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贴过一篇《在美国骑摩托》,有人说那题目太平淡,可以改作《在美国骑摩托:男子汉的活动》,这是第二篇:
在美国骑摩托:桃花依旧笑春风
廖康
美国公路发达,开车可以到达几乎任何地方。然而,有谁去过身边的村庄、小镇?附近的山林、水湾?不是开车不能去,而是嫌道路太窄,名声不大。于是,我们舍近求远,宁愿开几个小时的车,到一所谓游览胜地和其他不远百里而来的众多游客挤到一处观看大同小异的景点,咀嚼千篇一律的饭食,也不肯惠顾附近的山水和人家,对周边的美景简直一无所知,犹如灯下黑。为此,我们大多数人的运载工具也许要负一半责任。骑摩托就不同了:摩托车就像马,似乎有自己的意识,它要带你去人烟稀少的地方,它会载你到遗世独立的境界,它总是给你意想不到的惊喜。
我读书的山城脚下有条河,没听说沿河有什么风景名胜。一个初春的周末,我跨上摩托,信马由缰,本想去远处转转。但两次跨过这条弯曲的小河后,便对它产生了好奇心。河水清澈见底,鹅卵石和大块的岩石布满河床,两岸绿树逐渐浓密,河水流动得时缓时急;这里是平静而略带漩涡的水流,那里翻起簇簇雪白的浪花。沿河有一条窄窄的小路,稀疏地坐落着一些破旧的房屋,看不出是住家还是作坊。如果开轿车,单是这小路和破屋就足以令人却步。摩托车却受其吸引,掉头下了公路,带着我溯流而上。
不一会儿,小路就变成沙砾土路,仿佛有意让我减速,以便欣赏岸边越来越美丽的风景。小河时宽时窄,但总地来说是越来越细,水愈显明澈。渐渐地,它称不上河了,而更像一条大溪;离土路时远时近,但总在视线之内。溪岸青草萋萋,很多大石块上覆盖着绿苔,似乎久无人迹。溪水清浅,偶见有人提裙而涉。空气中弥漫着泥土和草木的清香,我掀开头盔上的脸罩,大口大口地吞噬这新鲜空气。婉转的鸟鸣和汩汩的溪流声也跟着涌入头盔;我索性把它摘下,充分享受这田野的气味和动听的天籁。
房屋越来越稀疏,路越来越窄,基本上就是一车之宽,有的路段被灌木和杂草夹束得如此之窄,要是雨后轿车开来,简直就是在通过洗车道。隔不远,路边就有一个小弯,供错车或掉头。有的路段两旁的枝叶搭过来,拉起手,形成绿色的拱洞,其高度,我估计,也就是刚够当地人过卡车。开了这么久,也不见农田,这儿的人大概以放牧为生。
路旁凡有人家处,都有两条小径;一条通往左边的小屋,一条通往右边的大溪。我见到一处风景格外幽静,便右拐,来到溪畔。这儿有株大树,看样子年纪至少上百了;树干斑斑、枝杈荣荣、华盖森森。我在树下青石上盘腿而坐,看溪水潆洄,听流莺鸣唱;似乎明白了出家修行的老道为什么能够清心寡欲,留恋山林。我也试图打坐入定,但毕竟凡心未了,定未入成,却眯了一觉,醒来又蠢蠢欲动。从青石上一跃而下,掬起一捧溪水洗洗脸,留下孙猴的印记,又上路了。
说什么九溪十八涧,峰回路转,那比得上我这一路百转千洄,曲径通幽。最堪胜出之处乃是其十足的原生状态。即使偶有人家,房屋也一律褐色,与树干相差无几,仿佛长在林中。沿着大溪美景无数,要是在中国,那些大石头上还不得写满了骚人墨客的红漆烂字?当他们自以为给天地增添了人文景观时,殊不知恰恰捣毁了自然之美;犹如一个小姑娘好端端的脸蛋,偏偏抹上了浓妆重彩,原本清澈的眸子却让黑兰的眼墨喧宾夺主了。
也不知走了多久,才觉得腹中呼唤。我虽然带有干粮,还是希望能够吃到热食。心中方有所思,眼前就出现一个小小的加油站,只有一个简易的油泵,加油站褐色的小木屋因没有树木遮挡而晒得有些发白。站长灰白的胡子杂乱无章,裹着一张布满皱纹的老脸,让我想到罗中立的油画《父亲》。他耳朵上也夹着一支圆珠笔,但是没有头巾,浓密的灰发飞扬跋扈,有点像爱因斯坦。我问他有什么热的东西可吃,他说有haggis,但是需要一个来小时才能做好。
我闻言,大喜过望。当年在苏格兰留学欢度“彭斯之夜”时,我吃过这玩意儿;那是把羊的心、肝剁碎和洋葱、燕麦混在一起,加上板油和佐料,包在羊肚儿里炖制而成。听上去这吃食相当土气,但味道特殊,有嚼头;有人讨厌,有人喜爱,我属于后者。而且我一向喜欢尝鲜,无论榴莲,还是这“亥吉斯”,什么怪味都能接受。美国的食品检查非常严格,很少见到什么各色的食品。我万万没想到能在这山乡里碰到会做苏格兰特产之人!他这小站碰巧还有我喜爱的黑啤酒,于是,我一边喝酒,一边跟站长聊天,等着他女儿现做。
她是个十五、六岁的小丫头,穿着件白底蓝色碎花的小褂,倒也与她那一脸小雀子相配。开始我并没有注意她,但忙过一阵之后,她便坐在一旁,一双麋鹿般褐色的大眼睛盯着我们,一声不响地听我们谈话。她家祖上还真是从苏格兰来的。我在苏格兰的经历是一生中最美好的两年;那时无忧无虑,时不时就去高地游玩,充分领略了苏格兰人的热情友好。如果说美国人与你见面熟,回头忘;英国人不易交友,而一旦与你结交,便可能终生为友;苏格兰人与你则是见面熟,并很可能成为终生朋友。直至今天,我还与当年在澳克兰岛一面之交的摄影师每年一信呢。这位居美两代的站长似乎古风犹存,说起苏格兰,我们一见如故。
其实他只去过一次苏格兰,呆了三个月。不知怎的,故土有股奇怪的吸引力,让他差一点决定返迁回去。在那里游览访旧时,他妻子怀孕了,后来还是回到美国生下了这妮子,Bonnie,他指了指女儿。这时我注意到,她在那么专注地听我们谈话,浓密上翘的睫毛下那双眼睛里有些迷茫的神色,也许是憧憬。我们谈到的那些地方和景观,什么赫布里奇群岛的岩洞,尼斯湖的怪兽,罗梦湖的仙境,爱丁堡的壮观,等等,也许让这个乡下女子着迷了。我知道,这个山民之州十分闭塞。别说这小山村了,就连我们班念硕士的同学中还有连匹兹堡都没有去过的人呢!那不过在两小时车程以外啊。
“什么味?炖煳了吧?”老爹耸着鼻子问道。 Bonnie跳起身来,赶忙关火。“煳得厉害吗?还能吃吗?”老爹又问,口气中透着责备。我说:“肯定没事,有点煳才好吃呢。”
还真是这样,把煳掉的那一小块切掉,里面透出一股焦香,别有风味。我也饿了,大块朵颐,转眼便吃了个精光。偶一抬头,见Bonnie正盯着我,大概没见过这种贪婪的吃相吧?可她倒脸红了,好像觉得这样盯看客人不礼貌,就走开了。老站长说他这是第一次见到喜欢吃亥吉斯的中国人。我说中国跟苏格兰有不少相似之处,我们都比较穷,因此什么都吃,自然也要想办法把不那么好吃的东西做好吃了。老站长很高兴,自豪地说他做亥吉斯的诀窍是添加一点Glenfiddich牌的威士忌,那是用单独一种麦芽酿的酒,用别的酒味道就不同。我说你把诀窍告诉我了,不怕我跟你竞争吗?他狡黠地挤了挤眼,说他还有一道配料没告诉我呢。那一刻我感到,他也许没有看上去那么老。
吃完饭,老站长竟然不要我付账,说他很久没有跟谁聊得这么投机了,我是他的客人,不是顾客。我知道硬要付钱会伤他一片好心,搜了一下身上,只有佩戴的一个小小的玉石项链还拿得出手,便摘下来给他,说送给她女儿,好歹这是来自中国的工艺品。老人也不推辞,接过来,转手交给女儿。她拿在手里端详着,小脸红扑扑的,若不是老人提醒,几乎忘了道谢。
两年后,我的学业结束了。临走前,我再次去那山乡,又到那加油站吃午饭。溪流还是那么清澈明亮,草木还是那么郁郁葱葱,但没有见到Bonnie。她老爹亲手给我做亥吉斯,并告诉我,女儿不甘心在那小山乡蜗居,竟然考上了爱丁堡大学,去苏格兰留学了。我们东一句,西一句地聊着,虽然还是那么投机,却少了些热烈。老站长没有忘记炖在炉子上的亥吉斯,这次没有烧煳,自然也没有那焦香了。
回家的路上,唐朝崔护的七绝《题都城南庄》不禁涌上心来:
去年今日此门中,
人面桃花相映红;
人面不知何处去,
桃花依旧笑春风。
2007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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