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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创]【在草原吃手把肉】
     【在草原吃手把肉】
                                                                 随笔
                                             文/齐凤池
    在内蒙平庄开会的几天里,每晚的酒宴上必有它的一道拿手好菜,也是内蒙人招待客人的一道名菜。手把肉就是招待我们的上等的好菜。平庄的石丽女士对我讲,手把肉是呼伦贝尔草原蒙古、鄂温克、达斡尔、鄂伦春等游牧、狩猎民族千百年来的传统食品。用手把着吃肉之意。羊、牛、马、骆驼等牧畜及野兽的肉均可烹制手把肉,但通常所讲的手把肉多指手把羊肉。
    手把肉是蒙古民族千百年来最喜欢、最常用的传统食品。这种草原牧区牧民们的传统吃法可以追溯到古代。据明《夷俗记•食用》中云:“其肉类皆半熟,以半熟者耐饥且养人也。”
    做“手把肉”多选用草原牧场生长的两龄羊,采用传统的“掏心法”宰杀,因为这样宰杀的羊由于心脏骤然收缩,全身血管扩张,肉最鲜嫩。宰杀后把羊带骨分解成若干小块放在清水锅里,不加盐等调味佐料,用旺火煮,待水滚沸立即出锅上桌,蘸芝麻盐食用,其肉鲜嫩,原汁原味。但目前推出的“手把肉”煮好后大多都再进行二次加工,将大块再分解或小块,辅以盐面、米醋、花椒、八角、味精、辣椒油、姜丝、葱段等调味佐料进行特殊烹制后再食用,其鲜嫩不变但味道更加独特。
    手把肉我吃到了,它的加工方法也知道了,但自己做有很大的难度。我不能买一只活羊自己宰了,掏出羊的心脏,叫一颗血淋淋的心脏在我的手上停止跳动。那样感觉太残忍了,有点象土匪掏人心的兽性味道。桌上摆着的那盘手把肉,类似我做的清炖羊肉的颜色,只是手把肉被刀片成一片一片的,但肉还连在骨头上,用筷子夹很难吃到嘴,必须用手撕,要么怎叫手把肉呢。
    桌上就摆着一盘,我们谁也不好意思伸手抓那块羊肉,大家都装作很矜持,只是不时地用筷子夹一块,然后蘸点蒜末和韭菜花等小料吃一点。要是在家里,谁都会体验吃手把肉的原始吃法。其实,每天桌上都有手把肉,但吃的人很少,因为肉不烂,确实不如说的那么好吃。再说,有的人不喜欢吃牛羊肉。我是喜欢吃羊肉的,在平庄我顿顿吃清炖羊肉和羊排。因为那里的羊肉和羊排一点也不膻气,味道鲜美,蘸上备好的蒜茸韭菜花和酱喝酒,那感觉真像绿林好汉大碗喝酒大口吃肉的豪爽气派。
    诗人师容和大胡子*峰经常陪坐在我的身旁。魁梧的师容,说话饮酒很女人很矜持,也许是临来时,娇小的妻子叮嘱了,他背熟了,少饮酒,少说话,摆出诗人的样子。其实恰恰反了。真正的诗人是放荡,豪爽,狂饮,大口喝酒大口吃肉的性格。
     山东的诗人寒玉,尽管不胜酒量,晚上还请我们到夜市上喝啤酒。尽管三瓶下肚,吐在了路边的树丛里,他也是个堂堂的男人,也是个小有名气的诗人。
     喝酒最豪爽的还得属大胡子*峰,他确实有一种“没有困难创造困难也要喝的精神”。吃了晚饭,已经喝了很多酒了,在房间聊了会,酒兴又来了,又邀请我们出去吃烧烤。
     我们松散地徜徉在平庄的林荫路上,打听到平庄最有名的烧烤店,我们就在店外的桌前坐好,胡子要了一盘手把肉和烤羊宝、羊筋、羊心,我们要了一箱啤酒又要一箱再要一箱,只有师容保持矜持尽量少饮甚至不饮。豪爽的小弟寒玉离开酒桌没几步,就倾泻在了道边的树丛了。他沁吐得做派都像个诗人。
     胡子和我也歪歪晃晃地回了宾馆,我洗个凉水澡,倒床就睡。第二天醒来,还在回味手把肉和啤酒搅拌后吐出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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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凤池兄这“吃”的系列,读着就着迷,又一边地吞着口水。
      【在草原吃手把肉】,文人聚会的那份高兴劲,手把肉、烧烤肉的那份鲜美劲,内蒙人的那份好客和豪爽劲,都尽在其中了。读这样的文章,合艺术、趣味、知识于一炉,教人在心旷神怡中得益,又怎一个爽字了得呢!学习了。谢谢。

                                                                    文刀
                                                                2009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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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文刀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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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草原吃手把肉】 把蒙古人煮肉的方法,吃肉的豪气结合自己的亲身体会描写生动了。借用文刀所言“读这样的文章,合艺术、趣味、知识于一炉,教人在心旷神怡中得益,又怎一个爽字了得呢!学习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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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秋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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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草原吃手把肉 《星岛日报》8月31日发表
               
               
               
               
              在草原吃手把肉


              ( 齊鳳池 )

              在內蒙平莊開會的幾天裏,每晚的酒宴上必有它的一道拿手好菜,也是內蒙人招待客人的一道名菜。手把肉就是招待我們的上等的好菜。平莊的石麗女士對我講,手把肉是呼倫貝爾草原蒙古、鄂溫克、達斡爾、鄂倫春等遊牧、狩獵民族千百年來的傳統食品。用手把著吃肉之意。羊、牛、馬、駱駝等牧畜及野獸的肉均可烹製手把肉,但通常所講的手把肉多指手把羊肉。



              手把肉是蒙古民族千百年來最喜歡、最常用的傳統食品。這種草原牧區牧民們的傳統吃法可以追溯到古代。據明《夷俗記?食用》中雲:“其肉類皆半熟,以半熟者耐饑且養人也。”做“手把肉”多選用草原牧場生長的兩齡羊,採用傳統的“掏心法”宰殺,因為這樣宰殺的羊由於心臟驟然收縮,全身血管擴張,肉最鮮嫩。宰殺後把羊帶骨分解成若干小塊放在清水鍋裏,不加鹽等調味佐料,用旺火煮,待水滾沸立即出鍋上桌,蘸芝麻鹽食用,其肉鮮嫩,原汁原味。但目前推出的“手把肉”煮好後大多都再進行二次加工,將大塊再分解或小塊,輔以鹽麵、米醋、花椒、八角、味精、辣椒油、薑絲、蔥段等調味佐料進行特殊烹製後再食用,其鮮嫩不變但味道更加獨特。



              手把肉我吃到了,它的加工方法也知道了,但自己做有很大的難度。我不能買一隻活羊自己宰了,掏出羊的心臟,叫一顆血淋淋的心臟在我的手上停止跳動。那樣感覺太殘忍了,有點像土匪掏人心的獸性味道。

              桌上擺著的那盤手把肉,類似我做的清燉羊肉的顏色,只是手把肉被刀片成一片一片的,但肉還連在骨頭上,用筷子夾很難吃到嘴,必須用手撕,要麼怎叫手把肉呢。桌上就擺著一盤,我們誰也不好意思伸手抓那塊羊肉,大家都裝作很矜持,只是不時地用筷子夾一塊,然後蘸點蒜末和韭菜花等小料吃一點。要是在家裏,誰都會體驗吃手把肉的原始吃法。其實,每天桌上都有手把肉,但吃的人很少,因為肉不爛,確實不如說的那麼好吃。再說,有的人不喜歡吃牛羊肉。我是喜歡吃羊肉的,在平莊我頓頓吃清燉羊肉和羊排。因為那裏的羊肉和羊排一點也不膻氣,味道鮮美,蘸上備好的蒜茸韭菜花和醬喝酒,那感覺真像綠林好漢大碗喝酒大口吃肉的豪爽氣派。



              詩人師容和大鬍子峰經常陪坐在我的身旁。魁梧的師容,說話飲酒很女人很矜持,也許是臨來時,嬌小的妻子叮囑了,他背熟了,少飲酒,少說話,擺出詩人的樣子。其實恰恰反了。真正的詩人是放蕩,豪爽,狂飲,大口喝酒大口吃肉的性格。



              山東的詩人寒玉,儘管不勝酒量,晚上還請我們到夜市上喝啤酒。儘管三瓶下肚,吐在了路邊的樹叢裏,他也是個堂堂的男人,也是個小有名氣的詩人。



              喝酒最豪爽的還得屬大鬍子峰,他確實有一種“沒有困難創造困難也要喝的精神”。吃了晚飯,已經喝了很多酒了,在房間聊了會,酒興又來了,又邀請我們出去吃燒烤。



              我們鬆散地徜徉在平莊的林蔭路上,打聽到平莊最有名的燒烤店,我們就在店外的桌前坐好,鬍子要了一盤手把肉和烤羊寶、羊筋、羊心,我們要了一箱啤酒又要一箱再要一箱,只有師容保持矜持儘量少飲甚至不飲。豪爽的小弟寒玉離開酒桌沒幾步,就傾瀉在了道邊的樹叢了。他沁吐得做派都像個詩人。



              鬍子和我也歪歪晃晃地回了賓館,我洗個涼水澡,倒床就睡。第二天醒來,還在回味手把肉和啤酒攪拌後吐出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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