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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买了山竹回来, 两母女急不及待的分而甘之, 家父嗜榴莲而不喜吃山竹, 是因为觉它的肉带酸, 其实这也不尽然, 好的山竹清甜可口, 而且只要不多吃, 对身体极好, 不愧是『果中之后』, 回想过来, 山竹之后冠似是因榴莲的『果中之王』而起的, 对它未免是种委屈. 家父爱榴莲而薄山竹, 更有『性别歧视』之嫌. 幸而家母与我是两者皆喜, 就不与父亲争论, 反正多吃半份, 而父亲只能享受正气十足的鲜橙了…呵呵.
在网上搜得山竹资料:
山竹(学名:Garcinia mangostana),又名莽吉柿、山竺、山竹子、倒捻子、凤果,热带常绿乔木,原产于马来群岛中的巽他群岛和摩鹿加群岛,由于盛产于南洋热带地区,有“热带果后”之称。在泰国,榴莲和山竹被视为“夫妻果”,故此相对于称为“果王”的榴莲而言,山竹就是“果后”。
山竹富含蛋白质和脂类,主治脾虚腹泻、口渴口干、烧伤、烫伤、湿疹、口腔炎。山竹果肉性寒,因此食用易造成上火的榴莲后,可食用山竹去火,但不宜多吃,且肾病患者、心脏病患者、糖尿病者慎食,湿热腹痛腹泻者不可服用。
山竹外果皮粉末内服可治腹泻、赤痢,外敷可治皮肤病,干燥的山竹叶可用来泡茶。外果皮中的红色素可用来制黄色染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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