、开塞、壹言、错法、战法、立本、兵守、靳令、修权、徕民、刑约(佚)、赏刑、 画策、境内、弱民、御盗(佚)、外内、君臣、禁使、慎法、定分。”

        商鞅(约公元前390—前338),卫国(今河南安阳)人,公孙氏,称卫鞅,又称公孙鞅,因功秦封于商,故后人称商鞅。幼好刑名之学,师从荀子专攻帝王之术,学成在魏不得伸展,携李悝《法经》投秦孝公,谏帝道、王道、霸道三策。秦孝公纳“霸道”,商鞅新法有成,留《商君书》传世。
        商鞅、公元前359年任秦左庶长;前352年为大良造,率兵围魏攻占领魏国旧都安邑(今山西省夏县西北);前351年,率兵占领魏固阳(即定阳,今陕西省延安市东);前344年游说魏惠王僭越启用周天子礼制,离间魏、齐、楚等国的关系;前341年,趁魏、齐马陵之战后,谏秦孝公攻魏;前341年,商鞅攻魏,诱骗魏公子卬赴会俘之败魏军,因战功封商地十五邑,号商君;前338年,秦孝公殁,秦惠王立,欲捕商鞅,商鞅逃回商邑举兵,兵败死受车裂之刑,灭其族。因为商鞅持政十九年,“内行刀锯,外用甲兵”,轻视教化,崇尚暴力,愚民和文化封锁,致其死而“秦人不怜”。

        “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汤、武之王也,不循古而兴;殷夏之灭也,不易礼而亡。然则反古者未必可非,循礼者未足多是也。”见(《商君书•更法篇》)。这是商鞅帝王之术的理论依据。
        商鞅提出的“壹”,就是统一、专一。“壹赏,壹刑,壹教(《赏刑》)”,君主要统一政策和措施;“上壹而民平”、“身作壹”(《垦令》、《农战》),君主要始终如一地贯彻法令;“‘意必壹’、‘民壹意、(《垦令》)”,民众必须思想统一;他肯定“国作壹一岁者,十岁强;作壹十岁者,百岁强;作壹百岁者,千岁强”(《农战》),执行他的变法一年,国家就强盛十年,执行十年,则强盛百年,百年执行就会千年不衰。这个观点深深地打动了秦孝公,他终于如愿以偿,问鼎秦政,成为一人之下万人之下一代枭雄。商鞅是典型的急功近利现实主义者,他变法的立论、法令、条律,全是为加强和巩固君王权力而制定的。商鞅在公元前356年和前350年两次实行变法,其理念和具体法令为:

        统一教令:
        排斥一切传统文化和现实学派,视“仁、义、礼、智、信、忠、孝、廉、耻、勇、敬”等礼仪标准和“礼乐”、“诗书”、“仁义”、“修善”、“孝悌”等等传统文化为祸国殃民的跳蚤,斥骂就是这些教义教坏了民众:“农战之民千人,而有《诗》、《书》辩慧者一人焉,千人者皆怠于农战矣。农战之民百人,而有技艺者一人焉,百人者皆怠于农战矣”、“豪杰务学《诗》、《书》,随从外权,要靡事商贾,为技艺,皆以避农战。民以此为政,则粟焉得无少,而兵焉得无弱也”(《商君书•农战》)。
    这些话说得再清楚不过了!一千个农民中有一个读书人来鼓动,他们就不会安心农业和事战;一百个人中有一个懂技能的人,其他人就不会安心农业和应征当兵了;那些读诗书的人和学会技能的人就是不想在秦国种田当兵,长此下去,老百姓会不听政令,粮仓会没有积蓄,兵士会少,战斗力会弱,所以秦不能要读书人和匠人。
    商鞅说“以义教则民纵,民纵则乱,乱则民伤其所恶。吾所谓利者,义之本也;而世所谓义者,暴之道也。夫正民者,以其所恶,必终其所好;以其所好,必败其所恶。(《商鞅书• 开塞》)”治理国家用礼义来教化民众,民众会不听话,就会作乱,作乱肯定会被杀,这时百姓所不喜欢、不愿看到的事情,而用百姓不喜欢的律令管理他们,民众虽然厌恶但必须遵守。继之他颁布“燔诗书而明法令”,烧掉诗书,以法为令,以吏为师。

        重农抑商:
        商鞅始终推行重农抑商的政策。农业是“本业”,商业为“末业”;《史记》载秦“为田,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战国策》说秦“决裂阡陌,教民耕战”。
    商鞅废止“田里不鬻”,允许开荒,允许土地自由买卖,禁止粮食自由买卖,实行重赋税,加重关税和市场上的商品税。严格限制商人经营项目和活动范围,重征商税,“重关市之赋,则农恶商,商有疑惰之心。”“使商无得籴,农无得粜。农无得粜,则窳惰之农勉疾。商无得籴,则多岁不加乐;多岁不加乐,则饥岁无裕利;无裕利则商怯,商怯则欲农。窳惰之农勉疾,商欲农,则草必垦矣。(《商君书•垦令》”商人和农民都不准买卖粮食,农民没有粮才会努力种田。商人不买卖粮食,就没有盈利用来享乐,也无利可图了,商人会经商务农。农民努力种田,商人去务农,荒地一定被开垦得多。
    商鞅德法令就是将人禁锢在自己的土地上从事农业生产,缴纳粮食和布帛多的农户可免除本人劳役;凡弃本求末从事他业者,籍没家产家人贬为奴。招募他国无地农民来秦开荒居住。规定到成人年龄必须分家,独立耕种,否则罚双倍赋税。“民不逃粟,野无荒草,则国富,国富者强。”农民就不敢从事他业而一心作田,据专家考证,民众年收入的五分之四交秦官府。“则以其食口之数,赋而重使之,则辟淫游惰之民无所于食。无所于食则必农,农则草必垦矣。(《商君书•垦令》)”以人口收税,而且是重税,一定要让民众感到缺衣少食,才能促使他们开荒种田。民众不敢逃税,田里才会没野草,国库才会充盈,国家才会强盛。这些举措大大促进了秦国的农业发展,促进了秦国人口的增长,促进了秦国经济的发展和国力的强大。

        强调弱民:
        “有道之国,在于弱民。”“政作民之所恶,民弱;政作民之所乐,民强。民弱国强,民强国弱。”“国为善,奸必多;国富而贫治,日重富,重富者强。国赞而富治,日重贫,重贫者弱。”“民弱国强,民强国弱。故有道之国务在弱民。”凡此种种,在《商君书》的不同篇章里大同小异的表述出现过多次。
        只有“弱民”和“愚民”才好管理。人一旦有知识了就会“高言伪议(《商君书•农战》)”,对国家的政令品头论足;还能“上可以得显,下可以求官爵(《商君书•农战》)”,投效其他诸侯国以求官职;所以应当使民众“务学诗书”、“愚农不知,不好学问,则务疾农”、“使民无得擅徙,则诛愚。乱农之民无所于食而必农”(《商君书•农战》),民众一旦掌握了知识和文化,就会起不安心现状,会去蛊惑民心,使众多的国民与君王离心离德。所以,要想富国强兵,吞并其他国家,就必须让国民不读书,远离知识。
         “国为善,奸必多。国富而贫治,曰重富,重富者强;国贫而富治,曰重贫,重贫者弱。(《商君书•去强》)”国家的政策宽松,不听话的人就多。所以一定要执行国富民贫的政策。而且制定政策不应当受民众的影响,民众敢于反抗国家的政策,就证明民众的势力大了,反之就是国家的势力大;政策宽松只会让民众中不听话的人增多。所以治国就是让国家强、百民穷,充分认识到这点,推行相应的政策,国家才会强大起来。宽松富民的政策,只会让国家贫瘠、国势衰弱,所以只有让民众始终处于弱势,国家才会强大。“国以善民治奸民者,必乱,至削;国以奸民治善民者,必治,至强”,这就是最早的以“夷”制“夷”之方略,利用民众中强霸彪悍横蛮之人管理老实善良的民众,社会才会安定。这些才是最有效的治国方略。

        奖励杀戮:
        杀人越多军功越大,奖赏越重;“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为私斗争,各以轻重被刑”,奖励军功、禁止私斗;制定军功爵制,根据军功授予爵位,功爵二十级:1公士,2上造,3簪枭,4不更,5大夫,6官大夫,7公大夫,8公乘,9五大夫,10左庶长,11右庶长,12左更,13中更,14右更,15少上造,16大上造,17驷车,18大庶长,19关内侯,20彻侯。《商君书•境内》规定“其战,百将、屯长不得,斩首;得三十三首以上,盈论,百将、屯长赐爵一级”、“能攻城围邑斩首八千已上,则盈论;野战斩首二千,则盈论;吏自操及校以上大将尽赏。行间之吏也,故爵公士也,就为上造也。”规定作战中秦军百将、屯长拿不回敌人头,自己就被处斩;得敌人33颗头颅以上,升官一级。在军队围攻敌城池,斩获敌人头八千颗以上者,野战中斩敌人头两千颗以上者,所有参战将吏都可获赏,升官一级。《汉书》记载:“商君为法于秦,战斩一首赐爵一级,欲为官者五十石。”奖赏品位田地、住宅和奴仆人。这个规定的出台,秦军就成了毫无人性的野蛮之师!秦军狂杀俘虏可理解了。

        酷刑治国:
        “治国刑多而赏少,故王者刑九而赏一,削国赏九而刑一。(《商君书•开塞》)”治国应刑罚多奖赏少,成功的国家,九分刑罚一分奖赏。贫弱的国家,是奖赏九分刑罚一分,商鞅坚定地认为只有刑罚才是治国的良药。所以制定一系列残酷的法令和刑罚。
        公元前356年,商鞅实行编户制,在李悝《法经》里增加什伍连坐法:五家为伍,十家为什,互相告发,同罪连坐,告发者赏,匿报者腰斩,实行轻罪重刑制度,增加肉刑、大辟,有凿顶、抽肋、镬烹等酷刑。一家藏“违犯法令者”,什、伍连坐同罪同罚。官吏执法,百姓“以吏为师”。强调“范天下不一而归于一”,天下各种政令不同,现在必须统一在秦政之下。鼓励告发打小报告。见《史记•商君列传》:“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连坐。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为私斗者,各以轻重被刑大小。僇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
        《史记集解》引《新序》日:“今卫鞅内刻刀锯之刑,外深铁钺之诛,步过六尺者有罚,弃灰于道者被刑,一日临渭而论囚七百余人,渭水尽赤,号哭之声动于天地,畜怨积仇比于丘山。”指责商鞅的刑罚过于残酷,杜甫《述古诗》“秦时任商鞅,法令如牛毛”也抱怨商鞅执法过于严苛。这些严厉苛刻的刑法让老百姓噤若寒蝉,更不敢反抗和逃亡。《史记•商君列传》中说:“商君,其天资刻薄人也。迹其欲干孝公以帝王术,挟持浮说,非其质矣。且所因由嬖臣,及得用,刑公子虔,欺魏将昂,不师赵良之言,亦足发明商君之少恩矣。余尝读商君开塞耕战书,与其人行事相类。卒受恶名於秦,有以也夫!”“卫鞅入秦,景监是因。王道不用,霸术见亲。政必改革,礼岂因循。既欺魏将,亦怨秦人。如何作法,逆旅不宾!”
        挑起民众中的相互猜忌、相互举报,推行严厉的举报奖惩法令是治民最有效的方法之一。举报违反秦政令者、不满秦政者、妄议朝政者、不务农从事他业者、与外国人交往者(“无外交,则国安而不殆)”、私自读书和法律条令者等等是秦公民的责任,举报则视犯事者地位影响给奖励;犯事者视情节处以流放、籍没家产发配为奴隶、杀头、腰斩直至车裂的刑罚。隐瞒不报者一律腰斩,还连累他人,因为法律是一家有罪,九家同罪连坐。
    商鞅实是今古酷吏第一人。

        通过商鞅的变法,秦国民众全变成了两种人:一农民,二战士。
        商鞅把秦全国民众分为壮男、壮女、老弱三军,闲时务农战时应征,同时以利益(战利品)、刑罚将秦民训练成虎狼,“民之见战也,如饿狼之见肉(《商君书•画策》)”,整个秦国就成了一架庞大的战争机器,秦兵就是一群吃人不吐骨头的虎狼。
        商鞅真有才,像他那样的天才也是经历了几千年才有一个,古老传说中的商汤名相伊尹,最大的功绩在教导民众烹饪和药物调理,其目的在亲民;周相姜尚辅周除暴纣,立“因其俗,简其礼,通商工之业,便鱼盐之利”方针,教君王爱民惠民,留《六韬》惠世。
    商鞅不同,“前世不同教,何古之法?帝王不相复,何礼之循?”摒弃一切古法、道义,彻头彻尾地站在维护君主个人利益的立场,教导他们怎样强化集权、巩固帝王统治;怎样剥夺地方权力、削弱豪门权贵;愚民、虐民控制老百姓;这就是商鞅对二千多年帝制存在的最大贡献。
        《史记》说“商君相秦十年,宗室贵戚多怨望者。”他在变法中实行了一些废除世卿世禄制、鼓励宗室贵族建立军功,的确得罪了很多秦国的王公贵族,就导致了他一失去秦孝公的护佑,立马就命丧黄泉的结果。
        商鞅了不起的地方在的“废井田、开阡陌”政策,首创区域管理,“集小都乡邑聚为县”,以县为地方行政单位,设县令主政,县丞辅佐,县尉掌管军事。县下辖若干都、乡、邑、聚。设县令、县丞,地方官员由国君任免。严禁窝里斗,即“邑斗”,禁止秦内部各村镇豪权者为争夺土地奴隶的相互械斗,极有效地打击了地方势力、加强中央集权。至此中央帝制初具雏形,占有土地奴役剥削农民的生产方式形成,中国社会的分封制被彻底破坏了。
        不可否认,商鞅变法是中国历史上一次最彻底、最具成效的改革,因为它奠定了秦扫六合一统中原的基础。虽说是一种社会变革的需要、是新型的社会管理形式的需要,但商鞅确实是中国二千多年家天下帝王独裁专制的始祖,说他是“拱王弱民”的始作俑者,确是实至名归。
     心宽天地阔,华发亦风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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