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 也说吃鸡

1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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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迁住彬木栏’实为‘迁往杉木栏’。‘彬’为‘杉’的误笔,若口语,总不会读作‘彬木栏’。

[em13][em13]

谢谢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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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来美最穷的时侯老吃鸡,后来“翻身农奴把歌唱”后好久不吃鸡,再后来听说白肉要比红肉好后就又吃鸡,但多吃鸡翅,我改造的“贵妃鸡翅”真是很好。先炸(要把肉收点紧),在小火烧(要入味,把紧肉放点松)),再蒸之(紧松松紧)。小火烧里的佐料要搭配好,冰糖不能少。

秋叶兄以为如何?

出国前觉的山东的德州扒鸡,陕西的宝鸡烧鸡都很好。不知现在味如何?
15楼
向何茵问好,好久不见了。
16楼
[QUOTE][b]下面引用由[u]心之初[/u]发表的内容:[/b]


日理万鸡,鸡不离身,只有洗澡才人鸡分离 --- 大款
吃白宰鸡,吃澳洲鸡,但凡想瘦就吃虾吃鸡 --- 游子[/QUOTE]

读心之初此联,有些意思,这鸡固然可领会是“机”手机的机,若想多一些,或想“歪”一些,这鸡是那“鸡”,则那大款也许洗澡也人“鸡”不分离了。呵呵。。。

“来美最穷的时侯老吃鸡,后来“翻身农奴把歌唱”后好久不吃鸡,再后来听说白肉要比红肉好后就又吃鸡,但多吃鸡翅,我改造的“贵妃鸡翅”真是很好。先炸(要把肉收点紧),在小火烧(要入味,把紧肉放点松)),再蒸之(紧松松紧)。小火烧里的佐料要搭配好,冰糖不能少。”

秋叶以为心之初改造的贵妃鸡,颇得烹调之道,先炸,可以封住肉汁,把肉收紧,得法!再慢火,“把紧肉放点松”,好也!“再蒸之,紧松松紧”得大厨之道了。欣赏!

山东的德州扒鸡,陕西的宝鸡烧鸡都未试过,不知味道如何,还请心之初介绍一二呢!
 
 
 
17楼
多谢何茵请来清平鸡助兴,此鸡皮肉刚刚好在离与不离之间,肉的切口整齐,骨髓尚有余红,显见火候恰恰好,师傅水平可见一斑。
注,看师傅水平,仅凭观察鸡的颜色,尤其皮,肉,骨的样子,已经看出七分了。
何茵还知道广州彬木栏,显见是老广无疑。红缨枪应该“泪汪汪”了吧?此处一并问好众位老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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