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信仰的性爱观】
人生在世一是看世界,一是看人生,看世界我们称为世界观,看人生就是人生观。
信仰是信而仰望,是世界观和人生观的出发点,我这里不说宗教,而说信仰就是这个道理。
有的人会说:“他没有信仰。”
其实不是,他不信仰超自然,也就是超物质,他信仰物质,信仰金钱,信仰一切可以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可以称为信仰无神论,或者唯物论,这是一种世界观。
信仰是一种释放,也是一种桎梏;相信了,就能够得释放,如果要违背就是一种约束。
就说没有信仰的无神论或者唯物论,如果他们有钱,这个钱代表物质世界,包刮权力,他们可以为所欲为。
性爱也是他们可以为的一个方面,他们除了娶老婆,还可以包二奶,养小蜜,嫖娼宿妓。
佛教,佛祖是一位印度王子,他为了逃避婚姻离家出走,他不喜好性爱,他也不排斥性爱,对于献身佛门的和尚,尼姑似乎不提倡。
摩门教主张一夫多妻,伊斯兰教也有这种倾向,但是不认同婚姻以外的性行为。
天主教主张一夫一妻制婚姻,不排斥性爱,但是对于神父,主教,教皇等人是不能结婚的,人的性欲有时候不能被自己的意志控制,在特定的条件下就发生了丑闻。由于主教,神父的崇高地位,丑闻也就越传越远。
基督教支持婚姻,圣经有如下记载:
神说:“那人独居不好,我要为他造一个配偶帮助他。(创世记2:18)
神为人量身定做了一个配偶。
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个女人,领她到那人跟前。(创世记2:22)
那人激动得不行了。
那人说:
“这是我骨中的骨,
肉中的肉,
可以称她为女人,
因为她是从男人身上取出来的。”(创世记2:23)
你能说世上有那一首情歌,那一首情诗比得上呢?
说肉麻也罢,说真情也罢。
当时夫妻二人赤身露体并不羞耻。(创世记2:24)
人们指男女之间发生性关系,多指未婚的少男少女为偷食禁果。
圣经没有记载,神说:“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以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创世记2:17)
想必就是禁果了。
神对未婚男女的性关系是不认同的,但是神允许他们采取补救措施的:就是赶快结婚,结了婚就可以了。圣经里面写清楚的。
未婚男女,如你们真心相爱,就结婚吧!
结了婚你们就可以尽情地享受性爱了,万一,你们还没有结婚,就发生了性关系,那就赶紧结婚吧!
如你们,既有了性关系,又不想结婚,那就是奸淫了,奸淫神看为恶。
婚姻中夫妻就可以尽情地享受性爱。
圣经中神还告诫男人必须满足妻子的性要求,还与饮食相提并论,可比我们老祖宗说的食,色,性也讲得还要清楚明白。
夫妻间的性爱,不要另付代价的,只要有需要,没有不可行的。
神还说了,除了因为祷告的缘故,夫妻不可以分房。
就是要打仗,如果是新结婚的就不要他去,让他在家里陪老婆。
神憎恶同性之间的性爱,神把《所多玛》,《蛾摩拉》毁了。(创世记19:1-29)
神确实喜欢不结婚侍奉神,但是神告诫基督徒无论男女,有要求的应该结婚,不要淫乱。
基督教的牧师不但大多数结婚而且有许多孩子。
(金重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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