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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谈民族优劣
                     
        有人以几千年的灿烂文明为依据断言中华民族是一个无比优秀的民族,有人以延续至今的封建专制为理由反证中华民族的劣根性。一个民族到底是优是劣?不同民族间到底有没有优劣之分?这个问题困扰了人类很久,每一次争论正反双方似乎都很有道理,这是为什么呢?沉思良久,我发现问题的症结在辩论双方将“民族差异”与“民族优劣”混为一堂了。
        民族间存在差异这是不争的事实,而差异本身就包含了“优”与“劣”,任何一个迄今尚存于世的民族均不例外。也许你可以依据“优胜劣汰”原理推测那些已经灭绝的民族是完全的劣等民族,但那已不在我们的讨论范围了,因为假设不能成为讨论的对象和证据。
    “种族优劣论”的要害就在于它对一个民族作出了“优”与“劣”这种极端对立的评介,从而宣判了某一民族的死刑,给种族歧视种族灭绝行为提供了理论基础。
        讨论“民族优劣”时我们总会简单绝对地将不同民族分成“好”与“坏”,完全无视客观事实,单凭个人的好恶去决断。分析“民族差异”时却不同,我们会理性地对各民族的长项与缺陷逐一进行分析。
        说到民族,有一个问题必须首先理清,那就是民族与人种的关系。在科学不甚发达的古代人们把自己的民族当成与众不同历史悠久的人种,而且常常以此傲视其他民族。现代基因研究给这种盲目的民族自豪感重重一击:无论是欧洲人还是亚洲人,世界现存的所有民族统统发源于非洲!如果把民族等同于人种的话,这一最新科研成果无疑已经使“种族有无优劣”的问题化为乌有——同一人种何来优劣?
        当然民族还有另一种解释,那就是同一人种由于长期分居异地,受不同的气候、地域、政治、习俗等影响而呈现出不同的特点,于是便有了优劣之分。这一观点同样不堪一击。一个优秀的民族如果闭关自守、自我繁殖,最终将会退化,他只有与其他民族相互交流、彼此融合,才能永远立于不败之地,这也就是科学上常说的“杂交优势”。为何会有杂交优势呢?因为没有哪一个民族绝对优异,也没有哪一个民族绝对低劣!
        此外还有个问题是赞成种族有优劣之分的人无法解决的,假若所有民族都宣称自己是优异的,最后该由谁来拍板?如果以人数多寡来定就可能导致种族屠杀,如果以武力强弱来定则可能引发战争。我们谁也不是上帝,如果真有民族优劣之分的话,那也是上帝的问题而非人的问题。
        况且优劣一词很含混,人既有身体上的优势也有精神上的优势,人的精神既包括智商也包括情商,智商与情商又可继续细分下去,人是一个太复杂的有机体,由这样复杂多变、神奇莫测的个体组成的整体,谁有能力来判定他们的优劣?
        也许你可以罗列一个民族的某些优点来证明你的判断,但我同样可以举出他们的某些劣迹来反驳你,凭个人经验以个案得出的结论永远只是或然的,谁也无权断然肯定或否定一个群体。
        上世纪爆发的世界范围内的大战正是“种族优劣论”与“主张优胜劣汰的社会达尔文主义”结合后造成的恶果。尼采的“超人理论”和对劣等民族的蔑视是他的思想短板,我们在接受他睿智的思想成果时千万不能将他偏激的思想一并接收。对人的丑恶面的揭示固然重要,但如果将某些个体的丑恶或某些部分的恶扩展到全体则有失公允,犯下了“以偏概全”的逻辑错误。
        莫洛亚说“只要一个人用的字非常含混拖沓,那他可以证明所有的一切”。的确如此,如果我们再将问题抽象化或将不同的问题搅成一团,我们便能靠逻辑证明自己的观点永远正确。所以我主张在讨论问题时最好首先明确概念,其次分清不同的问题,最后具体而不是抽象地去分析。这样既可以节约时间,也能使争论更快达成一致,或者将问题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继续辩论下去。
       “民族优劣”的问题之所以荒谬,就在于提出这一问题时我们已经“一分为二”地预先假设事物只具有“好坏”“对错”“优劣”等对立的两级,完全无视事物的客观多样性,所以才会将自己的主观判断当成“客观真理”强加于人。我们只有改变这种简单武断的思维方式才可能在探寻“民族差异”时有所发现有所收获。

    对真理永久地存疑是我唯一的使命,
    ——因为所有的真理都是蹩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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