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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候翎翅。

    若嫌美国“依靠行政手段来改变人们的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您尽管离开这个国家好了,没人拦着您。

    我不知道现在有哪一条法律制定得没道理。我不愿意我的孩子在未成年时就能自己买到酒喝,但没听说过打老鼠的规定,也从来没在自己房子里见过老鼠。也没听说过番薯案件,若有,那不就是个案吗?跟法律有什么关系?总不至于把您跟别人吵架的私事都算为立法吧?
    LiaoK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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